护理伦理学论文集锦9篇

  护理伦理学论文范文1

  1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护理伦理教育很多中等职业卫生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有些学校根本不开设专门的护理伦理课程。仅仅是在通常的德育教学或护理专业课中进行部分的渗透,没有一个系统的学习过程。使得学生对于职业伦理的认识是残缺的、不全面的,对于很多伦理问题只能“知其然”,却不能“知其所以然”。护理伦理教育对于中职护生职业素养培养的作用也无法得到体现。

  2教育方式单一、封闭

  开设护理伦理课程的中等职业卫生学校,在护理伦理授课过程中,通常都是以封闭的课堂讲授为主,学生缺乏护理伦理实践的机会和途径。能在课堂上进行的实践教学只能是放映视频和案例讨论,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学生的兴趣,但实际学习效果并不明显。因为视频的素材主要是以纪录片和故事影片为主,反映身边护理职业现实环境的素材很少,会使学生感觉疏远,无法产生共鸣,难以引起重视。而案例讨论则多是围绕伦理难题进行,临床比较少见,实用性和指导性不强。

  3学生被动参与

  中等职业卫生学校的护生比较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能认识到专业基础知识、技能对于她们将来的职业生涯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对于包括护理伦理学在内的德育课的认识,则只停留在应付考试、获得学分的层面上,被动参与护理伦理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对于观念的改变、思维的更新、习惯的养成则完全没有积极主动的意愿,意识不到护理伦理素养是其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职业素养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会影响到将来的职业生涯的发展。

  4欠缺护理伦理专职教师

  现在在中等职业卫生学校承担护理伦理教学的教师大多并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护理伦理理论与实践的培训,或者由护理专业课教师兼任,或者由德育课教师兼任。护理专业课教师虽然有丰富的护理实践经验和案例,但是对于伦理问题的分析不够深刻透彻,人文吸引力不足;德育课教师理论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引导学生对伦理问题展开思考和追问,但对临床护理实践工作的现状、需求等认识不足,只能绕过专业知识,泛泛地谈伦理问题,往往细节不清,容易陷入主观,偏离临床的客观实际。导致当学生经过了一定的临床实践后,发现老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很多问题是过于理想化的,进而会使学生在之后的职业生涯中在职业伦理方面逐渐出现知行分离的情况,护理伦理的教育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改善护理伦理教育,有效促进中职护生职业素养的提高

  1提高对护理伦理教学的重视程度

  学校管理者应重视护理伦理教学,不仅应该设置单独的护理伦理课程,而且要制定详细的护理伦理培养计划、评价机制,鼓励学生多实践、多思考,从职业伦理入手,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进而提升中职护生整体的职业素养。

  2采用多元化、开放式教育

  护理伦理的授课不仅应该有课堂上的理论讲解,还应当将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有计划的开展一些伦理见习活动,让中职护生通过在校期间对临床护理工作的接触来体验职业角色,切身体会护理工作中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而促进思考,促进中职护生对护理伦理思想的理解,提升职业素养。

  3转变评价模式,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

  强调以知识传授为主的课堂教学,在评价方式上往往也是以知识考评为主的终结性评价。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下,学生会把完成考试当作学习的最终目的。但护理伦理教育的目标并不应该局限于学生可以完成护理伦理知识的考评,而应该着眼于能否有效地提升中职护生的职业素养,帮助她们达到当今社会对于护理人员在人文素养上的要求。因此,要转变学生为应付考试而被动学习的状况,将护理伦理教育纳入到职业素养提升的综合体系中,并让学生意识到成熟的护理伦理思想可以帮助她们应对职业生涯中的各种价值问题、人际交往问题等等。如此一来,就必须在进行知识评价的同时更加注重中职护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价,形成多元化的评价体系,让学生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护理伦理的学习中。

  护理伦理学论文范文2

  关键词:本土化;道德实践;环境伦理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是国内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学术使命和热点议题。关于什么是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以及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理论构建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移植与释义、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生态阐释、中国现实伦理政策的理论提升是常见的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路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服务于实践,环境伦理学理论亦应如此。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就是要能够从中国的环保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能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讨论和解决,为本土的环保实践提供学理支持。因此,本土化不是从理论源流而是从理论解决本土问题的效能来看待的,只有能够推动本土道德实践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才是具有实践意义的本土化理论。

  一、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与环境伦理学理支持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要以问题为出发点,要面向中国环保实践中的问题来提出伦理理论,并且用理论推动和指导环保实践。也就是说,本土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是环境伦理要务是要激发公众自觉践行环保的道德动力。“所谓个体的内在道德动力,是指道德个体建立在一定道德认识基础上的自觉接受和践行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力量。由于内在道德动力是以个体一定的道德理性认识为前提,以个体一定的道德自觉性为特征,所以它一旦形成,就是个体的一种主体力量,对个体的道德追求会有较深刻的驱动。”道德动力是促使道德行为的重要源泉,但道德动力又不是一般的心理活动,它是基于一定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才能产生的强大力量。因此,环境伦理学理论能否给道德主体提供正确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激发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坚定道德主体的道德意志,是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关键。基于公众环保实践的践行度低这一本土问题的分析,在多种原因别强调环境伦理学理论的不成熟不到位不给力,不能主观臆断而需要有详细的学理分析,也期望通过对已有的环境伦理学理论对于中国本土道德实践的效能来寻求构建中国本土环境伦理学的思路。

  二、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伦理论证

  环境伦理学理论如何给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道德动力,早期的西方环境伦理学家最初探求的思路是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其内在的理论逻辑是认为一旦论证了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人对待自然的道德态度就必须发生变化,就应从占有、控制、压榨和破坏自然的态度转向敬畏、尊重、感恩自然的态度,通过公众对自然道德态度的改变来形成保护环境的道德动力。早期的西方环境伦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伦理学理论基础,对“自然具有道德地位”这个命题展开了论证。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以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为基础论证动物的道德地位。按照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一个事物是否具有道德地位是看其是否具有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因为功利主义理论认为凡是带来快乐的事物就是善的、道德的,凡是带来痛苦的行为就是恶的、不道德的。感受痛苦和享受快乐的能力是一切存在物拥有道德地位和道德身份的前提条件。辛格说:“如果一个存在物能够感受苦乐,那么拒绝关心它的苦乐就没有道德上的合理性。不管一个存在物的本性如何,平等原则都要求我们把它的苦乐看得和其他存在物的苦乐同样(就目前所能做到的初步对比而言)重要。如果一个存在物不能感受苦乐,那么它就没有什么需要我们加以考虑的了。这就是为什么感觉能力是关系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的唯一可靠界限的原因。”按照辛格的这个看法,动物显然具有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因而也显而易见地具有道德身份和道德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动物和人一样是道德行为者(moral agent)。从理论促进实践的角度,辛格的动物保护理论在西方掀起了动物保护运动,对西方公众改变对动物的道德态度、采取素食主义、不穿动物皮草等道德实践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西方社会文化和背景下,动物解放理论具有其西方本土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效能。

  汤姆?雷根(Tom Regen)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从动物权利论开始。动物权利的伦理学理论基础是天赋权利。天赋权利是西方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基本理念,只要论证了自然界事物具有天赋权利,人类就必须像尊重他人的权利一样尊重自然事物的权利,而不得对动物及自然界进行任意挞伐。循此思路,汤姆?雷根以权利主体的不断拓展为线索,指出在美国的权利斗争运动史中,先是黑人通过反对种族歧视的运动获得了基本权利;接着通过反对性别歧视的社会运动,女性获得了基本权利。按照自由主义的权利拓展路径,下一个要进行的就是反对物种歧视的运动,通过反对物种歧视,动物和自然界将获得基本权利。动物和自然界的花草树木、岩石河流、飞禽走兽获得基本权利,也就意味着在道德上获得了被尊重的地位。对于动物保护的道德实践而言,动物权利论援用西方的权利概念作为道德理论的基础,对西方的公众具有非常强的激发力和号召力。动物解放论和动物权利论一道,促进了20世纪西方国家声势浩大的动物保护运动,对西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学理支持和精神动力。

  除了趋乐避苦的善恶感受能力和天赋权利的伦理学理论基础,一个事物是否具有内在价值也是该事物是否具有道德地位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存在物具有一种自身内在的、不以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为目的的内在价值,人们就应该道德对待该事物。早期西方环境伦理学家依据西方传统思想中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的理论,把它运用到自然事物方面,肯定自然事物具有不以人类的偏好和利益为转移的内在价值,提供了一种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人们应该尊重并善待自然的道德理由。具体说来,自然事物具有先在性、自在性、自为性的特点。所谓先在性,是指许多自然事物是先于人类数万年就存在的,在自然事物存在之后才进化出人类,自然事物先于人类存在。自在性是指自然事物的成长几乎与人类无涉,在人类不曾干涉过的自然界,花草鱼虫自在地生存繁衍,生生不息,并不以人类的喜好为喜好。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自然事物进行了利用,但并不能改变自然事物本身的自在性。自为性是指自然本身就是自身的目的,自然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才存在的,而是为了自身的自我实现而生存变化的,自然自身即目的。早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中就具有内在价值的意思,在西方思想传统中内在价值一直是比较有力的道德说辞,论证了自然事物具有内在价值,公众在自然中活动的时候就必须尊重小草、小花、斑马、野鹿自身的内在价值,也为西方公众参与自然环境保护提供了一定的道德动力。

