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程:第二届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群友年终分享论坛 | 1月14日

  孙韬(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2、《律师应以怎样的社会责任心处理家事案件》

  公维亮(天驰君泰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天驰君泰全国总分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协婚家委委员,上海律协专业评定“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3、《家事律师与社会责任、公益服务》

  赵海霞(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家事和财富传承团队负责人,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协家事委员会委员。)

  4、《家事律师调解专业化实证研究》

  方洁(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与财富规划部主任,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临港公证处、张江公证处《遗产管理人专家库》律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

  5、《家事纠纷中律师践行愈疗功能探析》

  汪志华(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闻知和家事调解中心创始人之一,澄观智库特约顾问。)

  与谈人

  严健(江苏众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海娜(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专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协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协房建委委员。)

  点评人

  谢芳(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谢芳,北京大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课程为民事诉讼法,家事纠纷解决事务。)

  第二板块:亲子关系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10:00-11:15 分享12分钟,与谈6-8分钟,点评10分钟)

  主持人

  段凤丽(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员。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分享人

  1、《婚内监护实务问题探讨》

  邓晓夏(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婚姻家事方向专业律师。)

  2、《代孕子女亲子关系认定分歧与规则构建》

  刘冠合(东南大学法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民事权利、人格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在读期间,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科研项目十余项。)

  3、《论亲子关系确认制度的困境与解决方式》

  冯宇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曾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杂志上发表多篇专业文章。)

  4、《与生命伦理及人格权有关的合同纠纷之司法实务与情理分析》

  吴小燕(浙杭律师事务所私人财富中心婚姻与家事部主任,浙江省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与谈人

  王志锋(天津益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桂芳芳(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员。)

  点评人

  樊丽君(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民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中国民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妇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第三板块:家事财产争议问题探讨

  (11:15-12:30 分享12分钟,与谈6-8分钟,点评10分钟)

  主持人

  杨竹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导师,民革四川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2016年度成都市律师协会度特别贡献奖、优秀专业委员,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

  分享人

  1、《<民法典>背景下人身保险权益的离婚分割探析》

  叶舒(北京安理(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浙江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会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2、《遗产管理人法律服务研究报告》

  唐应欣(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省律师协会第十届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省政府四川妇女儿童发展(2021-2030)编制起草组专家、硕士论文评审和律师职称评审专家顾问)

  3、《浅析数字货币给离婚财产分割带来的挑战及应对》

  高蕾(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立法小组特聘专家,国务院妇儿工委性别平等评估专家组特聘专家,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女子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理事。)

  4、《离婚财产纠纷之股权分割诉讼策略选择》

  邹茜雯(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海鸟普法创始人,上海政法学院外聘导师。)

  与谈人

  季凤建(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博士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博士后。)

  王小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家族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世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理事。)

  点评人

  王葆莳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中德法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长沙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和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

  第四板块:多机构、跨界别家事争议问题解决探讨

  (14:00-15:45 分享12分钟,与谈8-10分钟)

  主持人

  徐文丽(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家事法律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

  分享人

  1、《新时代未成年人监护人抚养/监护能力社会调查观护评估--律师辩护过程中的运用》

  苏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丰台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团工委书记、丰台区人大代表、丰台区法治副校长、北京市政府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危机干预专家。)

  2、《家事律师在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作用》

  万薇(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3、《婚姻家庭调解师职业规范、伦理与道德》

  夏天(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婚庆婚恋服务业委员会副总干事,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友联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访问学者。)

  4、《心理咨询如何多维度在家事律师工作当中进行运用》

  苏水琴(北京市云家心理社会工作事务所执行主任,全国妇联驻最高人民法院心理咨询专家,北京市12345未成年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特聘心理专家,江西省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特邀心理坐诊专家,北京市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心理督导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5、《公证机构参与股权信托的探索》

  陈珠洙(广东省四会市公证处公证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在读法律硕士。)

  6、《传统家事公证业务的坚守、疑惑与探索》

  孙京晶(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公证员,北京市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和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西城区民革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民革北京市委第十六届法律服务志愿者。)

  与谈人

  邓云龙(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十一届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柯溪(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族财富传承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第五板块:涉外(含港澳台)家事争议问题的解决

  (15:30-17:30 分享12分钟,与谈6-8分钟,点评10分钟)

  主持人

  赵宁宁(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国际家事律师协会(IAFL)会员,亚太法律协会(LAWASIA)会员,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兼职教师,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外事翻译协会会员。)

  分享人

  1、《内地与香港双边家事判决相互认可执行问题实务》

  诸思诚(香港毅嘉大律师事务所大律师,香港大学兼职讲师。同时具有内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从香港大学获得法律硕士(JD)学位,从牛津大学获得法学硕士(BCL)学位。)

  2、《台湾地区未成年子女意愿影响亲权裁判及涉外交付子女执行》

  梁维珊(台湾地区承鼎律师事务所家事法部门主持律师,国际家事律师协会首位台湾律师,台湾地区家事法学会理事,台湾地区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家事专科律师。)

