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德君:从传播学视角重新审视《金瓶梅》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一、《金瓶梅》人际传播中的名人效应问题

  《金瓶梅》最初是通过人际传播,得以扩散,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的。

  以往学者在探讨《金瓶梅》作者、抄本与评点等问题时,一般都会梳理它辗转于一些文人士大夫之手的过程以及文人对它的评论,但是较少从传播学视角考

  察“意见领袖”对于《金瓶梅》传播所起的作用。

  所谓“意见领袖”,是指“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1]。

  “意见领袖”一般来说思想活跃,博闻多识,社会地位较高,社交范围很广,颇具人格魅力与社会认同度,故而其意见或观点往往会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金瓶梅》以抄本形式问世伊始,当时的社会名流如王世贞、袁宏道、袁中道、徐文贞、王肯堂、王稚登、刘承禧、谢肇淛、董其昌、沈德符、丘志充、文

  在兹、屠本酸、薛岡、李日华、冯梦龙、马仲良等都曾阅读、评论或抄传过《金瓶梅》,

  尤其是袁宏道——相当于传播学所谓的“意见领袖”——对《金瓶梅》的推崇、宣扬,诱使很多文人想方设法借阅、传抄《金瓶梅》,有力地扩散了该书在

  文人圈中的影响。

  根据现存文献可知,较早藏阅《金瓶梅》的,有著名书画家董其昌(字玄宰,号思白)、著名文士王肯堂(字宇泰)、王穉登(字百谷)、王世贞等人。

  袁宏道(字中郎,号石公)于万历二十四年给董其昌写信说:

  “《金瓶梅》从何得来?伏枕略观,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2](P289)

  袁中道(字小修)说他万历二十五年拜访“董太史思白,共说诸小说之佳者。思白曰:‘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予私识之。后从中郎真州,

  见此书之半,大约模写儿女情态具备,乃从《水浒传》潘金莲演出一支”[3] (P211-212)。

  万历三十四年,袁宏道还作有一篇《觞政》,称《金瓶梅》为“逸典”,认为“不熟此典者,保面甕肠,非饮徒也”[2] ( P1419)。

  可知当时参与袁氏酒会的人,应都读过或比较熟悉《金瓶梅》。

  屠本畯还调侃说:“不审古今名饮者,曾见石公所颂‘逸典’否?”

  又自云:

  “往年余过金坛,王太守宇泰出此,云以重赀遘抄本二帙。予读之……复从王征君百谷家,又见抄本二帙,恨不得睹其全。”[4](P231)

  袁宏道是彼时的文坛领袖,他极力称道、宣传《金瓶梅》,无疑会有力促进《金瓶梅》在文人圈内的流传。

  如谢肇淛就从袁宏道借阅《金瓶梅》,因为迟不见还,袁宏道还写信催其还书:

  “仁兄近况何似?《金瓶梅》料已成诵,何久不见还也?”[2] (P1596)

  后来,谢肇淛在《金瓶梅跋》中说:

  “此书向无镂版,抄写流传,参差散失……余于袁中郎得其十三,于丘诸城得其十五,稍为厘正,而阙所未备,以俟他日。”[5] ( P179)

  薛冈也是较早读到《金瓶梅》的人,他在《天爵堂文集笔馀》卷二中说:

  “往在都门,友人关西文吉士以抄本不全《金瓶梅》见示。”[6](P528)

  沈德符则对《金瓶梅》从抄本到刊本流传经过做了一段颇详细的记载:

  “袁中郎《觞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予恨未得见。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

  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涎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

  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

  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梨哉!’