  不仅是传统的伦理学、政治哲学的思想资源被用来证明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为公众参与环保实践提供道德动力,现代科学特别是生态科学也被伦理化为环境伦理学理论。生态学认为,自然是一个整体、有机、相互联系的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个自然事物都与其他事物息息相关、共生共荣。同时,每个自然事物都为了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和美丽作出了自己的生态贡献,因而具有生态系统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并不比生态系统中的其他事物高贵,人类也是生态系统中的一员,而且在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和美丽方面的能力与自然事物相当甚至不及。在这个意义上,自然事物与人类在生态系统上是平等的,并且衡量事物的价值和地位不应以人类的偏好和利益为中心,而应该以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为中心,是为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理论。美国大地伦理学利奥波德在大地伦理学中论述道:“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存在物有助于维护生态共同体的平衡时,它就是有价值的,反之就是负价值的。生态价值的观念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自然存在物因其生态价值具有内在价值而具有道德地位。近代以来,科学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凡是科学上正确的在道德上也具有比较强势的地位。作为现代科学的生态学为伦理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当生态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价值倾向被赋予伦理学意义后,就对公众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观念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也促进了用系统性、整体性的思维从事保护环境的道德实践。

  通过对自然进行“道德赋值”,提升自然的道德地位来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的伦理论证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文化氛围中产生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环境保护运动的初期对于公众转变对待自然的道德态度,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运动有一定的激发作用。但是,这样的伦理论证本身存在着许多理论困境。在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理论构建中也提到人,但是其谈及人的语境通常都是以普遍的全称代词“人类”出现,对于国家、民族、地域、个体的人未有细致的研究。而且,在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中,人作为德性主体所具有的内在道德品质、道德修养、个体美德等通通失语。相反,人通常是无知、自大、狂妄、贪婪、短视、急功近利等不道德的形象,有意无意地抬升自然的道德地位和贬损人的道德形象成为早期环境伦理学理论字里行间隐含的意思。这样,早期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就形成了一个“道德的自然和不道德的人”的论证逻辑。尽管对自然的重视和人类以往行为的反思和批评是必要的,但如果以“道德的自然和不道德的人”的逻辑建构的环境伦理学不但是不客观的,而且是毫无希望的伦理学。以这样的伦理学思路也许可以对盗猎者、伐木者等人类群体中贪婪无厌、漠视自然的人提出批评,但无法对像徐秀娟、索南达杰、梭罗、卡逊等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表现出独特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的人作出解释,也无法激发和号召更大范围的公众自发内在地积极从事环境保护活动。

  三、人类具有保护环境的道德能动性论证

  意识到通过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来实现激发公众从事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些伦理学家把视野转向对人的关注,并且提出早期西方环境伦理学家对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论证逻辑是“人未到场”的环境伦理,环境伦理应该从以“自然”为起点的逻辑论证转向以“人”为起点的逻辑论证,也提出了环境伦理学应该是建立于新型人道主义基础上的伦理学,是以激发人关爱自然的内在道德自觉为主的环境伦理学。一些环境伦理学则对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论证逻辑的规范伦理倾向进行了批评,提出从美德伦理的角度来关照自然,认为人道德地对待自然的理由在于人自身对自我的认识、对自身的道德要求,即便自然存在物本身不具有内在价值也尚未发现重大的工具价值,有德性的人仍然会基于自身内在的德性而道德地对待自然,其行为的最终依据是其自身的德性使然,而非假以自然本身的价值变化或权利获得。“人为自然存在物承担道德义务的依据,并不必然是自然存在物有无道德地位、是不是道德主体,而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有没有人之为人的本性,人能不能为自己的作为人的存在做出承诺,能不能成为生态道德的主体。人的自我品格、生态德性较之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更具有优先性。”罗纳德赛德勒说:“拥有环境美德的人比没有它的人生活得好,因为他们能从他们与自然的关系中找到奖赏、满足和舒适;他们的品格――他们能够欣赏、尊重和热爱自然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得到这些益处。”对于环境美德的拥有者来说,拥有这种品德不只是为了保护自然,而是能够培养出可以从多方面的好中悦纳和欣赏自然的品格特征。环境美德的伦理论证就是努力说服人们,作为一个有德性的人,其稳定的道德品格包含着随时行动的意向(disposition);相对于人们对规范的认可与遵守而言,德性在道德行动上已经是规范内化的结果,是能够促进道德实践的恒定动力源泉。环境美德要进一步论证的是,人具有敬畏自然、关爱自然的道德品质,这种德性可以直接、持久、恒定地促进公众保护自然的道德实践,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践的道德动力。

  深层生态学理论从人类需要的最高层次――自我实现来论证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来源。深层生态学的自我实现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际自我实现,而是在体悟到人属于自然生态共同体意义上的生态自我实现,是大写S的自我(Self)。深层生态学认为,在以往自我的概念中,自然被遗忘了,我们最亲密的环境、我们的家园(我们作为孩童归属于那里)都被忽略了。因此,奈斯提出生态自我(ecological self)的概念。生态自我要认识到我们是与自然事物一起生活在生态共同体中,在这种认同中我们能够达到大写的自我实现。而且,生态自我的自我实现不仅要加强对自然事物的认同,还要努力提升自然事物的自我实现,按照“活着和让他物活着”的原则来帮助其他事物的自我实现。在拓宽和加深我们的自我时,每种事物都可以达到利他主义――忠诚、道德地为他者考虑。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自我实现是人的一种最高层次的需要,也是具有深刻道德意义的需要;与生存的需要相比,自我实现的需要被赋予了更多积极向上的意义,正当、积极的自我实现也被视为是好的、善的,能够激发人的超越外物干扰而具有恒久力量的一种心理机制。用人们生态自我的自我实现力量作为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遵循了从人自身出发来寻求道德动力的思路,并且将从深层寻找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的心理能量作为道德动力。在道德实践中,西方有许多深层生态学者(包括诗人、登山者、文学家等)有过与自然融为一体的道德体验,更容易成为保护环境道德动力的实践者。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特别是环境保护的运动还存在着一个道德动力,即对环境正义的诉求。环境正义理论为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践特别是抵制非正义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运用了正义理论来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动能。环境正义理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分配的正义,二是承认的正义。分配的正义是指环境资源的分配和环境负担的承担的正义。在环境资源的占有和环境负担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下,公众会积极参与环境权利的维护以及相关的环保社会运动,“邻避运动”就是典型的环境正义激发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运动的形式。但是,“邻避运动”与“公有地悲剧”一样都存在着环境的公共性和外部性最终谁来承担的问题。仅仅用分配的正义所激发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问题在社会层面上的公正,但是从公共环境的改善方面还有待完善。分配的正义是指对环境利益的分配,带有一定的物质利益色彩。承认的正义是指环境利益的分配不公必然隐含着那些承担环境恶物的群体从道德上不被尊重和认可。与一般的环境利益受损对公众产生的反对环境恶物的力量而言,承认正义更能激发出公众作为人希望得到尊重、承认的内在尊严,激发公众反对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积极保护环境的道德实践。这种力量既具有一定的现实利益,也具有深层的人格尊严的力量,其强大的道德动能已经在“邻避运动”等环境运动中得到了证明。

  四、面向道德实践与援用本土资源的本土化理论构建

  之所以不惜笔墨梳理和分析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理论逻辑、伦理学基础及其与公众道德实践之间的关系,是想为中国的环境伦理学本土化提供两个视点:一是将为本土的道德实践提供学理支持作为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理论旨归,也就是说,环境伦理学理论不能仅仅满足于理论的标新立异、流派纷呈,最重要的是能够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在此意义上,上述的环境伦理学理论在中国的学术界、思想界以及公众的环境道德宣传教育中已经或多或少体现或者渗透出来了,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公众的环保道德实践。譬如68家动物保护组织联合反对在鸟巢举行斗牛比赛,其反对观点的伦理基础主要是斗牛的血腥、残忍以及斗牛所忍受的痛苦;爱鸟人士呼吁保护候鸟迁徙则从鸟类与生态平衡关系的伦理向度进行论证等。以此说明,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生命力和理论贡献在于其不断地转化为环境保护道德实践的理由和动力,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应该紧紧围绕公众环保实践的道德动力这个关键点。更确切地说,紧紧围绕在《全国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调查》中所揭示的践行力度低及其背后的思想根源做文章。另一方面,公众的环保践行度低也说明目前的环境伦理学理论还有着不足之处,最起码的不足是没有切实把握住中国公众的道德心理和行动逻辑,没有实现本土化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二是充分援用本土思想资源作为环境伦理学的思想源泉。纵观前述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所援用的理论基础,功利主义理论、内在价值论、天赋权利论、生态学、美德伦理学、自我实现理论、正义理论等,都是具有浓郁的西方哲学伦理学基础和西方文化以及社会心理基础,正是在这样的文化氛围和心理基础上,才能推动西方社会的环保运动,并深刻嵌入到公众的日常行为实践中。

