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美国发现了什么

      王希和姚平编《在美国发现历史:留美历史学人反思录》这样一本书,真是一件别出心裁的事。他们在“序”中说,最近两年,留美历史学者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参加的人从中感到,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所经历的、所感受的、所观察的、所思考的”,都可能有“非常特殊的意义”,值得形诸文字,付诸梨枣。我想补充一点:书中的撰稿人大多是在二三十年前赴美留学的,经过了这样长的年月,正好到了怀旧的时候。从书中的不少文章中,可以读出隐隐的怀旧之情。

      不过,这本书呈现给读者的东西,远不止怀旧之情。书中收录的31篇文章,在内容、文笔和境界上固有高下之分,但大多内涵丰富,亲切可读。

      读者如果对留学史和中美关系史感兴趣,或许能从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史料。当然,根据治史的一般经验,回忆性的文字作为“重建史实”的实证材料,不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人的记忆多不可靠,而回忆时往往因利害而取舍,又经情感的渲染,失其情者比比,这是不足为怪的。不过,如果把它们作为文本分析的材料,以此窥悉新一代留美学人“闯荡美利坚”的心态和感受,那就成了极为难得的史料。

      对于正在和打算留美的年轻学子来说,这本书也许可以起到“指南”或“津梁”的作用。虽然时代和环境发生了变化,但类似的经历,特别是从这些经历得出的经验和教训,想来应当还有些借鉴和启迪的意义。

      美国研究生的学术训练

      我个人读了这些文章,最感兴趣的是其中反映的美国的学术训练体制,以及支撑这种体制的理念和伦理。不少作者所谈的,都是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给人一种活生生的感觉。多数文章都谈到了他们在美国大学所受的学术训练,而丛小平的文章更是这方面的专文,结合她在洛杉矶加州大学的求学经历,系统而周详地描述了研究生培养的种种细节。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赴美留学的人,大多经历了“文革”,并在国内完成了大学本科乃至研究生教育。他们初入美国的大学,几乎每个人都有“无所适从”之感,心中充满“苦恼和焦虑”(P85)。导致这种不适应感的因素,有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差异、语言的障碍,还有教师、同学、教学方式和课堂氛围所带来的陌生感。他们一旦摆脱了最初的“苦恼和焦虑”,便很快发现了美国教育的长处,逐渐转变了思维方式,调整了学习习惯,从而获得了很大的裨益。

      美国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各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各有特色,而学生通常拥有较大的选课的自主性。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教学方式和课堂氛围。授课教师主张批判性地对待前人留下的知识和思想,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见解;而学生也特别乐于自我表现,争先恐后地发表各自的“高论”。叶维丽和张信都在文章中提到,美国学生总是对读过的书“找碴挑刺”,注重的是“提出自己的观点”(P86);而老师几乎不对学生的看法给出对错的评判(P19)。他们一开始不理解这种做法,因为这与他们在中国所习惯的教育方式相去太远。后来他们渐渐明白,这正是“所谓自由主义教育的‘真谛’”,是一种“开放式地求索‘真理’的路数”(P19)。

      我觉得,这种现象至少反映了三个问题。第一,学生放言臧否前人,尽管有时可能走过了头,片面追求标新立异,说话也许不着边际,但批判性学习乃是主动求知的一个有效方式。第二,研究生课堂应当显示知识和思想的多样性,学生自由地发表不同的见解,正预示着增益知识和思想的可能。第三,研究生课堂也应是一个“民主的”场所,在人文知识领域没有绝对的权威,一个问题很难说有什么“标准答案”,也不能做简单的对错判断,因而老师并没有一锤定音的特权。

      留美学者所受的学术训练,通常包含严格而系统的方法训练,而相关学科的理论学习,则是方法训练的重要一环。巫鸿的文章谈到,他在张光直教授的影响下,“在哈佛学到的重要一点是对方法论的自觉,甚至认为这是现代和传统学术的基本分野”(P5)。把方法论的自觉提到区分现代与传统学术的高度,这是一种富有见地的说法。中国历史学者做研究,固然要调动和运用多种方法,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方法论的意识;但是普遍存在一个重大局限,就是在处理具体的研究题材时,对方法论往往缺乏系统的思考,往往把一般分析手段或常规逻辑方法当成自己的核心方法。照这种方式来做研究,结果难免是用常识性理解压倒或取代学术性阐释。

