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广电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文化广电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及上级文件要求,为精准实施文化广电旅游业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现将相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共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全部停业。

  (二)全市其他区域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1.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暂停营业。

  2.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暂停营业。

  3.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旅游景区室外部分限流50%, 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旅行社带头不组团离穗、不出省旅游。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减少人员聚集。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鼓励通过云看展、云旅游、云赏剧等多种线上方式,丰富文化广电旅游产品供给。

  四、各单位从严从紧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6月7日

  来源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编辑丨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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