  护理伦理学论文范文3

   

  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危机从根本上说不是由于它无助于环境保护的实践所造成的,因为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推进,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伦理或道德的力量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不可或缺的,这主要在于:

   

  生态危机的解除至少需要三个层面的工作:(1)制定技术标准或借助于科技的力量是基础性的工作。尽管生态危机的产生与科技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在生态危机面前,技术至上主义的魅力正在衰减,但是任何人也不能够忽视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历史是不会倒退的。技术如今己经成为世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己经深深地介入、渗入人类的一切活动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意识、行为、态度和生活方式等。现代人类的生存是离不开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条件的。”(陈敏豪:《生态:文化与文明前景》,武汉出版社,1995年,第263页)很显然,在生态问题上,完全放弃科技的做法所换来的只能是回复到人与自然之间混沌未分的原始状态,而以这种方式所获得的人向自然的回归毫无疑问是文明的倒退,而且对此除了抒发一种极端浪漫主义的怀旧情绪之外,是无法将其变为现实的,对于当代人来说惟一的选择就是合理地利用科技的力量来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使之发展到一种新的境界。

   

  (2)通过法律制度建设来给人们在利用和改造自然方面提供一种硬性的或客观的尺度,使人们在行为选择上有一种较为确定的界域虽然说生态危机的影响己经越来越直接、明显地影响着人们的生存,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人们的生态意识水平己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客观地说,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社会民众基本上仍然处于“他律”的意识水平上,这种情况也就决定了现阶段诉诸法律制度的调控对于环保实践是非常必要而且也往往是现实中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3)通过环境伦理道德的渗透推动人的价值观念的转变是拯救生态危机最终而且也是必然的选择。生态危机宄竟给当代人带来了什么?除了严峻的生存危机之外还在深层次上透现出了人类以往自然观和道德观上的一些缺失,这主要就体现在将人的需要或利益绝对化,忽视了自然界对人类需要的承载是有限的;同时利己主义道德观念的流行既导致人际关系的恶化,也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不无关系,因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发生总是需要一定的社会建制的。所以要解决生态危机必然就要求人类形成一种新的自然观和道德观。

   

  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推进,以正确的道德观或价值观作为技术发展和运用的导向因素是必须要完成的任务,正如汤因比所说:“迄今为止,人的伦理行为的水准一直很低,丝毫没有提高。但是,技术成就的水准却急剧上升,其发展速度比有记录可查的任何时代都快。结果是技术和伦理之间的鸿沟空前增大这不仅是可耻的,甚至是致命的。”(〔英〕汤因比、〔曰〕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43卜432页)另外,将环境伦理与环境法理结合起来,解决好环境法制建设的根据问题,或者说为环境法制建设和法律的运用提供有利的辩护越来越显得迫切和重要,因而这都使得环境伦理具有十分突出的应用性或实践性品格。所以从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的角度来看,环境伦理学是具有合法性根据的,其存在的必要性是无可置疑的,那么环境伦理学合法性危机又是如何产生呢?

   

  马克斯韦伯在谈到合法性问题时指出,合法性基础即是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基础,合法性的类型主要可分为神授的、传统的和法理的三大类型,因而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三种合法性辩护体系,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一个事物的合法性危机常常就是由于它或是失去了宗教的、或是传统的、或是法律的价值或意义系统的支撑所导致的。

   

  就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危机而言,我们认为它主要是由于失去了伦理传统的支持所造成的,这是因为环境伦理学在理论建构过程中,总是试图站在千百年积淀下来的伦理传统的对立面来设立命题和概念,来拓展理论空间,它认为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成立的根据就是要对传统的主体际(人与人)伦理予以否定,因而它总是习惯于将建立在人的利益和需要基础上的伦理传统斥之为“人类中心主义”或利己主义,主张要取消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资格,或者是要求将所有自然物都看成是道德主体。

   

  这种自觉地与传统决裂的致思理路导致了人们接受或维持环境伦理学理念的困难,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其合法性危机,致使环境伦理学在近百年的理论建构演变过程中始终要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回答“环境伦理学何以可能”这一问题上,但是直至今日有人还在不断地指责,环境伦理学常常把事实与价值、自然和人文、哲学与科学、事物自身的属性与人们对它的评价混为一团,因而难以避免地陷入“自然主义的谬误”的困境中;(参见刘福森:《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理论困境》,《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还有人认为,环境伦理学大谈生态系统的固有价值,进而得出人应当伦理地保护自然的结论,这至少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参见靳连营:《生态伦理学是可能的吗?》,《哲学动态》,1995年第1期)这种状况也就必然导致环境伦理学理论建构的努力“大都是学术性的,且陷入狭小的圏子,……大多数哲学家的著作都没有引起广大公众的注意。”

   

  由于失落了传统而造成合法性危机,那么只有接续上传统才能够解除合法性危机,所以环境伦理学合法性的辩护无疑就应转化为一种立足于伦理传统的辩护了,但是这种辩护如何才能够做到恰如其分呢?

   

  将环境伦理思维与伦理传统连接起来并不是要费尽心机到历史深处去打捞环境伦理思维的颗粒,从而经过文献考古而将环境伦理思维产生的历史上溯若干年,我们以为这种联系传统的方式对于解决某些问题是有意义的,但是对于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辩护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实际上,任何问题被发现而得到提问都是有条件的,有背景的,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一种伦理关系而提出来也是如此,将环境伦理学所主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同于原始混沌未分的人对自然的依附性关系是不恰当的,以此来应对环境危机除了伤感和叹息,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和举措。

   

  我们认为,将环境伦理思维与伦理传统连接起来并不是要将两者硬性地缝合起来,而主要是通过对伦理文化的历史考察,分析环境伦理的产生和发展是否体现了伦理传统自身嬗变的一种必然趋势,也就是说环境伦理学的出现不仅没有导致伦理传统的中断,反而是伦理传统在新的思想纬度上延伸,而这种考察的前提之一是,我们必须承认伦理传统是一种文化现象,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从过去传递到今天的观念、制度、行为规范它经历较长时间的完善、积淀而获得了牢固性;它支配了多数的社会成员而获得了广泛性;它超越了个人性格具有了社会性;它在制度化和不断宣传的过程中又具有了神圣性;但同时它仍保留着文化的基本特征一一可塑性。’(郑也夫:《走出囚徒困境》,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年版,第34页)前提之二就是,伦理传统是具体的而不是模糊的,环境伦理首先是在西方社会文化的土壤中萌芽生长起来的,因而我们的考察也主要是立足于西方伦理传统的变迀来展开理论分析的。

   

  从古希腊到中世纪是西方选择和确定自己的伦理系统的历史时期,到现代基本上形成了由理性主义伦理、经验主义伦理和宗教伦理三大组成部分所构成的一个伦理文化传统,但是迄今为止这一文化传统己经发生了两次明显的转变。近代西方伦理文化发展所服从的主题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合理性证明和确定的价值导向,营造一种有序的世俗化生活格局,所以尽管近代西方伦理文化系统中学派和思潮林林总总,但是都带有道德绝对主义的理论倾向,即都着力于寻求普遍的道德规则或终极的价值标准,道德绝对主义的流行对于早期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的,对于形成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公共生活秩序是有益的,同时对整体利益和道德理想的追求也形成了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文机制。

   

  然而“一切美德的最大魅力就在于它最大限度地满足日常生活的要求这样美德才崇高、永恒和持久,走出一般人水平的、哪怕是最崇高的美德,也只不过是充满诱惑力的和危险的东西。”(〔英〕塞缪尔。斯迈尔斯:《品格:个人和民族力量的源泉》,参见《新华文摘》,2000年第11期)当西方近代道德绝对主义的流行使伦理文化更多地关注形而上的价值思维和理论建构而开始疏离日常生活和个人品格时,西方伦理文化传统自身就开始积聚起自我嬗变的力量。

   

  现代西方伦理文化的发展首先是以道德相对主义来取代近代的道德绝对主义,也就是说现代西方伦理理论的建构不再把思维中心放在去寻找普遍的道德规范上,不再醉心于道德形而上的预设,而是将个人的孤独、自由、心理和情感体验、非理性的自我看成是人的最本真的存在,这种对理性主义或道德绝对主义的理论反动己经远远地超出了近代西方伦理学阵营中经验的个人主义伦理和理性整体主义伦理之间相抗衡的格局,而具有全新的理论转变的性质,即是说现代西方伦理主题变奏所反映出的是彻底变换道德本体并同时要求改变伦理学方法的一种根本性和原则性的改变。

