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R与艺术:沉浸的幻象

  随着技术的蓬勃发展,“科技+艺术”已经成为了当下的热门话题。虽说“数字艺术”是否真正能够成为艺术史的下一章,我们恐怕也只能在多年之后才能得到答案。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在数字化的浪潮中,艺术家们得以借助虚拟世界的表现力打破现实世界的次元壁,来探索人类主观意志所能达到的边界。

  在90年前,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在其作品《美丽的新世界》中描述了一款“可以为观众提供图像、气味、声音等一系列的感官体验,以便让观众能够更好地沉浸在电影的世界中”的头戴式设备——如今,这被学界广泛认为是VR概念的起源。在2014年,脸书技术对Oculus的收购拉开了人类为未来的虚拟世界买单的大幕。眼看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VR行业在历经了7年的沉浮之后,再一次向颠覆现有世界发起冲击。不知道这一次,VR技术是否能够创造出一个伟大的虚拟世界?

  VR技术的愿景是什么?这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话题。从字面上来理解,“虚拟现实”的含义就是在虚拟中再造一个现实并让人沉醉其中。

  作为一个再造现实的工具,VR技术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如何完美地欺骗大脑,让用户“相信”眼前的这个虚拟世界是真实存在的,“我”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其次,基于虚拟世界现实化的延展,“我”是否能够自由地与虚拟世界中的对象进行交互也是VR技术探索的疆域。最后就是构想性。从佛家的角度来说,人有六识:眼耳鼻舌身意。其中,“眼耳鼻舌身”为现实世界所局限,而“意”只能借助现实生活中的工具来做局限性的表现。VR技术的精髓,即在于重构空间维度的同时,重构了人的认知感官。

  但是,VR所引发的伦理担忧也在于此:

  VR所建设的“新世界”,究竟是基于现实世界的逃避的工具,还是为了打破物理世界的束缚、创造一个更接近本质的世界?

  当VR与艺术相结合的时候,这个问题似乎能够碰撞出新的火花。

  艺术呈现的到底是什么?千百年来,这个问题也始终争执不下。

  一些人认为,艺术的存在是为了如实地展现客观世界;而另一派则认为,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对于客观世界的主观表达。

  也因此,当VR与艺术相结合的时候,不同的流派就会采取不一样的方式来呈现自己心中的艺术。

  在其中,VR到底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是脱离现实世界限制的工具,还是一种可以将抽象的意识流具象化的有机空间?

  如果将前者视作VR所扮演的角色,那么创作者要做的就是用虚拟现实技术作为引擎,创新呈现人类熟悉的空间,科技为提供了体验当代艺术的全新视角。在这种情况下,VR技术将人类从“空间”“时间”的维度解放,流进无限想象的虚拟时空——进入VR世界的“我”实际上是一个可以在“空间”和“时间”中任意穿梭的“时光旅行者”,而VR设备就是“我”的“TARDIS”。

  如果VR技术是进入创作者意识的“隧道”,那么创作者要做的就是用虚拟现实技术作为引擎,让观者进入自己的“梦境”——就像《盗梦空间》里做的那样,通过非现实的时空结构表现出梦境、潜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我”是误入仙境的爱丽丝。

  但是,当我们真的进入VR的“洞穴”中探讨“真实”的本质,我们所期待的VR世界,究竟是“本质”,还是“幻象”。又或者说,当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我们是否能真的分清楚哪个世界是“本质”,哪个世界是“幻象”呢?

  或许真到了那个时候,只能“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