  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7](P652)

  另 外,李日华也在《味水轩日记》卷七中记载,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五日, “沈伯远携其伯景倩所藏《金瓶梅》小说来,大抵市诨之极秽者耳,而烽焰远逊

  《水浒传》。中郎极口赞之,亦好奇之过” [8](P496) 。

  可见他也读过《金瓶梅》。

  明代的社会名流不仅互相抄传《金瓶梅》,有的人还煞费苦心地为《金瓶梅》中的性描写辩解。

  如欣欣子在《金瓶梅词话序》中即说:

  “房中之事,人皆好之,人皆恶之,人非尧、舜圣贤,鲜不为所耽。”[5](P176)

  这自然是从“食色,性也”的角度说的。廿公在《金瓶梅跋》中则指出,作者“曲尽人间丑态,其亦先师不删郑、卫之旨乎?”[5] (P177)

  谢肇淛《金瓶梅跋》也说:

  “然溱洧之音,圣人不删。”[5] ( P179)

  这又是巧妙地以“先师不删郑卫”来作为《金瓶梅》的护身符。

  东吴弄珠客在《金瓶梅序》中更明确地指出:

  “然作者亦自有意,盖为世戒,非为世劝也。”[5] ( P178)

  清初刘廷玑在《在园杂志》卷二《历朝小说中》也说,《金瓶梅》的作者“欲要止淫,以淫说法;欲要破迷,引迷入悟”[9](P84)。

  显然,这些评论对开脱《金瓶梅》“诲淫”的罪名,促进其传播,是颇有助益的。

  由以上所述可知,正是由于袁宏道等一批名士在人际交往中辗转借阅、传抄、评论,才使《金瓶梅》声名鹊起,并导致其很快进入商业出版领域,得以

  付梓行世,从而产生了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 20 世纪初也正是借助于鲁迅、郑振铎、茅盾等文化名人对《金瓶梅》的肯定性评价,《金瓶梅》才引起更多人的关注、研究与传

  播。

  建国以后,《金瓶梅》曾一度成为研究禁区,几乎无人问津,后来由于伟大领袖毛主席充分肯定了《金瓶梅》的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觉得该书可以作为

  内部读物来重印,不但可以供专家教授研究,也可以让一些高层干部阅读 [10] ,

  因此人民文学出版社才敢用副牌“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名义,于 1957 年 11 月重新影印了 2000 部《金瓶梅词话》线装本。

  可见,也正是得力于毛泽东这样影响巨大的“意见领袖”,《金瓶梅》才能够在特定的范围内传播开来。

  二.《金瓶梅》出版传播的负面效果论问题

  明代万历四十五年《新刻金瓶梅词话》刊刻行世,《金瓶梅》遂从人际传播进入到以出版传播为主的时代。

  由于其传播范围越来越广,有关其传播的负面效果的评论也就纷至沓来。对此,以往学人多从评论者的道德观、文学观入手加以阐述。

  如果转换视角,用传播学中的“第三人效果”理论等来观照这些负面效果评论,则会产生一些新的理解与认识。

  让我们先来看看明清时期一些文人是怎么评价《金瓶梅》的负面影响的。

  明袁中道指出:“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蠹俗乎?”[3] ( P212)

  沈德符在《金瓶梅》尚未付梓时即断言:“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7] (P652)

  明末清初丁耀亢也说:

  “这《金瓶梅》一部小说,原是替世人说法,画出那贪色图财、纵欲丧身、宣淫现报的一幅行乐图。

  ……只因众生妄想,结成世界,生下一点色身,就是蝇子见血,众蚁逐膻,见了财色二字,拼命亡身,活佛也劝不回头……倒把这西门庆像拜成师父一般。

  看到‘翡翠轩’、‘葡萄架’一折,就要动火;看到加官生子、烟火楼台、花攒锦簇、歌舞淫奢,也就不顾那髓竭肾裂、油尽灯枯之病,反说是及时行乐,

  把那寡妇哭新坟、春梅游故馆一段冷落炎凉光景看做平常。

  救不回那贪淫的色胆、纵欲的狂心。

  眼见的这部书反做了导欲宣淫话本。少年文人,家家要买一部,还有传之闺房,念到淫声邪语,助起兴来,只恨那胡僧药不得到手,照样做起。

  把这做书的一片苦心变成拔舌大狱,真是一番罪案!”[11] ( P3)

  清文龙在评点《金瓶梅》时指出:

  “年少之人,欲火正盛,方有出焉,不可令其见之。闻声而喜,见影而思,当时刻防闲,原不可使看此书也。

  即佳人才子小说,内有云雨一回,交欢一次云云,亦不宜使之寓目。”[5](P600)