   

  然而,道德相对主义固然可以成为消解普遍性、统一性的利刃,割除生活中在价值评判上所存在的僵化和呆板,但是这把利刃也可以伤及道德和生活自身,因为道德相对主义的流行首先即会造成对道德价值的解构而走向非道德主义,同时也会导致生活中意义世界的失落而使生命遭遇荒诞,这就像尼采、陀斯妥耶夫斯基、加缪等人所谈到的,当人类头顶上的道德星空和生活中的权能完全失落后,生存的意义就无法安顿了,人虽然有了“绝对自由'但他除了荒诞和虚无之外也一无所有了。“一旦世界失去幻想与光明,人就会觉得自己是陌路人,丧失了对未来世界的希望。这种人与他的生活之间的分离,演员与舞台之间的分离,真正构成荒谬感。”(〔法〕加缪:《西西弗的神话》,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6页)所以,20世纪60年代以后,规范伦理学的复归可以既看做是对道德相对主义的纠偏,也可以看做是西方现代伦理文化的一次新的转折。

   

  当代西方规范伦理学的发展一是体现为政治伦理的兴起,一是表现为各种应用伦理思潮的勃兴。虽然说伦理思想舞台上更加五彩缤纷,但是作为对西方伦理传统的一种发展和延续,或者说作为西方伦理文化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现代伦理变奏的一个重大主题就是伦理思维不再服从某种抽象普遍的法则,也不再强调对个人生活的无限放纵和宽容,伦理思考着力于解决人的现实安顿问题一一如何在社会共同体中生活,如何与自然界相处,如何应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困惑。这使得当代西方伦理学的发展在总体上既放弃了某种宏大叙述的手法,但同时也反对回避崇高,而着力于思考伦理道德的现实应用,思考建立一种解决现实问题的内在道德机制,这也就是现代西方哲学和伦理学发展中所表现出的“向生活世界回归”、“向人自身回归”的理论趋向。

   

  因此,20世纪中叶以后西方环境伦理思潮蓬勃兴起并迅速得以传播,除了由于生态危机的愈益严重并引起了普遍关注的现实原因以外,当代西方伦理理论的发展或伦理文化的转折也构成了环境伦理思潮兴起、发展不可缺少的理论背景,对理性主义的反思,对主体性的反思,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解构等等,可以说正是这种转折为环境伦理学提供了分析工具和话语表达方式。所以当我们在思考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问题时,失去了对西方伦理文化传统的演变的宏观把握是难以提供一种强有力的辩护的。

   

  四

   

  实际上,环境伦理学的兴起和发展既然要以一定的伦理文化传统为背景,体现这一传统的新的发展演变,那么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建构就不能改变伦理学的本质,而只能是通过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更清晰地透现出伦理学的本质。

   

  环境伦理学主张将人与自然关系也作为一种道德关系来思考,这突破了只将人际关系作为道德关系的理论界域,而这种突破也就将“什么是伦理学”这样一个伦理学的元问题重新提了出来如果做一种文献上的考察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传统中,关于伦理学的概念和界定是存在着许多描述上或表达上的差别的,但是不同伦理学理论体系成立的一种基本条件就是它要符合或体现伦理学的本质,这就如同麦金太尔所主张的,尽管在伦理思想史上存在着彼此不同的甚至互不相容的德性理论,但是它们总要维护统一的、核心的德性概念。

   

  那么伦理学的本质应当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不管哪一种伦理学在理论表达上如何新颖奇特,都不能违背或遮蔽伦理学在本质上总表现为一种关于人的价值和意义的理论或学说的一般规定,这样也就决定了,任何伦理学都需要一种人学本体论的论证,即回答人是什么或人是如何存在的问题,当这种思考或追问纳入到一种历史性的叙述框架中后,自然就蕴涵着关于人应该是什么或应该以什么方式存在的思索,所以对人存在的本体考察就构成了伦理思维的元点,这正如苏格拉底所说,人是一个惟一能够对“人是什么”这一问题提供答案的存在物正是依靠这种基本的能力对自己和他人做出(response)回答的能力,人成为一个'有责任的’(responsible)存在物,成为一个道德主体”。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人类文明史上,每一种伦理思潮或流派都依据自己对人的思考刻画出了不同的人的影像,也据此展开对人的价值意义的评判或提出不同的道德律令,从而形成不同的理论风格和价值导向。孔子之所以能够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际关系协调的道德准则,是由于存在着一个前提的设定,即人性是善的,彼此之间能够贯彻着一种“类我思维'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对人性的预设,上述准则的道德性是难以保障的。同样,萨特之所以将绝对自由作为主体伦理学的价值基础是由于他认为“人,不外乎是自己造成的东西'而且人的现实存在只能是以个我的方式存在着,个体的我构成了“价值赖以存在的存在'正是这种将寻求对一切人都一样的主体性的普遍规律看成是天生的偏见的人学本体论的思考使萨特的主体伦理思想与康德的主体伦理思想具有了明显的差别

   

  基于上述思考,那么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问题也就取决于它是否也给出了一种人学本体论的思考,并在这种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人的价值和意义的论证我们以为,环境伦理学是提供了自己的答案的。这就是,环境伦理学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看成是一种道德关系,它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人学本体论论证的基础上的:人既是社会之子,也是自然之子,因此人既要承担对社会的义务,也应该承担对自然界的义务。而且由此来思考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也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界不是人类的敌人,而是人类的伙伴和朋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必然的生存和生活方式。这样,环境伦理学就在推进和提升对人的认识的基础上体现出了伦理学的本质和价值要求。

   

  五

   

  今天环境伦理学的流派和学说很多,有所谓的生态中心论,生命中心论,动物权利论,自然价值论等等,那么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辩护是为哪一种学说和观点进行辩护呢?

   

  我们以为,环境伦理学的合法性辩护并不是立足于当今哪一种具体的学说和观点,而是对环境伦理学发展趋向的一种思考。当今的环境伦理学在不断地向人们灌输着对人类未来生存的忧患意识,不断地指责人类征服自然在实践上所制造的祸端和在观念上所造成的虚妄,不断地强调回归自然的必然性。但是许多学说和流派在阐述这些观点时并不是在伦理学的逻辑起点上,也没有体现出伦理学的本质和理论品格,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背离了对人的本体的思考和价值关怀,这种理论上的跳跃是造成环境伦理学陷入曲高和寡境地的重要原因,也在客观上形成了人们对生态问题的现实关注与环境伦理学难以普及的极大反差。

  护理伦理学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护理 学生 护理伦理学 学习兴趣

  [论文摘要]目的:探讨多种教学方法对护生《护理伦理学》学习兴趣的影响。方法:教学方法主要包括案例分析、视频播放、辩论赛和社会实践等,自行设计问卷,在课程结束后对09级15个班700余名学生调查。结果:学生对于《护理伦理学》的兴趣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可以提高护生《护理伦理学》的学习兴趣。

  护理伦理学是研究护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处理各种关系的准则和方法[1],对一名合格护生的培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护理伦理学》属人文学科,与专业课程如内、外、妇、儿科护理学相比,护生一点也不重视。另外学生对伦理学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伦理学就是给她们讲道理、“洗脑”的一门课程,很难提起兴趣。因此,如何提高护生的学习兴趣,让她们主动的学、快乐的学,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护理实践中,是教学的最终目的。

  1.教学方法

  《护理伦理学》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若采用传统的说教、填鸭式教学方法,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果。为提高护生的学习兴趣,本研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09级15个高职班700余名护生进行授课,重新激发她们的学习兴趣。

  1.1案例分析

  在备课的过程中,结合书本的理论知识,列举发生在我们身边、贴切的案例,引导学生用所学到的理论来分析案例,大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讲解护理伦理学理论基础这一章节时,例举了大量的鲜活的事例,如湖南靖州的“医院出动救护车讨价还价误时,男孩转诊途中死亡”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天价医疗费”,同学们被案例的情景深深吸引,并初步具备了理性思考的能力。

  1.2视频播放

  视频教学可以使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直观化、具体化和简单化,使看不见或看不清的东西变得看得见、看得清,帮助学生理解较抽象和复杂的内容,历来都深受同学的追捧。在护理伦理决策这一章节时,给学生播放了电视剧《永不放弃》第九集--某银行被抢劫,四个伤者被抬进医院,医院只有3套监护设备。首先得到救治的人是其中伤势最重的,但他是一名罪犯;而那个伤势最轻的人被排在最后,他却是一名正局级的国家干部,这时我们医护工作者应该如何决定?会如何决定?一晚期肺癌的老太太要求医务工作者对她自己说明病情的真实情况,这时又该怎么办?这一连串的令人纠结的问题,深深的揪着同学们的心,仿佛自己置身其中,激起学生浓厚的兴趣,让学生在模拟真实的环境中领悟伦理学的真谛。