  3、《境外遗嘱在内地使用时的效力和难点》

  袁芳(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私人财富规划。)

  4、《新西兰家事法实务》

  汪君尊(新西兰诉讼律师事务所Meredith Connell资深合伙人,常驻新西兰的少数华裔双语律师,新西兰高等法院的诉讼律师,专攻于华人移民的财产及家事纠纷诉讼案件。)

  5、《澳洲婚姻家庭法中的儿童利益保护》

  沈寒冰(AHL法律首席律师、管理合伙人。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律师及出庭律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律师及出庭律师、国际公证师、香港注册海外律师、澳大利亚新西兰国际公证师学院院士。)

  6、《离婚相关诉讼中境外财产处理问题探析》

  魏小军(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杭州师大法学院财富传承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

  与谈人

  李丹(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东方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2019年度优秀律师调解员和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

  陆珊菁(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加入海若之前,曾执业于中伦、竞天公诚等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陆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是民商事争议解决、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投融资。)

  点评人

  王葆莳(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中德法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长沙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和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

  闭幕式致辞

  (17:20-17:30 发言2-3分钟)

  1、家事法苑团队代表刘海娜律师致辞

  刘海娜(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专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协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协房建委委员。)

  2、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管理员代表万薇律师致辞

  万薇(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附:第二届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群友年终分享论坛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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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法苑微信号:famlaw

  http://www.famlaw.cn/Do_index_gci_58.html。

  2)专题资料: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相关资料、继承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及争鸣专题资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专题资料、2008全年合集精编版、2009年全年合集、2011年全年合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理解与适用争议专题、全国首例冷冻胚胎权属案专题特别版、夫妻婚内确认财产所有权诉讼问题之探讨资料专题、家事法实务沙龙夫妻财产约定、赠与辨析专辑等,下载网址:

  http://www.famlaw.cn/Do_index_gci_60.htm。

  3)《“家事法苑”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律资讯简报》,于2018年7月创办,电子双月刊,下载网址:

  http://www.famlaw.cn/Do_index_gci_59.html。

  法律人电影.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

  群内每天不定时分享电影及音乐最新资讯,群友围绕电影和音乐主题交流互动,丰富法律人的业余生活;

  不定期组织群友线下集体观影、电影资料分享、电影原声音乐视听鉴赏沙龙。

  有意愿加入者应以“城市+单位简称+真实姓名,加电影音乐群“,申请添加以下任一管理员: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系列微信群群规则

  (2019年2月修订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系列微信群由“家事法苑”律师团队创建,目前包括以下21个群: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A-K群)、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A-D群)、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1-2群);此外,还有法律人电影.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1-4群)。

  总群主:杨晓林

  其中,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群主:赵宁宁;副群主:李丹、陆珊菁、冉维佳

  各群管理员:杨晓林、段凤丽、邓雯芬、王志锋、徐文丽、杨竹一、李琳、李炜、辜其坤、严健、万薇。

  一、建群宗旨

  家事无小事。真诚欢迎对婚姻家事继承及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务人员、法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学生、媒体朋友加入,共建阳光下专业领域内法律职业共同体业务探讨交流的和谐平台。

  二、本系列群分享、交流的主题及范围

  本系列群定位为特定专业领域主题群、学习型群。

  本系列群主题为婚姻家事继承相关问题,群内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原则上应限于与主题相关的实体及诉讼与非讼程序理论与实务问题。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和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特定于继承问题和涉外家事问题。

  群内主要分享国内外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动态,如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典型婚姻家事案例等资讯。在主题上涵盖婚姻家庭继承领域权利保护问题,如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基础法律议题;与婚姻家庭继承有关的新型财产、新型权利等新型法律实务难题;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议题。

  本系列群无意走向综合群,如单纯刑事、商事、劳动、交通事故等其他领域话题可另行解决,但与本群主题交叉的除外。

  三、入群方式

  为保障本群安全、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防止滥加群,本群对外不作任何宣传,群规则只刊发于“家事法苑”微信公号自定义菜单及每期公号推文的文末。群友入群由群管理员专人统一审查、邀请新人入群。

  请拟申请加入“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者先添加以下任一群管理员个人好友:

  申请信息务必请注明:“城市+单位简称+真实姓名,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

  新群友认真阅读管理员发送的本群规、承诺将严格遵守后,管理员方可拉其入群。

  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A-K群),管理员每天统一分享资讯,群友只加一群即可,不必重复加群。

  四、实名交流

  本群实行实名(真实身份)交流制!