      培养严格的学术规范意识,也是学术训练的重要内容。刘晓原的老师告诉他,在读学术论著的时候,“只要一看注释就能了解这个作者的学术成熟程度”。他自己慢慢体会到,历史著作的正文好比枝干花叶,而注释是其根茎和“立命之本”(P34-35)。这是一个别致而发人深省的比喻。翟强也提到,冷战史名家约翰·加迪斯教授在培养学生时,“强调注释的重要性”(P167)。王希则讲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趣事”:他在写作研究丹佛华工的论文时,借鉴了另一位学者的统计方法,但在文中未加说明;老师要求他必须就统计方法的来源做出说明,以免产生是他首次使用这种方法的误解(P67)。也就是说,在学术上受到他人的任何启发和帮助,都要在文章中反映出来。

      可是,刘晓原在国内看到的现象,却与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国内学者在讨论“领土属性转型”时,很少提及他以及他介绍的其他美国学者的论点,于是就造成了一种假相,似乎是这几个中国学者自己发现了这个问题(P41)。近年来,国内学界屡屡曝光的“学术丑闻”,如果不是严重到了叫人难以容忍的地步,也不会引起舆论的关注。刘晓原所提到的现象,国内学界通常说是“不够规范”或“不够严谨”,并以此来为许多的学术犯规行为辩解或开脱。对照美国学术界对学风的严格要求,我们的确还需要进一步强调学术规范,特别是要把注释提到学术著作的“立命之本”的高度来看待。

      培养制度背后的伦理

      我们在讨论如何改进研究生培养时,常说要借鉴美国的经验。从留美学者的经验来看,制度和方法的引进并不困难,难就难在如何确立制度和方法背后的伦理。就研究生的学术训练而言,牵涉到教和学两方面的伦理。如果我们忽略这个伦理层面的问题,单纯地移植制度和引进方法,在效果上难免要大打折扣。

      教师须遵从教的伦理。留美学者大多提到,他们的老师要对课程做精心准备,不仅把自己的知识和思想拿出来与学生分享,而且还帮助学生发现寻求新知识的可能方向。据丛小平描述,在洛杉矶加州大学,各个教授的教学方式各不相同,但都能给学生带来收获。老师能容忍不同的说法,鼓励学生做富于个性的独立思考。尤其是在讨论课上,教师只是一个组织者和协调人,并不是掌握最终话语权的裁判。教师还必须关心学生的学习,把教学和批改学生习作视为一件必须做、而且必须尽力做好的工作。王希谈到,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求学期间,埃里克·方纳教授学术上正是如日方升,工作十分忙碌,但对于学生交来的习作,总是“很快阅读”、“仔细批改”;如有问题,则马上约学生前来谈话(P72)。徐国琦也说,入江昭教授事务繁忙,应接不暇,有时甚至是直接从机场去课堂;但无论怎样忙碌,他对学生学习方面的事情总是有求必应(P370)。以美国大学通行的课堂教学方式,教授的工作量必定极大地增加;但他们能不厌其烦,仔细认真地批改每一份作业(P437)。

      学生则有一个学习伦理的问题。研究生要完成学业,就必须接受繁重的课程量,敷衍和应付是没有出路的。每一门课的分量都很重,老师布置大量的阅读材料,学生不仅要读书,要在课堂讨论中发言,还要经常写读书报告和小论文。在课堂上,学生必须是参与者和合作者,而不是只带耳朵的“听众”。单方面吸取知识固不算坏事,但并不合乎公平的理念,因为课堂是一个学术讨论的场所,修课的人应当贡献自己的思考和心得,教师和学生应当一道来完成教学。丛小平提到,有个美国教授把这种课堂称作“搭伙餐”(P436)。有的教授反对旁听,因为旁听者对课堂没有贡献。这样上课,学生就必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否则对老师和其他同学就显得不够尊重。

      可见,一种制度,或是一套规定,往往有自身的系统和层次,有相应的理念和伦理作为支撑,并且离不开有利的社会大环境。具体到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如果仅是借用某些做法和制度,似乎是很难指望取得理想效果的。