  清鸳湖紫髯狂客在《豆棚闲话》第十二则总评中说:

  “如《西门传》,而不善读之,乃误风流而为淫。”[12] (P142)

  清郝培元在《梅叟闲评》卷三中说:

  “后生小子不解《金瓶》之用意,直诲淫具耳!”[5] (P565)

  清徐谦在《桂宫梯》卷四中说,《金瓶梅》“凿淫窦,开杀机,如酿鸩酒然,酒味愈甘,毒人愈深矣”[5] (P572)。

  清李绿园在《歧路灯》中也说:

  “坊间小说,如《金瓶梅》,宣淫之书也。不过道其事之所曾经,写其意之所欲试,画上些秘戏图,杀却天下少年矣。”[13] (P851)

  特别是清人余治,他在《得一录》卷十一中对《金瓶梅》之坏人心术,做了耸人听闻的描述。兹录数段,以见一斑:

  此书一出,而青年子弟,因得闲于曲牌,溺于秽史,习惯自然,心雄胆泼,以媟戏为快,以谑浪为高,以纵观妇女为乐事,以侈谈闺阃为新闻。

  从此屐邪径,污血刃,削功名,折寿禄,累妻女,辱子孙,行径不堪,祸变不测。噫,言及此,不禁为天下青年子弟,一齐恸哭!

  此书一出,而绣阁名姝,为之骀荡春情,痴心往迹,或密约佳期,或私订姻事,以致成婚之夕,无颜见夫,即嫁之后,不能孕子。

  又或性颇贞洁,隐忍不言,独宿冥思,积成劳疾,对镜生愁,一病不起,未嫁而夭,魂无所归。噫,言及此,不禁为无数闺阁芳魂,一齐恸哭!

  此书一出,而未婚之人,先损真元,即婚之后,恣淫无度,遂致恩爱夫妻,中途抛却,生离死别,嗣续无人,鬼犹求食,不其馁而。

  噫,言及此,不禁为无数鳏寡孤独无告穷民,一齐恸哭。

  此书一出,而见者欲火如焚,按捺不住,心生幻梦,屡寻巫峡之缘;路遇冶容,错认情人之眼。

  充其意,但愿借端相合,诛其隐,何虞非偶相从。不能折名园之艳,乃潦倒于野花;不能酌大液之浆,姑沈缅于村酿。

  倘可娱情,遑论尸痨之妇;急思行乐,岂嫌蛊毒之娼。腐烂有剥肤之疼,因而不齿于人;

  妻子有传染之忧,甚且自戕其种。噫,言及此,不禁为宿娼挟妓者,一齐恸哭。[14] (P141-143)

  《金瓶梅》果真会有这么大的杀伤力吗?恐怕未必!

  实际上,做出上述评价的人,无疑都看过《金瓶梅》,那么为什么他们看了《金瓶梅》,就没有受多大影响,反而总认为别人一定会受到毒害甚至会因此而

  堕落呢?

  这种现象实际上可以用传播学中的“第三人效果”理论予以阐释。

  该理论认为,不良的媒介信息对你我这样的人是不会产生什么坏影响的,但是对第三方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则会产生很大的坏影响,因此便主张对不良

  的媒介信息进行控制甚或禁毁,以防止其对他人产生不良的影响。[1] (P220)

  人为什么会有夸大负面信息对他人影响的倾向呢?这是有心理依据的。

  心理学关于人的“自我强化”理论指出,人都有高估自己的倾向,觉得与他人相比,自己在大众传播面前更有主见,更有抵抗不良信息的能力。[1] (P222-

  223)

  具体到《金瓶梅》的负面影响来说,上述评论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担心读者因“不善读”《金瓶梅》而深受其害,而他们自己呢,却不在受害者之列。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他们的话都是危言耸听,而应该说他们有关阅读《金瓶梅》会产生什么样的生理反应进而导致身心健康受损的评述,或多或少是有其自