  1.3开展辩论赛

  对相关伦理难题,组织辩论赛,如安乐死是否该在我国合法化。首先摸查同学对此问题的观点,鼓励两组同学派出代表进行公开辩论,并引导学生利用网络查找相关的观点。辩论中老师充当主持人的身份,辩论双方有理有据、振振有词、辩论激烈。辩论结束时老师做一简短点评,然后让同学们观看深圳卫视22度观察—安乐死是文明还是谋杀?,最后老师再做一总结。

  1.4组织社会实践

  临终关怀这个话题,学生由于缺少生活经历觉得很陌生,不知道都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做。通过播放北京松堂医院—中国成立的第一所临终关怀医院,创始人李伟院长工作20多年的点点滴滴的故事,同学们对临终关怀这项事业有了视觉上的了解。为了让同学们切身体会临终关怀,学校组织全系老师分别带领同学去抚州市各个层次的福利中心和养老中心参观,帮老人家梳头发、剪指甲、量血压、按摩和聊天等,同学们觉得很有意义,有了直接的感受。

  2.效果评价

  采用问卷调查法,自制调查表,集中发放问卷表,15个班级同学当场填写,当场收回。调查问卷包括对课程感兴趣程度、开设这门课的收获及有何意见及建议等问题,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2.1感兴趣程度比较

  将上课前和上课后对《护理伦理学》的感兴趣程度,用两样本配对t检验进行检验,结果具有统计学差异(t=4.256,P<0.05),课程结束时同学对《护理伦理学》更感兴趣了。

  2.2其他教学评价

  89.1%的同学认为课程结束后非常有收获或有收获,60.0%认为应适当增加课时,50.8%认为授课时应适当多增加案例,90.7%认为视频教学非常好,可增加,34.5%建议可提前开设本门课程。

  3.讨论

  3.1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增加亲和力

  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是什么东西推动学生去追求高尚的美德?是教师的精神和道德方面的表率作用。”由此可见,教师的道德素养对伦理学教育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在传授学生临床技能的同时,需提高自身素质,增加亲和力,学生就会把对老师的感情迁移到学习上来。

  3.2加强案例教学,适当增加视频教学

  在进行案例分析时,可以点名或将学生分组,让学生积极参与进来,各抒己见,在总结完学生的看法和观点后,最后提出自己的看法或给出参考意见,这样有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3.3增加护理伦理讲授的具体内容

  目前《护理伦理学》教材的内容大多讲的是护理道德的历史发展概况、护理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等,对临床工作中面临的伦理问题,如器官移植、脑死亡、人工授精、流产等欠缺,这些是同学感兴趣的内容,而且也是同学今后在临床实习或工作会遇到的问题,应适当增加,使护生在对待即将面临的临床实习或工作中不会感到迷茫。

  3.4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营造一个既严肃又活泼的课堂气氛,给学生自由发挥和积极思索的空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如果老师过于严格,课堂气氛沉闷,学生不发言或不敢发言,形成恶性循环,教学效果差;如果过于松散,课堂秩序差,教学效果也不好,充分发挥案例分析和辩论赛等形式,让学生在和谐互动的环境中学知识。

  4.小结

  综上所述,案例分析、视频播放、辩论赛和社会实践等教学方法,提高了护生《护理伦理学》的学习兴趣,对护生职业道德的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护理伦理学论文范文5

  传统风俗是一个地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风尚、习惯的总和,作为一种社会传统,对社会成员有较强的行为规范和心理制约作用。我国自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关于风俗的文化概念,传统风俗观认为,“风俗”是“风”与“俗”的合成词,“风”是指风土等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俗”是一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习惯性行为模式。传统风俗兼具自然与人文的特性,是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方式,是人类环境文化的“活化石”。随着现代社会先进科技的应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但是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明显,尤其是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生态失衡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倡导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生活形态。要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最根本的是要唤醒人们的生态伦理意识,正确规范人类的行为。传统风俗是几千年来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资源,蕴藏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其中关于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行为规范是解决生态破坏和文明冲突的有效方法,有利于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

  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

  我国的传统风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不同地区、民族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同,风俗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也不相同,因此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之说。各民族、各地区的风俗虽有很大差异,但是在生态伦理方面却有着相同的精神内涵,尊重生命、崇敬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念是各民族各地区传统风俗的共同之处。从一定意义上说,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是各地区、各民族在独特的自然环境下和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信念的道德规范。

  (一)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形成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源自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自然条件主要是指人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社会条件主要是指经济、政治、宗教和文化等因素。在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强。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和自然事物无法理解,认为“万物皆有灵气”,有一种不可捉摸的力量在控制着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命运。在这种有限的知识背景下,人们屈从于大自然,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心理,并借助于想象把自然力量形象化,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形成了一些较原始的思想和习惯。

  进入阶级社会后,社会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人们对自然有了更多的认识。人们受统治阶级的影响,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形成了敬畏自然、顺从天命的思想,许多风俗被自上而下推广起来,并在风俗中形成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生态伦理,一些保护环境的村规民约逐渐形成,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问题上有了合法依据。传统风俗受宗教因素的影响也较多,在宗教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三个阶段,一些宗教思想和宗教仪式里也带有明显的生态伦理思想。“文化因素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影响较深,我国传统文化充满了极富生态价值的伦理理念”[1],儒道墨法等思想流派无不主张“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理念,为“人与自然平等观”奠定了理论基石,并从文化高度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形成了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风俗。由于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过度掠夺自然资源都遭到了自然的报复,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一些具有生态伦理内容的风俗。传统风俗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很大转变。齐文英,王玉晴: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及其现代转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第25卷第3期

  (二)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表现

  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传统风俗中蕴含的生态伦理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人们通过神话传说、宗教信仰、民间禁忌、日常礼俗、生活习惯等方式传承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更多地包含了人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体现了人与自然和平共处、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念。”[2]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宗教信仰反映出的尊重自然的观念。宗教信仰与自然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各民族在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中从事特定的生产、生活,并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宗教信仰。从事游牧的民族,草原是他们生活生存的基础,一般崇

  拜水草神,以祈求保佑水草丰美,牛肥马壮。生活在山区环境的民族,山林是他们获取各种丰富物产的依靠,一般崇拜山神、树神。无论是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还是一些民族的原始宗教,都存在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主张保护动植物,强调人与自然和谐。“藏族人每年都有对神山、神湖的朝拜活动,诸如为神山跳神、转山(经)等,人们一般不到神湖捕捞鱼类或其他水产品。彝族则认为人与自然环境中的动植物同源,贵州从江苗族则认为人与动物来源于同祖,许多少数民族还把某种动物或植物当作自己的祖先。土家族、白族认为自己是白虎的后裔,彝族、纳西族、傈僳族则都认为自己是黑虎之后。”[3]许多民族都认为一些山林草木和动物都有灵气,并把它们神化当成自己的保护神,对其敬畏、祭祀,禁止人们对这些图腾物进行伤害,以求其保护。在民族宗教信仰的影响下,一些山林、草地的生态平衡受到保护,动物多样性得以延续。