      美国史学发展的利与弊

      从书中的一些文章可知,美国史学的发展,得益于开放而便利的档案利用制度。档案的保存、保护、开放和合理利用,是历史研究的命脉。美国和西欧国家的档案利用制度,没有歧视性的限制,这是历史学者的福音。徐国琦在文中对比了在国内和国外做档案研究的不同待遇,给人一种天上地下的感觉(P372-376)。从他的描述推知,要在国内做一个有原创性的历史学者,是多么的不容易。另外,美国学术还依赖一套相对严密和合理的评价体制。多数留美学者都在美国出版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和专著,不少人详尽地描述了评审过程。虽然有人感到自己也受到了误解和委屈,但都承认这种出版前的评审,对于保证出版物的学术质量和可靠性,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书中还有几篇文章,从跨文化的特殊视角,对当前美国史学有独到的观察,也颇值得一读。他们对于美国学术的优势,有着相当的敏感和自觉。但他们所身负的中国文化,又赋予他们一个跳出庐山的视点,看出了美国史学的缺陷和不足。余茂春对“翻案史学”的利弊有精到的评论,认为这种“改写历史”的风气走过了头,由此产生了多种弊端,如门户之见,政治正确性的限制等。王晴佳指出,美国史学中“社会史、公众史和其他‘自下而上’史学流派”的兴起,与历史学者的“草根化”和美国社会的“反智”风气有关系,未必什么都好;他认为中国史学和美国的情况本不一样,如果盲目追随美国的风气,就会“自毁长城”(P309-313)。

      还有一点让我特别感兴趣,就是巫鸿称张光直教授为“现代学者”(P5)。从他的下文可读出他对“现代学者”的界定。这里同样涉及一个角色和伦理的问题。一个“现代学者”,不仅仅是一个擅长单干独断之学的孤胆英雄,而同时也是“学科机制”的建设者,学术活动的组织者,把建立和主持研究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看得与个人治学同等重要,并乐于为此付出心血。另外,“现代学者”还很重视学术的传承,一心要把这种传承建立在制度和系统的基础上,培养和提携后学,积极参与学术评审和鉴定。就此而言,现代学术就是“现代学者”的事业。反观今天国内的学术状况,我们似乎还需要更多的“现代学者”。

      如何看待留美学者学成未归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看待留美学者的作用和贡献。他们中许多人的初衷是赴美研究美国史,但最终坚持下来者却为数寥寥。初到耶鲁专攻美国史的叶维丽,后来转行做中国史,她表示“我对能够坚持‘做美国史’的中国留美学人充满钦佩”。据她的解释,那么多原本出国学习外国史的人,纷纷“‘回归’了中国史”,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在特殊背景下“以求在美立足”(P18)。他们在美国一待多年,经历了艰难的身份转移,从学生变成了教师,有的还从移民变成了公民。据李洪山的说法,他们留在美国大学执教,给美国的高教和学术园地增添了多样性,特别是给中国史、中美关系史研究带来了生气。目前,他们大多正当五十岁上下的壮年,刚刚进入学者生涯的黄金期,今后自当有更大的作为。我们有理由期待,在他们当中能出现杨联陞、邹谠、何炳棣、许倬云、余英时这样的学者。

      有人会问,这些留美学者大多在美国取得了永久教职,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回国为学术和教育出力呢?李洪山在文中提到,1949年以前的百余年里,赴美的中国留学生约为两万多人;而在中美建交以来的30年里,这个数目超过了40万(P114)。但就回国的比例而言,1978年以来却大大低于1949年以前,人文学科尤其如此。新一代留美学者,有的在出国时抱着要回国、甚至回母校教书的念头,可最终还是留在了美国。留美不归的原因自然是各各不同的,也都有合理的成分。但是,这种状况对国内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发展,究竟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这本书的作者当年在国内时,大多上的是最好的大学,有不少人已经在高校任教,甚至取得了出色的成绩。以当时国内教育和学术资源的匮乏,他们可以说是天之骄子,得天独厚。到了美国以后,他们又享有当时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与研究条件。如果他们像出国学理工的人一样,有较多的人回国工作,对于国内学术规范的形成,学术风气的改造,以及学术水准的提高,肯定会有很大的推动。不过,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回国服务,但多数人十分关心国内社会的变化,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影响和推动国内教育与学术的发展。有的在国内高校兼任教职,其中还有两位是“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王笛所说的“学术二道贩子”,对国内学术也是功莫大焉的,因为他们“把西方的这些学术成果、学术规则和实践介绍到中国”,以“加强中西方学术交流,促进中国学术发展”(P426)。

      书中许多文章的作者,都是我平素熟悉或景仰的人物,也曾听他们亲口讲过在美国问学和求职的故事。这次读了他们的回忆文章,仍是深受震撼。我感到,他们在美国“发现”的“历史”是多重的:有美国自身的历史,有在美国的华人移民的历史,有美国教育和学术的历史,更有留美学者自己的“心史”。这样一部由历史学者撰写的个人史,自然能给读者一种特殊的意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