  身的体验在内的, 也就是说,读《金瓶梅》难免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反应。

  当今传播学者经过调研,已证明媒介内容可以触发接受者的想象与行为倾向,“人们通过大众媒介看、读或听到一桩事件,脑海中与该事件意义类似的思想

  很快被激活,而且……这些想法反过来又能激活其他语义相关的思想和行为倾向”[15] (P77)。

  据此,人们阅读《金瓶梅》中涉及性爱描写的内容,自然会引动与性爱相关的幻想并诱发性冲动与性行为倾向。

  现代传播学者还曾就情色作品可能会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调查与实验,发现情色作品的确会引诱生理唤醒和性唤醒水准的提高,

  强化与之相关的情感体验,其持续的效果是不由自主地老想起那些内容;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接触作品中的性内容会导致性冲动与性行为。 [15] (P99-

  102)

  就《金瓶梅》的阅读来说,在明清时代由于社会环境、伦理道德对男女自由接触的限制很严格,因而阅读者即使产生了性幻想和性冲动,也不容易转化为

  实际行动。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情况特殊,这种由小说诱发的性觉醒也可能会引发现实中性行为的产生。

  对此,一些明清小说作品如《金石缘》《蜃楼志》等,就曾写过某少女阅读艳情小说后想入非非,受到男性勾引,轻易做出越轨之举的情况。

  三.《金瓶梅》的禁毁、删节与分众传播问题

  既然《金瓶梅》传播会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那么对其出版、传播进行“把关”,就显得尤为必要。

  在传播学中,“把关”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在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把关人”往往会根据一定的政治思想倾向、社会道德规范、审美价值标准等,

  对那些将要进入传播渠道的媒介信息进行审查、过滤或筛选,以防止其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1] (P131)

  把关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以往学者还较少从传播学的“把关”视角来审视《金瓶梅》的禁毁,也较少涉及《金瓶梅》的删节出版与分众传播问

  题。

  实际上,鉴于《金瓶梅》所写内容确有伤风败俗之处,故而主张对其禁毁实乃顺理成章之事。

  有清一代,从顺治以至光绪,无论朝廷还是地方政府,均曾屡颁法令、告示,对以《金瓶梅》为代表的淫书实行禁毁。

  如康熙五十三年颁布圣谕:

  “近见坊间多卖小说淫词,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

  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通行严禁,其书作何销毁,市卖者作何问罪,著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16](P27)

  又如道光十八年,江苏按察使裕谦发布告示:

  “访闻苏城坊肆,每将各种淫书翻刻市卖,并与外来书贾私行兑换销售,及钞传出赁,希图射利,炫人心目,亵及闺房,长恶导淫,莫此为甚。

  ……现在吴县学宫,设有公局收买,尔等旧存淫书板本,及淫画册卷,概行送局销毁,仍给价值,并免究问。

  如敢不遵,及外来书贾携带淫书,在苏逗留,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委员严拿,照例治罪。”[16] (P128)

  此禁令实施后,其所设公局收缴淫书一百余种、版片二十余种,其中《金瓶梅》即赫然在目。

  至于一些文人士大夫,也力主禁毁《金瓶梅》,如明薛冈在《天爵堂文集笔馀》卷二中 即说:

  “此虽有为之作,天地间岂容有此一种秽书?当急投秦火。” [6] ( P528)

  清林昌彝在《砚耕绪录》卷十二中也说:

  “人见此书,当即焚毁,否则昏迷失性,疾病伤生,窃玉偷香,由此而起,身心瓦裂,视禽兽又何择哉!” [5](P564)

  然而,让统治者始料未及的是,《金瓶梅》非但未因屡遭查禁而销声匿迹,反倒更刺激了读者的好奇心,而书贾为了牟利也会不避风险,千方百计刊刻、

  售卖,致使其流布甚广,翻刻亦多。

  于是,一些文人又苦口婆心地奉劝刊刻、售卖者自律。

  如清乾隆刊《远色编》卷中谈“禁绝淫书”时即奉劝梓友、书肆、书贾不要刻印售卖《金瓶梅》等淫书。

  其劝梓友云:

  “奉劝凡系淫艳书传,誓不受梓,则淫书不绝而自绝,技也而进于道矣。”

  其劝书肆云:

