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旅游业“十二五”规划

  攀枝花市“十二五”旅游规划

  编制单位:攀枝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攀   枝   花   市   旅   游   局

  规划单位:昆明传智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

  “十一五”期间,在攀枝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旅游系统努力工作,积极巩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旅游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经济产业、攀枝花市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接续替代产业、建设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促进就业惠民的一个重要民生产业的地位日益显现。

  “十一五”期间,攀枝花旅游业经受了甲流疫情、地震灾情和经济危机等突发情况的严峻考验,接待游客总量逐年稳步增长,年均增长10.6%;旅游总收入逐年加快增长,年均增长21.9%,较好完成了“十一五”的目标任务。

  攀枝花市旅游业“十一五”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年份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预计)

  年均增长

  游客人次

  (万人次)

  457.34

  620.69

  650.10

  679.47

  685.3

  10.6%

  旅游总收入

  (亿元)

  18.12

  26.17

  28.12

  34.77

  40

  21.9%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攀枝花旅游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现有星级宾馆12家,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2家、二星级8家,其他住宿接待设施400余家;旅行社28家,其中国际旅行社2家,导游260名;有“农家乐”200余家,其中等级“农家乐”59家;旅游汽车公司2家;旅游纪念品生产厂家15家。各类旅游企业中,有市级旅游骨干企业2家。

  全市现有旅游直接从业人员6500余人,涉旅从业人员45000余人,其中“农家乐”从业人员2000余人,分别比“十五”末期增长47%、1049%。2009年,“农家乐”接待游客358.7万人次,直接收入1.87亿元,带动就业人数2731人,带动旅游相关产业收入8.71亿元,纳税768万元。

  截止2008年底,全市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各1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点2个,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国家、省级森林公园各1个;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4A级景区2个,国家3A级景区2个、国家2A级景区1个;国家级竞训基地2个,有效提升了攀枝花旅游品质。

  通过建立健全旅游质量和旅游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大力实施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行业综合整治、扎实开展旅游行业诚信建设等工作,加大了对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旅游安全系统,优质旅游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从未发生一例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旅游投诉结案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十一五”期间,围绕“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战略重点,以冬季阳光生态旅游为突破口,面向全国、立足周边强化旅游宣传促销,进一步提升攀枝花旅游形象,使攀枝花阳光花城旅游目的地形象初步确立,阳光生态旅游产品知名度有效提升。

  攀枝花市倾力打造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已初见成效,以阳光度假、生态旅游为主线,初步形成了“一轴两翼”的旅游发展格局,逐步实现由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等综合型旅游的转变。

  “十一五”期间,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把旅游业确定为推进攀枝花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发展的接续替代产业,推动民生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产业,并进一步提出把旅游业建成为支柱产业。制订实施了《关于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强势推动全市旅游发展。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准确把握攀枝花旅游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倾力打造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作为攀枝花旅游的总体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阳光生态特色旅游资源优势,着力塑造“阳光花城”形象,加快实现从观光旅游到休闲度假旅游的转变,打开了攀枝花旅游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项目建设,实现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项目推动为抓手加强精品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在成功创建二滩国家森林公园和格萨拉生态旅游区两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基础上,启动了12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现有4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项目的提档升级工程,努力培育攀枝花旅游的支撑精品,推动了全市旅游的健康发展。

  在西攀、攀田高速公路以及地震灾后重建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强力推动下,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对外交通建设取得新成效,西攀、攀田高速公路竣工通车,结束了攀枝花市境内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城市路网建设、县乡公路建设取得重大成就;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增强了城市功能。旅游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推动旅游发展的效应已经显现,为旅游发展增添了强大的后劲。

  为了大力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攀枝花确定了营造热点、强化促销、招揽客源的市场开拓战略,通过举办“攀枝花国际长江漂流节”、“攀西石榴节”、格萨拉“索玛花节”等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实施攀枝花与昆明市、重庆市、凉山州、楚雄州等两地或多地区跨区域合作,开展宣传促销、旅游推介,不断推出攀枝花旅游新亮点和旅游新线路,创造新热点,加强政府对攀枝花整体旅游形象、企业对攀枝花旅游产品的宣传营销力度,提高了攀枝花旅游的知名度和对旅游者的吸引力。

  充分发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为旅游规划、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提供资金支持,增强旅游发展基础;积极实施各种鼓励政策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旅游投资环境;精心包装、大力推介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开发旅游资源,经营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06~2009年,旅游招商引资在建项目42个,完成项目投资10.85亿元。

