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市鼓励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凉市鼓励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旅游企业:

  《平凉市鼓励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已经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抓好落实。

  平凉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0日

  平凉市鼓励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的积极性,大力拓展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具有法定资质,组织境内外旅游团队来平凉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旅游公司、自驾游户外组织和其他旅游服务单位。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一、单次奖

  (一)组团旅游人数奖

  一次性组织市外旅游团队(10人以上起团)来我市旅游,游览1个收费景区,奖励组团单位(下同)10元/人;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奖励20元/人。旅游团队在平停宿,游览1个收费景区、停宿1晚,奖励30元/人;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停宿1晚,奖励40元/人;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停宿2晚,奖励60元/人。

  (二)特定交通方式补助奖

  1.包机奖

  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包机或切位包机,在西安、兰州、天水、固原、庆阳等周边机场落地后来我市旅游,人数在50人/架以上,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停宿1晚,在享受“组团旅游人数奖”奖励基础上叠加奖励50元/人。

  2.专列奖

  (1)一次性组织市外旅游包车(火车)来我市旅游,人数在100人以上、停宿1晚,在享受“组团旅游人数奖”奖励基础上叠加奖励50元/人。

  (2)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乘“环西部游”等专列来我市旅游(不住宿),人数在300人以上,在享受“组团旅游人数奖”奖励基础上,游览崆峒山景区,每列奖励旅行社5000元;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每列奖励旅行社1万元。

  3.大巴团奖

  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乘大巴车来我市旅游,每满100人,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停宿1晚,在享受“组团旅游人数奖”奖励基础上叠加奖励旅行社2000元。

  4.自驾游奖

  一次性组织市外自驾游团6辆以上(含6辆),每辆4人以上(含4人)来我市旅游,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停宿1晚,在享受“组团旅游人数奖”奖励基础上叠加奖励120元/辆。

  (三)淡季旅游奖

  凡符合前款奖励条件,并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境内外包机、专列、大巴团队来我市旅游,“组团旅游人数奖”在原奖励标准的基础上上浮40%。

  (四)外宣活动奖

  鼓励市内外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积极参加甘肃省、平凉市统一组织的市外文化旅游参展促销、宣传推介活动。参加外宣活动的旅行社,其人员往返交通费按100%实报实销(交通工具标准根据每次活动实际情况分别界定);同时,餐费补助100元/人/天、市外交通费补助40元/人/天(统一安排食宿、交通的不再奖补)。

  二、年度奖

  (一)年度特定团队奖

  1.研学游

  (1)市外研学团体。单次组织市外团体来我市开展研学游活动(停宿1日以上),全年累计组织1000人以上,在享受“单次奖”相关条款的奖励基础上,年终一次性奖励活动组织方5000元。

  (2)市内研学团体。组织市内团体在平凉开展研学游活动(1日以上,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全年累计组织1000人以上,不享受“单次奖”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活动组织方2000元。

  2.夕阳红游

  组织市外“夕阳红团”(60岁以上老人)来我市旅游(停宿1日以上),全年累计组织1000人以上,在享受“单次奖”相关条款的奖励基础上,年终一次性奖励旅行社5000元。

  3.市民游

  组织平凉本地游客在市内旅游,不享受“单次奖”奖励,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1个特色景区(乡村旅游点、红色旅游点),每满50人/次,奖励旅行社1000元。

  4.境外游客

  鼓励国际旅行社组织引进国外及港澳台游客来我市旅游,凡全年组织引进境外游客达到100人以上,在享受前款相应条件的基础上,年终一次性奖励旅行社1万元。

  (二)年度排名奖

  对组团单位当年组织市外游客来我市旅游人数累计达到2000人以上的进行排名,奖励前5名。设一等奖1名,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等奖2名,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三等奖2名,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

  (三)年度旅游产品创新奖

  鼓励市内外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精心策划地接旅游线路,创新旅游产品,积极参加全省旅游创新评选活动,获得全省旅游创新产品奖的每项奖励3000元。