  群友入群后应马上按要求修改群昵称,点击群界面右上角三个点标志,向上划动屏幕,出现“我在本群的昵称”点击即可修改:

  1.律师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律师,如:北京***律师、山东淄博***律师,群昵称中不得显示电话、律所名称、字号、具体部门职务、业务方向及其它带有商业营销色彩文字。

  2.公证员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公证员,如:上海公证员李**;

  3.学者署名方式:学校简称+姓名,如:北大王**,广西师大李**;

  4.学生署名方式:学校简称+身份+姓名,如:中科大博士生张**,吉大硕士生李**,北大本科生丁**;

  5.法官、检察官署名方式:省份+真实姓氏+法官或检察官的方式,如北京李法官、黑龙江王检察官;

  6.民政部门、妇联、媒体等其他界别群友参考前列署名方式,省份+城市+职业+姓名,如:北京妇联***,上海公司法务***,人民日报***。

  群友不能接受实名规则的免入,入群后应当立即按照要求修改群昵称,经过群管理员三次提醒仍不配合的,管理员有权将其移除出群。

  五、尊重群友

  尊重群友,未经事先允许、不得随意添加其他群友为个人好友。

  严禁违反群友意愿,发送广告等商业信息、擅拉群友加入其他主题群等不良行为,一经举报,立即移除出群。

  六、温馨免打扰提示

  如群消息过多,影响本人工作、学习及休息,可在手机右上角,点开群设置界面开启“消息免打扰”,定期浏览群信息、参与互动即可。

  七、友善发言及禁忌

  本群群友来自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别,大家非常难得聚在一起,特别要注意自身形象,互相尊重;

  群内严禁闲聊,只研讨专业问题。发言交流要注意顾及他人感受,就事论事,不要有任何人身攻击、贬低他人人格或针对其他群体的偏激言行。

  严禁转发或发布招聘、推销、心灵鸡汤、拉票、优惠券信息;严禁转发涉及政治性的资讯;严禁转发律师个人及律所营销的帖子;与本群专业领域不相关的公、检、法等机关、机构及组织的纯官宣资讯同样不宜转发本群。

  本群除农历大年三十、大年初一、大年初二;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公历12月31日及1月1日外,不允许在群内发红包。

  八、分享注意事项

  本群鼓励群友分享与本群第二条主题及范围相关的各种审判动态、典型判例及最新法律法规及地方法院审判意见等,尤其鼓励群友分享自己原创的相关实务研究文章,包括分享自己个人网站、博客、微信公号上的文章。故本群禁止任何形式的营销行为,群友分享的文章页面上尽可能不要附有过于明显带有营销色彩的个人照片、宣传文字及过于详细的名片式联系方式。

  本群谢绝分享过于简单的普法、相关问题说明性的“软文”及单纯诉讼技巧类的文章。

  群内严禁功利性地推送微信个人名片及公众号名片;微网站名片及链接;个人网站链接、博客链接,严禁将相关专业资讯贴到自己的个人网站、博客或公众号上再推荐链接到微信群这样以提高点击率、博粉为目的商业推广做法。【注:“家事法苑”公众号(微信号:famlaw)已做到了去商业化,可参考】

  九、交流方式建议

  鼓励、提倡群友开展与群主题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的互动交流。

  本群交流问题,可由个案切入,但禁止单纯的个案办理咨询,应先概括基本事实,从中提取有理论及实务研讨价值的一个或几个问题集中深入交流,最后以旗帜鲜明的问题进行讨论。

  本群交流问题的方式建议为:应先主动查找必要资料,一次性把基本案情、事实叙述清楚(不要再让群友追问事实)并注明自己的初步看法,能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法条及司法解释等依据为宜,抛砖引玉,希望听取群友的意见和建议。

  群友在解答问题时,也应先思考,较系统阐述自己对此问题的看法及观点,不要采用漫无边际地三言两语聊天式交流,以免造成刷屏、影响群友。

  群友可在群内畅所欲言,严禁群友不管基于任何目的、未经发言群友同意、擅自截屏在群外分享、使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清理出群。

  十、尊重智力劳动成果

  尊重智力劳动成果,群内分享资讯仅供群友学术及实务探讨、交流及研究使用。

  资讯搜索、编辑、整理需日复一日,耗费相当时间与精力。正常情况下,我团队每天收集、分享、推送的资讯信息,月底汇编起来就是每月的“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资讯简报(下载地址:

  http://www.famlaw.cn/Do_index_gci_58.html)。

  群友不宜经常性地或整体性取材本群资讯信息,上传到网络(个人网站、博客、公号等自媒体)、转到自己或其他的微信群、QQ群,或为其他非研究用途使用。

  规范使用本群资讯,应注明资讯来源于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

  十一、违规及处理

  群友应自觉遵守本群规则并接受群主及管理员的善意提醒及劝告;

  对于违反群规则的行为,群主或管理员有权、有义务即时制止。

  群友违反群规则经提醒三次,不回应、不接受,管理员可直接移除本群;

  群友间应友善相处,如发生争议,应保持克制,务必不要与其他群友或管理员争执、造成刷屏,影响其他群友。建议发生争议时,建议群友及时向群主或管理员反映,由群主或管理员给出处理意见。

  良好的群的氛围,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共同呵护!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建阳光下专业领域内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务人员、法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学生、媒体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探讨交流的和谐平台!

  “家事法苑”微信群管理员团队

  2019年2月1日

  “家事法苑”(famlaw)

  专注家事诉讼实务研究,分享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及理论研究动态,家事无小事,共同关注、学习、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