  第二,生产劳动折射出的保护生态平衡的理念。我国各地区、各民族为了调适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在生产方式上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形成了特有的风俗。传统社会以农业为主要生计,农业生产中有较多的生态保护民俗。田地是农民的命根,人们基于对田地的特殊感情,在祭祀田公、地母的名义下,实施着“酬田”、“酬地”的民俗行为。白族等民族每至岁末,将垃圾聚堆焚烧,然后把焚烧后的垃圾灰撒到田地里,称为“酬年”。在农业活动中,人们为了免除休耕带来的损失,采用轮种的耕作方法,即同一块地,每年种植不同的庄稼,农民称为“换茬”,轮种方式有利于地力的养护。蒙古族在生产实践中,创立了“草库伦”的草场保护方法,即把草场用栏杆或其他材料做成的藩篱圈围,在围栏内以人力更新植被,使牧场得到必要的休养。青藏高原的牧民一般都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牧民们在不同季节有组织、有规律地在不同的牧场之间进行循环式的放牧,其“轮牧制”的生产方式对草原生态的平衡十分有益,这种周期性的轮牧,较好地解决了草场使用与牧草再生的问题,使一些牧场在轮休期内得以恢复,从而很好地保护了高寒草原的生态。20世纪50年代前我国南北方均有不少民族从事狩猎生产,如北方的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以及南方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等,都把狩猎当作主要或次要的生产方式之一。但是各民族的狩猎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禁忌,人们一般不打产崽、孵卵、交配和哺乳的动物,春天通常很少狩猎,以保证野生动物的繁殖。这些狩猎规则和禁忌,对保护生物种群起到了很好作用。人们在生产活动中主动调适生态环境的做法形成了特有的生态保护民俗,有利于保护当地的生态平衡。日常生活体现出的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信念。我国各个民族在日常生活中都有一些体现生态伦理的风俗。“生活在云贵高原的侗族,婴儿生下后,家人就在山上栽下100棵杉苗,直到18年后才砍伐作为男婚女嫁的费用。人们不论是在路边还是在其他地方,一旦发现乔木的幼苗都会主动把它保护下来。”[4]水族人对生长在村寨内和附近的古树敬若神明,并加以保护。土家人在婴儿诞生后会按照习俗栽下几株树苗,称为栽“喜树”。普米族有一个独特的习俗,就是将刚出生的孩子拜寄给一棵粗壮的树木或某种强悍、灵敏的动物,希望他们像拜寄的动植物一样生机勃勃、强壮敏捷。纳西族明确规定禁止在水源头杀牲畜丢弃脏物,白族腊月的“净水节”,傣族的“泼水节”都表现出对水资源的爱惜和重视。在传统的生态保护民俗中,人们重视自身生存环境安全与卫生的保护。这种风俗一般通过节日仪式定期地表现出来。如岁末的除尘活动,新年之初对节日垃圾处理的“送穷”,正月十五对老鼠、狐狸、害虫的驱逐,端午洒“百药水”、挂艾、插菖蒲等,都表现出对疫病之害的有效预防。合理、健康、积极的生态保护民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积极作用,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我国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是各地区、各民族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中包含着被动和主动的生态伦理意识。由于人们的活动受环境的制约性较强,对自然产生的主要是敬畏心理,从而被动地保护着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使人们明白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产生了有主动意识的生态保护行为。

  二 、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与局限

  总体上看

  ,我国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体现了人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理念,为现代社会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化资源。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经历了世代传承与发展,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态道德观念,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在现代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由于传统风俗是在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的一些观念和做法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

  (一)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既保留了早期人类社会真实的精神风貌,又蕴含着无穷的生态智慧。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可供参照的答案,其精神内涵促使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

  首先,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保护自然环境、发展生态产业提供了思想条件。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有利于生态平衡的保持和自然、人文生态旅游景观的开发,是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的思想条件。其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可以弥补生态环境管理的不足。“现代生态环境管理强调政府的功能,生态环境保护仅靠政府的作为不仅会消耗大量公共资源,而且难以取得成效。”[5]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可以弥补环境立法和执法的不足,不仅内在地调整了人们的生态心理,而且外在地规范了人们的生态行为。各种生态保护风俗通过约定俗成的方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形成了指导人们行为的“自律机制”,它在实践活动中取得的环境保护的效果,是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硬性约束方式难以达到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会对人们产生内在约束力和精神激励,可以最大化地调动公众参与,降低生态环境管理的成本,有效弥补政府生态管理的不足。再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是对现代生态伦理理论的补充。现代生态伦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主要是从西方传习过来的,我国领土广阔,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情况极为复杂,其理论知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与现实的脱节。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经历了几千年的传承、演变,已经内化为各地区、各民族的特有的文化,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还适应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复杂性,是对现代生态伦理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可以更好地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具有传承性和变异性,它能够有效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自我淘汰、自我更新,其精神实质永远不会落伍,表现形式也会更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生态平衡提供了一个内源调节机制,“为当今生态问题的解决开启了一扇方便之门”[6]。

  (二)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局限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一些消极的内容。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作为传统农业社会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规范,还不能与现代社会有效契合,其内容和表现形式的不合理之处甚至会阻碍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首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够全面。“许多地区的生态保护风俗是建立在崇拜自然、敬畏自然的心理基础之上的,多表现为宗教崇拜或民间禁忌”[7],这种朴素的生态伦理观仅能维护被崇拜的部分环境要素,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力上存在既保护又破坏的现象,这与现代环境治理理念是有很大差距的。其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着不科学的内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一些封建迷信思想,如因果报应思想、风水观念、神鬼观念等虽然能约束人们的一些行为,但是却容易使人们陷入无知和愚昧,是与以科学技术为动力的现代文明社会相悖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还存在因循守旧的观念和做法,在生产生活中的落后习俗不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再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容易被现代社会异化。现代社会文化呈现多元性,各种文化不断交融,影响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念,“一些地区民族风俗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许多传统风俗被异化,在利益的驱使下失去了生态保护的伦理观念。”[8]有的民族的生态保护风俗成为发展旅游业的装饰,成为当地增加经济收入的重要方式,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逐渐倾向于形式化和利益化,变成了一种庸俗的实用主义。

  三、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现代转换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传统

  的生态保护风俗被改变,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也面临着被异化的风险。我们在强调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的同时,还要认识到其中的不合理成分,并对其进行重构以使之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 促进传统理念与现代方式的结合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不能只依赖科学技术,还要动员一切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资源,特别是传统文化的资源。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蕴含着丰富的生态哲理,对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弘扬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不是宣传旧的环保方式,而是要认识到传统生态伦理的精神实质,是对“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的觉醒和回归。《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民族文化保护》中提出“要发挥重要节庆和习俗的积极作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好移风易俗。”由于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是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形成的,缺乏科学知识的指导和先进技术的推动,因此,我们必须在充分挖掘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时,要将传统生态理念与前沿科技结合起来,使其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不断升华,使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转化到适应当代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上来。要创新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表现形式,改变不科学、不文明的行为方式,将传统的生态伦理理念寓于现代的活动载体之中,同时又不破坏古老的风俗习惯。要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之中,同时要推广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效果。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合理内核是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汲取的养分,但是要使其脱离特定的地域并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就要改变传统的活动方式,结合现代方式将其基本理念融入到现代社会之中。

  (二)建构并推行正确的生态伦理观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着许多科学的、辩证的自然生态观的思想因子,但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它毕竟是一种朴素的、直观的、经验性的自然观”[9],按现代科学的实证性和精确性要求来看,是不可能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作出全面而又准确的科学解释和说明的。因此,我们要继承其中所包含的科学性、合理性因素,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生态科学、生态价值和生态责任意识,实现向现代自然观的转换。首先要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合理成分进行强化和引导。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在原始生态环境的保护方面作用是积极的,要有意识地进行引导,宣传其有益于生态保护的思想观念,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将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精华部分转化为政策或民族地区的法律,以建构并推行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其次,要将现代的自然观念灌注到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之中。要抑制传统风俗生态伦理中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消极内容,并阻止外界错误价值观侵入,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促使人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使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受到现代文化和观念的指导,从而在内容和结构上得到优化。再次,要培育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体系。各民族、各地区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基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形成了不同特色的生态保护风俗。但是由于地域性、民族性差异,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生态伦理体系,各地区、各民族延续着传统的生态习俗,很少去借鉴其他地区和民族的有益成分,因此应尽快培育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体系,使在价值上相宜的生态风俗文化结合在一起,建立一种理念上交融、方法上交流的生态保护机制,使积极、健康的生态伦理观成为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三)推进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制度化建设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衍生出来的习惯法和成文法,具有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上的规范作用,但是由于缺少制度上的保障其约束力和强制力非常有限,一些传统的环保措施尚处在自发和零散的低水平上,离现代制度文明所要求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准确性还有较大的距离,生态环境的保护仅靠人们的内在约束力和自制力远远不够。现代生态文明的构建,必须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作为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传统风俗生态伦理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认识,限于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是基于自然崇拜和宗教信仰等提出的,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形式简单、观念落后、组织零散,制度化层面的内容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克服简单朴素的思维,在村规民约和民间禁忌的基础上建立环境保护的现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利

  法律和行政手段规避不合理、不合法的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和科学管理增强人们保护自然环境的组织性,通过教育和奖惩手段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按照现代制度文明的要求,进行文化法制建设和文化体制建设”[10],使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得到弘扬。

  四、结语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要采用现代法制手段和科学技术,更重要的是应该弘扬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修正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重新确立人对自然的价值标准。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对当今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很大的现实价值,它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都具有促进作用。在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时,我们应该对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予以重视,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唤起人们的生态伦理意识。在强调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重要价值的同时,必须对其进行重构,通过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全面搜集和认真整理,注入新的时代内核,使之转换成现代的生态伦理观,以符合新时代生产与生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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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伦理学论文范文6

  伦理决策就是作伦理上的决定。护理伦理决策就是从护理伦理理论、原则和规范出发,从护理伦理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以做出恰当的、符合护理伦理的决定。而是否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关键又在于是否具有批判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是指能抓住要领,善于质疑辨析,基于严格推断,清晰敏捷的思维能力。而大多数护士学生缺乏这种能力,不能抓住护理伦理问题的本质,因此不能做出正确的抉择。故而提高护生护理决策能力重点应在教学中加强学生批判思维能力的培养。