  “夫开设书林,以取利耳。试思何书不可获利,而必借此坏人心、败风俗等书,以觅蝇头,计亦左矣。万恳绝此淫书,概不发刻,并不收兑,所谓积阴功于冥冥,获福利于昭昭也。”

  其劝书贾云:

  “五车汗牛,间关道路,大率圣贤典册居多,若杂贮淫书,亵秽经籍,必遭天谴。盍思关河险阻,千里觅利,不祈神佑,反干天怒,窃为诸君危之。”[16]

  (P236-237)

  有的文人还煞费苦心地编造出一些骇人听闻的因果报应故事,以示劝惩。

  如清梁恭辰在《劝诫四录》卷四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苏州、扬州的书店中皆有《金瓶梅》出售,苏州有个书店老板姓杨,家藏《金瓶梅》版,印售

  甚多,可一直为病魔所困,娶妻多年,都未育子,

  其友人认为这是他印售《金瓶梅》遭到老天报应所致,劝他赶紧毁掉《金瓶梅》版,杨氏听从其劝,劈而焚之,自此家无病累,妻即生男,数年间,开设文

  远堂书坊,家业骤起,人皆颂之。[5](P574)

  如此奉劝乃至吓唬出版者、售卖者,其效果无疑是有限的,如清余治在《得一录》卷十一中即慨叹:

  “收毁淫书,搜罗必难遍及,况利之所在,旋毁旋刻,望洋惊叹,徒唤奈何!”

  因此,他提出不妨采取一种“釜底抽薪之法”,也即“罗列各种风行小说”,“尽可用删改之法,拟就其中之不可为训者,悉为改定,引归于正,抽换板

  片,仍可通行”[16](P194)。

  清末以降,《金瓶梅》删节版开始出现。如同治二年,蒋敦艮将《金瓶梅》中的淫秽描写删节殆尽,取名《绘图真本金瓶梅》,该书后来由存宝斋1913年出

  版。

  1935年5月,郑振铎也曾删节出版《金瓶梅》,他在《谈<金瓶梅词话>》中说:

  “我们如果除去了那秽亵的描写,《金瓶梅》仍是不失为一部最伟大的名著的,也许‘瑕’去而‘瑜’更显。我们很希望有那样的一部删节本的《金瓶梅》

  出来。”[17] (P23)

  只是经他标点、删节的词话本只出到三十三回。

  紧接着,施蛰存也标点、删节了《金瓶梅词话》,由上海杂志公司1935年10月出版。

  施蛰存在跋语中说:

  “凡以《金瓶梅》当作淫书者,从前看旧本《金瓶梅》时,专看其描写男女狎媟之处,而情动,而心痒,闻说《词话》是其祖本,总以为《词话》中描写男

  女狎媟处,必更有足以动其情、痒其心者。

  今《词话》全书一百回出齐,吾知此人必大大失望也。

  盖此书非但原本并无比旧本更淫秽之处,即其同样淫秽处,亦已经恪遵法令,删除净尽。”[5](P162)

  建国后,戴鸿森校点、删节的《金瓶梅》,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5月出版。

  关于本书的删节,《说明》中称:

  “书中大量的秽亵描写,实是明代中末叶这一淫风炽盛的特定时代的消极产物,自来为世人所垢病。对正常的人来说,只觉其秽心污目,不堪卒读。至于有

  害青年的身心健康,污染社会的心理卫生,尤不待言。兹概行删除。”[18](P6)

  全书合计删去19174字。此后,齐鲁书社、浙江古籍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岳麓书社、中华书局等,也先后出版了《金瓶梅》的删节版,只不过删节的

  字数日趋减少了。

  除了上述对《金瓶梅》采取的诸种“把关”措施以外,还有人提倡对《金瓶梅》实行分众传播。

  所谓分众传播,就是根据受众的性别、年龄、阅历、文化水平、职业特点、社会地位、阅读动机与需求等诸方面的差异,把受众划分为不同的受众群,以便

  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传播内容与传播方式。

  就《金瓶梅》的传播来说,有学者就主张针对不同的受众,分别对应出版《金瓶梅》的删节本或全本。

  如黄霖先生就说:

  “对于那些‘秽词’怎么办呢?有人主张删,删去了仍‘不失为一部伟大的名著’,而且‘也许瑕去而瑜更显’。

  然而,这些秽亵描写,除个别的或许是照搬现存的作品而稍显游离情节外,多数则是表现主题、刻画人物的有机组成部分,删去势必会破坏全书的完整性、

  连贯性。

  不删呢?对于未受科学的性教育和没有健全的性心理的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确实是后果堪忧。

  究竟应该怎么办?我看还是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删、全俱存,各取所需。”[19](P165)

  事实上,迄今大陆出版、发行《金瓶梅》正是这样做的。

  《金瓶梅词话》足本的出版,最初就是秉承毛主席的指示。毛主席认为此书可供专家、教授和高级干部阅读,以便了解明朝社会历史。

  因此,文学古籍刊行社1957年影印出版了《金瓶梅词话》,但其“发行手续特别严格,购者要有三个条件: 一、年满 45 岁; 二、已婚;三、省、军一

  级的高干或研究家。 每部书编了号,购买时要登记。” [10]

  后来,毛主席觉得《金瓶梅》中秽亵之处较多,只能作为内部读物,应该另出一部经过整理的《金瓶梅》,以便较多的读者能够读到这本书。

  于是,这才有了后来戴鸿森整理、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删节本《金瓶梅》。

  实践证明,针对不同的受众,分别出版发行《金瓶梅》的删节本与全本,的确更有利于这部名著的广泛传播。

  四.《金瓶梅》性描写评论的“沉默螺旋”效应问题

  明清以来,人们在如何认识、评价《金瓶梅》性描写的问题上,大致经历了一个从基本否定,到有所肯定,再到基本肯定的过程,如今完全否定其性描写之

  价值的学者已极为少见。

  因此,《金瓶梅》性描写的评论,明显呈现出传播学所谓的“沉默的螺旋”效应。

  目前,尚未见有学者借鉴“沉默的螺旋”理论来解读《金瓶梅》性描写的评论问题。

  “沉默的螺旋”,指的是这样一种现象:

  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议题,人们一般会形成有关自己身边“意见气候”的认识,判断什么样的观点会被他们所处的环境认同或不被认同,同时判断自己的意

  见是否属于“多数意见”。

  当人们感觉到自己的意见属于“多数”或处于“优势”时,便倾向于大胆地表达这种意见;

  当发觉自己的意见属于“少数”或处于“劣势”时,遇到公开发表的机会,可能会为了防止“孤立”而保持“沉默”。

  越是保持沉默的人,越是觉得自己的观点不为人所接受,由此一来,他们越倾向于继续保持沉默。

  几经反复,便形成了占“优势”地位的意见越来越强大,而持“劣势”意见的人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弱小,这样一种螺旋式的发展、变化过程。 [1](P200)

  就《金瓶梅》性描写的评论而言,明清时期的文人或迫于礼教文化氛围的压力,往往讳莫如深、避而不谈;

  或者基于封建卫道者的立场,予以否定;只有极少数人以写淫是为了劝惩来做一点微弱的辩护。

  总的来说,基本上没有谁敢于公开肯定其性描写的正当性。

  到了 20 世纪初,中国传统礼教文化遭到了来自西方文化的有力挑战,其对国人思想意识和社会舆论的控制力已严重削弱。

  在此背景下,一些受到新思想熏陶的学者,开始重新审视《金瓶梅》的性描写,或继续强调其为“惩淫之作”(吴沃尧《说小说》) [5](P681) ;

  或有所肯定地指出,“吾固不能谓为非淫书,然其奥妙,绝非在写淫之笔,盖此书的是描写下等妇人社会之书也”(曼殊《新小说》) [5](P677) ;

  或径直称赞其为“真正一社会小说,不得以淫书目之”(平子《小说丛话》) [5](P676) ;