  (四)年度省级叠加补贴奖

  获得平凉市“组团旅游人数奖”和“境外游客”奖励的旅行社,按照我市文旅局当年对其奖励资金的20%,推荐申请省级叠加补贴。

  第三条  申报认定办法

  (一)凡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向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分别填报《旅行社团来平旅游报备表》《“单次奖”申请表》《“外宣活动奖”申请表》《“年度特定团队奖”申请表》《“旅游产品创新奖”申请表》《“省级叠加补贴奖”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无误后进行奖励。

  (二)“单次奖”“市民游”实行一团一奖、按月结算。“年度奖”以当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在下年度1月汇总审核,兑现奖励资金。

  (三)奖励资金在“市旅游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中列支,由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17年3月22日施行的《平凉市鼓励旅行社团组织引进境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平凉市鼓励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平凉市鼓励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平凉市鼓励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工作,根据《平凉市鼓励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二条 奖励原则及界定

  (一)“组织引进”原则

  1.本奖励办法旨在鼓励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通过开展宣传、引导、组织等工作,主动引进市外团队来平凉旅游。因此,在市内景区(点)、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内对已到平凉旅游的散客临时拼团的不予奖励。

  2.由市外旅行社组团、市内地接社接待的来平旅游团体,由地接社申请奖励;市外组团社自行安排接待服务的,由组团社申请奖励。

  (二)“旅游为主”原则

  1.组织和引进团队以旅游为主要活动目的,方可予以奖励,组织和接待企业、协会及团体来平凉参加节庆、会议、朝觐、培训、娱乐等活动,期间安排了参观游览及文化旅游产业考察的不予奖励。

  2.所有游客数量按实际人数计算,导游、司机等人员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三)“鼓励主导”原则

  1.本奖励办法以鼓励为设立目的,重在鼓励各旅行社诚信、守法通过自身工作引进市外游客获得奖励资金。坚决反对旅行社与景区联合,把已到景区的团队、自行上门联系旅游购票的团队作为旅行社的工作业绩套取奖励资金。坚决反对景区游客中心向旅行社提供自行上门联系的团队信息,与旅行社合伙套取奖励资金。

  2.为了便于核查旅游团队信息,倡议旅行社优先安排入住我市的星级宾馆(饭店)。星级宾馆(饭店)不能满足需要时,市内证照齐全、具备接待条件的住宿单位均可纳入范围。

  第三条 奖励申报程序

  一、基本程序

  1.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须于团队到达平凉24小时前,向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精准报备,填写《来平旅游报备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573766060@qq.com);并于旅游活动结束10日内,向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宣传推广科提交奖励申请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2.多家旅行社团合作组团、包机、包列或组织大型旅游大巴团和自驾游团,须由组织方确定1家旅行社报送申请资料,其他旅行社出具委托授权书,补贴资金由组织方自主分配。

  二、奖项申请所需资料

  (一)单次奖

  1.组团旅游人数奖、特定交通方式补助奖——大巴团奖、自驾游奖

  (1)《“单次奖”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旅行社印章;

  (2)申请社资质证明(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组团合同(复印件);

  (4)旅行团行程安排表或出团计划书(复印件)。包括团队人数、抵离时间、游览景区(点)、住宿酒店名称、乘坐交通工具、用餐地点等信息;

  (5)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备注时间、人数);

  (6)景(区)点发票复印件(备注时间、人数,其中:崆峒山景区需提交景区团队通行单);

  (7)导游派团单或地接确认单(复印件);

  (8)旅游车队租车合同或高速路口收费凭证(复印件);

  “自驾游奖”:车型不一致的情况下,以满24人起可享受此项奖励。

  2.特定交通方式补助奖——包机奖

  (1)前款“单次奖——组团旅游人数奖”申请所需资料。

  (2)包机(切位包机)合同、机场证明材料、地接社接团确认书、合作旅行社委托函。

  3.特定交通方式补助奖——专列奖

  (1)前款“单次奖——组团旅游人数奖”申请所需资料。

  (2)铁路局客调命令、缴款代用票复印件(并加盖铁路收款部门公章)、地接社接团确认书。

  4.淡季旅游奖

  凡符合“组团旅游人数奖”奖励条件,旅游团队到达平凉时间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均可申请淡季旅游奖励。所需资料同上,在《“单次奖”申请表》(附件2)上注明“淡季奖励金额”即可。