  传统教学方式主要以讲授方式为主。这是一种以教科书为主要载体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由教师单向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学生能够通过这种教学方式系统地学习知识,但由于在学习过程中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不能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因此,对于批判思维能力培养的效果较差。而案例教学以及角色扮演教学方式能营造较为宽松的教学氛围,学生能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独立思考、分析以及讨论与交流。随着学生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的加强,他们批判思维能力也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能够较好地应用护理伦理的基本理论、原则与规范,做出正确地护理伦理决策。.护理伦理教学中为了提高学生护理伦理决策能力而实施的案例教学,其首先应该是针对这一目的进行恰当地案例选择。

  所选案例应该具有代表性,是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常遇到的伦理困境。例如,病人的自主需要与护士的专业伦理相冲(病人希望了解自己的病情,但如实告知病情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病人拒绝护士对其实施有利于病情的治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进而让学生熟悉护理伦理决策产生的基本程序:(1)首先认真分析案例,确定事件中存在的矛盾冲突及冲突的相关人员。

  (2)明确矛盾冲突的核心,确认伦理问题。

  (3)围绕伦理问题,列出各种可行方案。

  (4)依据相关的伦理理论、原则、法律及其他因素,拟定双方均认可的行为方案。

  (5)决定行动方案,做出伦理决策。

  (6)实施并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案例讨论式学习。

  把案例发给学生,让学生结合案例实际情况运用基本程序,尽量开阔可行方案的设计思路,做出决策。

  如对下列案例的决策分析:一产妇剖宫产后第六天,医生看没什么问题,说周一可以出院。周日,其丈夫和婆婆与产妇商量后想周日那天出院回家,医生不在,其丈夫和护士商量能否先行回家,等周一再回来办出院手续,护士说不可以,说得把钱结清。产妇丈夫说这是单位押的支票,不会欠医院钱的,而且已与有关部门通过电话证实。护士不让产妇走,便把孩子抱到了另一个房间,产妇想抱回自己的孩子,护士不给,遂和护士争吵起来。

  针对此案例,同学们分析指出:(1)此案例涉及的矛盾是护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属之间的矛盾。

  (2)此案例的伦理的问题是患者的自主要求与护士专业要求之间的冲突。

  患者有拥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另一方面病人在没有办理出院的情况的确不能擅自离开医院,否则不利于护士的管理。

  (3)护士不能因为医院的规章制度限制病人的人身自由,更不能以产妇的孩子做为要挟。这种做法严重地伤害了患者的感情,违背了不伤害原则。

  (4)护士此时应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尊重病人的权利,保护患者免于不必要的伤害。可以先向患者解释医院的管理制度,如果患者要求回家的意愿强烈,那么在其不会欠费并且身体状况允许的条件下,尊重患者的决定是最符合患者利益的行为。在此同时向科主任或护士长进行报告,寻求建议与帮助。另外患者需签订一份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文件。

  案例分析教学之后还可进行角色扮演。这种教学方法是让学生扮演案例中的人物,体验护士的职业生活,在角色扮演中进一步理解与掌握知识,以行动的体验内化I=1头的知识,让学生能够进一步体会到正确的护理伦理决策的重要作用。例如对于上文中护士与产妇要求出院产生冲突。

  护理伦理学论文范文7

  解决伦理思维的理论有效性的条件。伦理思维的实践性前提批判,则对于解决伦理抉择的现实困惑、伦理实践的宽松社会环境问题等,至关重要。

  伦理思维理论性前提批判的展开,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对于习以为常、未经理论审查的伦理观念.进行严格的甄别.以便析出在理论上可以完全成立的伦理规范。另一个层次是对于合理的伦理思维有制约作用的伦理理论基本预设,加以分析性陈述。

  审查习以为常的伦理观念,一方面,要关注真正常识意义上的伦理戒条对于人们日常生活有序进行的不可须臾或缺的性质。所调真正常识意义上的伦理戒条,是指那些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自然进行中间,不为人经意地发生着规范人的行为的伦理观念。这些观念,来自于相沿以久、自然有效,可谓伦理“公理”的历史性伦理传统。尽管这些观念也需要批判地审视,以厦给以理论确证。但这方面还不构成审查的中心问题。因为诸如“不要欺骗”、“应该诚实”一类的常识性伦理戒条.在其还不为人们普遍怀疑与抵制的情况下,它们还可以维持其固有的伦理调节功能。相比较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即审查那些经强有力的社会组织执意提倡,既涵盖了日常伦理内容,又充满了意识形态要求,而且久而久之被视之当然的伦理条规。这些条规,因其包含了日常伦理中人们以为当然的成分,而不容易引起伦理学研究者的警惕,更不容易引起芸芸众生的置疑。同时,也因为其中还含有以激动人心为目的、以号召人们忘情地投入某一社会运动为宗旨的政治化因素,往往使身在其中的人们陷在“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伦理遮蔽状态之中。这两个理由都促使我们对此类伦理观念加以严格的理论审查。可以说,这类观念对于当代中国人建构合乎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伦理,有亟需矫正的一面。这是由于,一衬混杂了常识伦理与政治性伦理界限的伦理规范,既无法准确地给予人们调整行为决策的伦理指令,也无法使人辨别干扰人们伦理自律的政治畸因,从而造成政治对伦理的替代。一种基于政治要求的强制规范,便可能升格为必须如此的“崇高”伦理。进一步,使伦理要求因政冶强控而变质为阻碍人的发展的伦理绳索,使政治控制因伦理制约而导致社会生活高度紧张。在此,伦理与政治相互损害。理解这一点不难,只需看看“”时期的伦理状况就行了.

  审查伦理与政治混杂的那些“伦理规范”,目的是还伦理以保护人们行为确当性、还政治以维护人们合法利益正当性的本来面目,从而解除两者相互损害的危险。在审查的方式上,可以多样化.但需要强调,那种含有伦理名义进行政治迫害、以政治要求进行伦理镇压的可怕“伦理规范“,既不属于需要审查的范围,也不属于有确证必要的伦理旧制,而应当予以坚决的拒斥.在审查中,对于那些各需安顿的要求,应有一个合理的安排.如对于鼓荡其中的激情加以净化,安置于纯粹理想的领域内,使其成为批判社会一伦理生活中不合理现象的伯神动力,就具有不言而喻的意义。又如把政治从政一伦混杂的状态中割离开来,从而使其着力的制度建构完善起来.更好地将权力与利益关系加以约束,对于形成伦理实践的优良环境,也不无意义。再如将伦理作为独立的社会要素对待,对其理论论证加以周密的关注,对于提高我们的伦理生活质量,也会有积极作用。

  至于关乎伦理思维确当性的基本理论预设的批判,因其属于伦理学的方法论,必须在伦理理论建构之前进行。这一工作大致可以区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对伦理致思的范围进行划界.之所以需要划界的理由是,划分伦理学的专门致思领域,有益于伦理学解决自己这一学科的独有理论问题,而不致于使理论界限模糊,变成其它学科的附庸。其实这也是任何一门学科为自己的学科存在进行辩护的要求。具体的划界,可有三点。一是划分伦理一道德领域与非伦理一道德领域的界限。这一划分,既是为了避免传统中国思想(尤其是古典儒学)混淆伦理与政治两种社会要素的伦理思维误区,也是为了避免在现代社会备种不同要素日益分化的情况下,去徒劳地进行因匮缺有针对的分析,因而显得无意义的贯通性研究.从而将调节日常人伦关系的“伦理”和提供与之相关的价值论证的“道德”,作为伦理致思的学科主题。二是划分伦理学的内部科际界限。这种划分的起因,既是由于伦理学要解释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愈来愈多,需要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去加以透视,也是由于伦理学在发展中已显出内部学科分化的明显迹象。在最抽象的哲学层次上,伦理学以道德哲学的理论形态,通过解释最深层的伦理实际问题来树立伦理学的理论尊严。在伦理学所需面对的最大量理论阐释的个体道德与公共伦理问题上,沦理学以较严格的理论筹划,分别为个体的私人生活与公共活动提供伦理辩护与道德要求,并以此来显示伦理学的严诬理论性与实践有效性。在其处理的种种边缘性伦理问题方面,伦理学以应用学科的理论致思,将“现代问题”纳入伦理探讨的范围,给环境、军备、企业、生命、死亡等问题以伦理诠释。伦理学的内部科际分界,无疑给了伦理学以更宽广的理论视域和发展动力。三是划分伦理理论类型的界限。在这里,伦理学以其义务论一目的论的划分,来表明它如何为人的尽职尽责与台目的的行动,进行理论分辨,以其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的划分,来刚立伦理思考的命题可靠性、行为正当性和行动有效性的不同理论论证途径。这类区分,为伦理学提高自身的理论质量奠定了基础.从现代视角来看,这三种划分,已成为任何伦理致思所必须首先择定的问题。