  或客观地指出,“《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 [20](P129) 。

  不过,当时人们虽已不再简单地将《金瓶梅》视为“淫书”,但是对其性描写,不少人还是颇有微词。

  如胡适在《答钱玄同书》中即“力排《金瓶梅》一类之书”,认为“全是兽性的肉欲” [21](P32) 。

  茅盾在《中国文学内的性欲描写》中一方面指出, “《金瓶梅》等书,主意在描写世情,刻画颓俗”,“其中色情狂的性欲描写只是受了时代风气的影

  响,不足为怪”,

  但是另一方面又认为, “无论如何抬出劝善的招牌,给以描写世情的解释,叫人家不当他们是淫书,然而这些粗鲁的露骨的性交描写是只能引人到不正

  当的性的观念上,决不能启发一毫文学意味的” [22](P673) 。

  郑振铎也在肯定《金瓶梅》写实价值时批评道:

  “在这部伟大的名著里,不干净的描写是那末多,简直像夏天的苍蝇似的,驱拂不尽。

  这些描写常是那末有力,足够使青年们荡魂动魄的受诱惑。

  一个健全、清新的社会,实在容不了这种‘秽书’,正如眼瞳之中容不了一根针似的。” [17](P21)

  可以说, 20 世纪前中期,由于社会思想文化氛围比较宽松,人们在评价《金瓶梅》时除了受自身价值观念的影响,其面临的社会舆论压力是相对较小

  的,故而对小说的性描写可以各抒己见。

  建国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文化与伦理政治的双重压力下,禁欲主义成为社会主旋律。

  人们对于性爱可谓谈虎色变,《金瓶梅》也便成为研究“禁区”,更遑论其性描写了。

  改革开放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逐渐成为一种时代潮流,思想文化领域中人道主义、自由主义、非理性主义等风靡一时,崇尚个性解放、恋爱自由和享

  乐主义等变成时代风气。

  在这种情况下,《金瓶梅》也随即得到解禁,并很快成为出版牟利的热点,各种《金瓶梅》的删节本纷纷问世,而且删节字数越来越少,如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5年出版《金瓶梅词话》时删减19174字,可是2000年再版时就只删了4300字。

  与此同时,谈论《金瓶梅》性描写的文章也越来越多,而肯定其性描写价值与意义的观点也逐渐占了上风。

  多数学者认为,《金瓶梅》中的性描写,与明中后期以李贽为代表的、把“好货好色”作为人类自然要求加以肯定的进步思潮有关,它对晚明社会性纵欲风

  气所作的全方位揭示,是无可厚非的;

  《金瓶梅》所写的性放纵、性自由、性享乐等,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了情欲的正当性和不可抑制性,这对晚明程朱理学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是有力的冲

  击,具有反礼教禁欲主义的进步文化意义;

  另外,《金瓶梅》中的性描写,还是作者“刻画人物性格心理、构架人物命运、完成其艺术目的的重要之笔,反映着作家的文化——艺术观念,是小说不可

  分割的有机成分。……把性作为揭示人物性格心理、昭示其命运的重要艺术角度,这本身就是古代文学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美学进步,一种突破性的贡献”[23]

  (P271)。

  当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金瓶梅》的性描写,不只是肯定正当的人欲,还在于对封建没落阶级的滥肆纵欲、荒淫享乐予以无情的揭露与批判;

  《金瓶梅》的性描写虽然是为了暴露西门庆的邪恶,并且有其历史和时代的必然性,但毕竟有污染视听、引人堕落的负面作用;

  《金瓶梅》的性描写违背了生活与艺术的真善美,迎合了小市民的低级趣味,并没有多少反封建的进步意义。

  但是,总的来看,肯定《金瓶梅》性描写价值的意见明显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导致否定者的声音几乎被淹没了。

  以上,我们以传播学的视角透视了《金瓶梅》的某些传播现象,不难发现《金瓶梅》在人际传播过程中以袁宏道等为代表的“意见领袖”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商业出版传播过程中则出现了“第三人效果”现象以及禁毁、删节与分众传播等“把关”行为,

  而在对《金瓶梅》性描写的接受与评价历程中又出现了“沉默的螺旋”效应。

  很显然,考察、阐析这些传播现象,对于拓展《金瓶梅》的研究思路,更充分地认识不同时代社会道德、价值观念、舆论风气等对《金瓶梅》接受与传播的

  影响,是有一定的启迪意义的。

  [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