  5.外宣活动奖

  (1)对上年度“年度排名奖”前十名的旅行社,参加外宣活动予以奖补。提交《“外宣活动奖”申请表》(附件3),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2)往返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票据(复印件)。

  (二)年度奖

  1.研学游

  (1)前款“单次奖——组团旅游人数奖”申请所需资料。

  (2)《“年度特定团队奖”申请表》(附件4),并加盖旅行社印章。

  (3)学校或单位活动证明、学生证复印件、研学活动现场视频、图片资料。

  2.夕阳红游

  (1)前款“单次奖——组团旅游人数奖”申请所需资料。

  (2)《“年度特定团队奖”申请表》(附件4),并加盖旅行社印章。

  (3)老年证(身份证)复印件。

  3.市民游

  (1)前款“单次奖——组团旅游人数奖”申请所需资料。

  (2)《“年度特定团队奖”申请表》(附件4),并加盖旅行社印章。

  4.境外游客、年度排名奖

  “境外游客”“年度排名奖”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单次奖”申请核实人数进行年度累计。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年度1月份汇总,3个月内发放补贴。

  5.旅游产品创新奖

  (1)获得全省旅游创新产品奖的市内旅行社可申请“平凉市旅游产品创新奖”,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所需资料:《“旅游产品创新奖”申请表》(附件5)、省级旅游创新产品奖获奖凭证。

  6.年度省级叠加补贴奖

  获得平凉市“组团旅游人数奖”和“境外游客”奖励,均可申请参与省级“引客入甘”叠加补贴奖励。

  各申报旅行社于次年1月15日前,向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省级叠加补贴奖”申请表》(附件6),该局审核后统一上报省文旅厅审批兑现。

  第四条 审核、公示及奖励资金拨付

  (一)审核

  1.核查: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直接或委托相关县(市、区)文旅局到火车站、景区(点)、住宿酒店、用餐地点、地接旅行社等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2.初审:申报资料由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宣传推广科初审。

  3.复审:对初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审小组进行复审,资料上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4.终审:对复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开局务会议进行终审。

  (二)公示

  根据终审结果,对符合申请要求的旅行社团在“平凉文旅”微信公众号、“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等平台,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兑现资金

  对公示无异议的旅行社团,按月以转账为主的方式予以兑现奖励资金。

  第五条 奖励监督管理

  (一)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旅游行业管理科、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奖励评审小组,审核初审意见,做出复审结论,提请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宣传推广科工作人员为主,抽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初审工作小组,负责接受报备、安排现场核查、收集申请资料、提出初审意见等工作。

  (二)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确资料,并积极配合监督审核工作,对提供记录不相符、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旅行社不予奖励。如旅行社拒不接受监查,将暂停该社奖励资格,并敦促其改正,仍不配合的,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三)在审核、查验、公示、兑现等过程中,实行有奖举报并进行后续跟踪监督。如发现旅行社有弄虚作假、串通景区和宾馆拼团、坐地组团、伪造原始票据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缴奖励资金,取消当年奖励资格,同时取消该社从下一年度开始连续3年的申请资格。骗取奖励情节恶劣者,交由公安部门立案审查,对所有涉案人员和单位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景区(点)、宾馆饭店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在文化旅游行业进行批评、曝光,并向相关县(市、区)政府通报。

  (四)在对旅行团资料审核过程中,出现分歧或难以界定的情况时,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委托第三方确认,旅行社应予以配合。

  (五)申请奖励旅行社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奖励资格:

  1.违反《旅行社条例》规定,有零负团费现象;

  2.不执行《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损害游客合法权益;

  3.因旅行社自身原因,本年度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旅游服务质量投诉2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账目不清、业务档案混乱。

  第六条 附则

  1.奖励资金在“市旅游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中列支。

  2.本细则由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17年4月19日施行的《平凉市鼓励旅行社团组织引进境外旅游团体来平旅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宣传推广科

  电话:0933—8793337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监督举报电话:0933—12318

  报备表、申请表下载地址: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附件:

  1.来平旅游报备表

  2.“单次奖”申请表

  3.“外宣活动奖”申请表

  4.“年度特定团队奖”申请表

  5.“旅游产品创新奖”申请表

  6.“省级叠加补贴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