  第二,对伦理思维的基本指向加以确认。这个问题可以具体化为,伦理致思究竟是为实践提供先导性的原则,或是为其进行跟踪性的辩护,或是为理论自身的逻辑可靠性提供自足的论证,将其囿限于“智力体操”(费孝通语)的狭窄范围内,还是以理论的严密筹划去为伦理实践服务,从而开拓伦理研究的广阔天地。在习以为常的观念中,伦理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似乎伦理原则是在任何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预设着,就可以处理每一种行为的确当与否。这种假定,无疑是将伦理规范置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之上,从而既把生动活泼的现实干瘪化为伦理独大的图式生活,又把来自生活实践、并在生活实践中为自己注入不竭活力的伦理动源给抽空了。因此,有必要将这一思路扭转为:伦理规范是在现实生活实践中形成,又在现实生活实践中丰富、提高的。伦理规范只能在追随现实生活步伐的过程中,自己的有用性辩护,为白己的存在提供理由。在生活中寻求伦理活力,又回馈生活以提升其质量的伦理动力,是确定伦理与生活关系的唯一方式。从这个角度去看伦理理论的存在依据,我们如果将其限制在纯粹逻辑推导的层面,试图依此为伦理学的理论发展提供有力的辩护,无疑是在摧残伦理学的“性命”。伦理学只能在生活中、以显示其有用性的方式“活”下去。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伦理规范是理论判断,还不如说是实践选择。

  第三,对伦理学的问题阐释方式进行确认。在此所说的“问题”,不是伦理学具体处理的诸如幸福、快乐、责任、义务、爱情、友谊一类问题,而是以何种适宜的、统纳各种具体问题阐释方式于其中的、对伦理问题分析有普遍有效性的伦理致思方式。在以往的伦理问题阐释方式上,大多显现出一种独断论的倾向。伦理学总是想向人们宣告“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值得的、什么是不值得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伦理学总想在人们自我进行伦理决断之前,代替人们先行做出决定。伦理学的这一思维倾向,使其容易与政治汇流,依靠政治力量来推行伦理规则,从而给伦理学打上不可挽回的伦理专制烙印。在伦理学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普遍参与、社会平等、思想多元局面的情况下,它之走出独断的境地,建立起商谈的伦理致思氛围,就有其紧迫性。伦理商谈,依据对哈贝马斯的理解有两层意思,一是“普遍化原则”,即每个个体从自身假定的普遍规范出发,以任何一个体都可以获得满足为基准,产出的可预计的结果和附带效果,可以为一切有关的人不经强制地加以接受。二是“伦理商谈原则”,即只要一切有关的人能够参加一种实践的两谈,每个有效的规范就将得到的赞成。这一伦理诉求,无疑是与伦理独断相反对的。它肯定人们之间共同台作对于寻求伦理真理的绝对重要性,致力防止在伦理讨论或谈论中出现压制现象,保证一种基本平等的理想性伦理致思环境。可以说,以伦理商谈的方式去阐释伦理问题,比之于以伦理独断的方式去二元式地划分好坏、对错,对于解释伦理问题要有意义得多。

  伦理思维的理论性前提批判,为伦理学的理论思维提供清晰、可靠的致思可能性。因此可以解决的伦理难题是:其一,伦理“学”如何可能。一个学科如果不能保证自己具有与其它学科不同的研究对象,并且将这一学科与其它学科的界限划分清楚,既不期望包揽所有问题,也不模糊研究对象的边界.就很难保有自己的理论地盘。伦理学“仅仅”以人伦常理和道德价值为学科对象。这是伦理学具有其理论可能性的条件。其二,伦理学如何有效。一种理论有效与否,固然要靠社会历史来做经验性的验证,但理论本身是否自足,却构成这一理论发生效用的自身前提。所谓“自足”,是指理论的研究对象有效,显然也需要对自身的理论严肃性加以认真的对待。这是伦理学不致被现实生活悬搁起来并变成“绝学”的依据。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伦理学这样一门有着强烈实践性品格的学科而言,在重视其理论性前提批判的同时,更需要关注它得以成立并受之影响,乃至受之支配的社会历史变迁,对它的运思所发生的作用。这是进行伦理思维的实践性前提批判强有力的理由。伦理思维的实践性前提批判,是对伦理思维据以运用、实践性前提批判,是对伦理思维据以运思、的社会历史条件进行甄别,以便明了实际展开的伦理运思所依赖的现实基础是如何的。这种批判,可以区分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凸显伦理规范寄寓的现实社会合理与不合理的种种事项,使一定时域与空域中伦理的社会支撑点、实际作用点显示而出,也使消解伦理作用的社会因素被人们识别,从而保证社会给伦理运思提供一个真实的、良性的环境。二是从一般意义上确证对任何社会的正常伦理思维均有不可忽略的意义的起码社会支持条件。从而,在一种有比较的陈述中,确认有益于合理的伦理运思的起码或最低限度的社会支持条件。

  就第一方面而言,分析一个社会有益或有碍伦理思维的因素,需要在一个具体的社会历史氛围中进行。而且,不能使不同氛围的不同社会历史条件通约,以一种发生了位移的条件——即以一个具体的社会历史氛围(通常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为论说对象,却以另一个国家的伦理文化传统与伦理运思方式、伦理基本观念与伦理社会诉求来讨论前一个国家的伦理世象。这样的讨论不说完全没用,但意义是非常有限的。就此而言,我们讨论伦理问题,起码应当首先着眼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中国社会历史的具体情形。就目前来讲,中国社会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大转型。从历史的视角看,传统中国作为一个由道德理想主义支撑人们观念大厦、由伦理中心主义维持社会运转的国度,应该是最有益于伦理思考的了。但是,透过表象观察,传统中国的政治专制瓦解着道德理想主义的根基,小农经济制约了人们的开阔视野,使人们的伦理关注仅限于政治比的人伦关系,大一统社会虽将伦理置于中心位置,但伦理也由此变成政治的奴婢,实际上丧失了它健康地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一点不为过地讲,古代中国是一个伦理专制的社会。也因为如此,古代中国的伦理异化现象非常普遍。社会普遍推行的“伦理规范”恰恰在抵制合理的伦理准则。为此,当我们试图从传统中吸纳带有“现代性”的伦理思想资源,务必先行确立一个原则,即传统伦理结构必须解构,传统伦理只能在分散的伦理要素意义上,才可能被“现代”所利用、所组合。

  再从当代的视角来看,中国社会从政治集权走向政治民主,队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从一元社会发展到多元社会,已大致形成一个历史上不曾有过的社会良性局面。然而社会转型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从社会与伦理互动的角度审视,政治权力结构的重组所导致的权力裂变,使权力与利益的关系突显.权钱交易损害着为官者的道德良心,损害着民众的道德认同。经济力量匮缺现范的膨胀,则使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依托于凸起的经济一元化运动,从而损害了人们对幸福与快乐加以把握的正常心理。多元汇流的跨文化传通,既带来了解放人们思想的新观念,又流入了引人专骛新奇、不辨是非的怪诞理念,因而在推动伦理思维多向思索的同时,又损害了人们对道德伦理的认同,甚至使人认为践履“正确的”伦理规范也是与多元相悖的伦理绝对主义,导致由道德的相对主义滑向道德的虚无主义。与此同时,社会历史变迁要求伦理学为其提供道德辩护,又使伦理学在欠缺充分的理论准备的情况下,成为与引导社会变革的经济学、政治学相“争宠”的”显学”。伦理学突然一下要为社会做全面的解释说明,以致无法为自身合理地定格定位。

  只看到现下中国社会对伦理思维的不利影响,自然是不公正的。悠久的伦理传统为我们现代的伦理思考提供了可资利用的丰厚资源。一方而这是因为“我们总是活在传统中”,理解了传统才可能更好地理解现代。我们的伦理传统尽管渗透了不少必须清除的杂质,毕竟以其历史的厚重感提醒我们,一种在历史中有效的伦理观念,它何以是有效的。由此启发我们去考虑伦理的规范逻辑与作用逻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切历史部是当代史”。历史之汇入当代,为我们所理解、变形、接受。消化、融汇,乃是必然。站在现代立场上,传统伦理的一切利弊,都是现代利弊的历史性投射。这推动我们去除借口、直面当下,把伦理的历史理解转变为现实思维。再说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广泛推行,既带给人们巨大的伦理冲击,也带给人们伦理重建的宝贵机会.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社会变革,对于形成“现代”道德的意义与具体作用,已见诸与此相关的大量伦理学文献,在此不予具体讨论。至于撇开具体社会情景,为伦理运思勾画一个最低限度的社会支持条件,则是为伦理学提供一个普遍有用的理论自辩辞.回答伦理学究竟需要一些什么样的社会支持条件,需要首先确立一个答问的原则,即这些支持条件不能以“要什么”、“不要什么”的二元对立方式来解答。由此以一种只具有相对意义的比较法确立起的沦理学最低限度社会支持条件,才是以信赖的。据此,把人的第一天主——政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