  “十一五”期间,全市旅游经济总量虽然以年均超过21%的幅度较快增长,旅游总收入占全省总量的比例也有所提高,但与全省各市州比较,旅游经济综合排名仍然靠后,2009年,接待游客总量与旅游总收入在全省21个市州中,均居第17位;与周边的凉山州、丽江市、楚雄州比较,2006~2009年,接待游客年均增长速度和旅游总收入均居第4位。攀枝花市旅游综合实力总体偏弱,旅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还不强。

  虽然“阳光花城”旅游形象影响力不断增强,但现有旅游景区景点分布分散,规模不大,关联度低;独特旅游资源浅层次开发,旅游功能比较单一;观光游览亮点不足,休闲度假项目不足;乡村旅游虽然发展迅速,但还没有形成规模,档次和效益偏低。“阳光花城”旅游目的地尚缺乏旅游精品支撑。

  特殊的裂谷型地理环境和投入不足等原因,使得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旅游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明显。尤其突出表现在旅游交通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的景区景点“进出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旅游通达性和交通舒适性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旅游开发的主要障碍之一。

  突出表现为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还不够顺畅。在现行旅游管理体制下,面对旅游业发展对旅游行业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主管部门履行职能与设定职能不一致的局限性逾显突出;旅游企业规模虽然不断壮大,但旅游企业多元化、集团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弱、小、散、差、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比较普遍,旅游管理、旅游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尚未形成,市场主体发育还不够成熟。

  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偏低,以高中(中专)学历者为主;职称结构不合理,无职称人员比例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率低;旅游规划、旅游创意、旅游管理等高层次人才缺乏;旅游岗位培训的有效体制以及有利于人才引进、合理流动的旅游人才市场机制尚未形成。

  旅游业作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拉动产业,已被国家列为重点发展的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中西部省区作为新世纪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新基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建设旅游支柱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攀枝花加快旅游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推动力,带来了宝贵的政策机遇。

  川滇藏三省共同建设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的旅游合作,为攀枝花提供了一个面向世界的旅游品牌依托,为攀枝花在大香格里拉旅游区建设独特的阳光生态旅游品牌,提升旅游业素质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会。

  在四川省新一轮旅游发展、建设新五大精品旅游区的大格局中,攀枝花市是攀西阳光度假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攀枝花旅游发展必将得到各级政府从政策层面到资金层面的有力支持,攀枝花旅游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多元化的产业支撑”是攀枝花市“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之一,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民生性服务业被列为加快发展、带动服务业持续繁荣的重点产业,为攀枝花的旅游业提供了更大的生存空间和更好的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随着攀枝花—丽江高速公路、成昆铁路新线、昭通—攀枝花—丽江铁路的建成,将形成包括成都—攀枝花、攀枝花—昆明、攀枝花—丽江高速公路,成昆铁路、成昆铁路新线、昭通—攀枝花—丽江铁路等进出攀枝花交通大通道;加之市内干道、农村公路、二滩库区航运建设和机场功能完善等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攀枝花将成为区域性次级交通枢纽城市,为旅游业的提速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条件。

  攀枝花市地处我国西部旅游资源极为丰富的川滇接合部,省内周边和云南旅游都开发较早,成熟度和知名度高,有的已是国际知名品牌,品牌光环的辉映效应与屏蔽效应并存,攀枝花旅游面临的区域竞争将十分激烈。

  长期以来,在外界形成了攀枝花是工业城市的形象,虽然攀枝花已跻身全国卫生城市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列,但是外界已有的观念定势在一定时间还难以彻底改变,阳光花城旅游形象的树立还有待时日。

  攀枝花地处我国西南地区,远离欧美、日韩等主要国际经济发达地区旅游客源市场、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港澳台等主要国内旅游客源市场,旅游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对游客招徕和相关行业的经济成本都有较大的影响和制约,旅游客源市场开发任务艰巨。

  区域交通条件的快速改善,在客观上将为攀枝花的旅游发展提供极其有利的基础条件。与区域交通改善步伐相比较,如果旅游不能实现超前或同步发展,攀枝花将有进一步沦为区旅游大通道上过往游客中转站和客源输出地的危险。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牢牢把握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战略新目标和从战略层面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新任务,紧紧围绕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奋斗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推动力,优化旅游产业发展格局;以线路统筹为抓手,推进旅游精品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夯实旅游发展基础;以宣传促销为手段,拓展客源市场;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攀枝花旅游的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实现全市旅游大发展。

  政府主导与市场导向原则。在“十二五”期间,既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与产品开发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调充分发挥政府对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作用;建立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体制和机制,共同推动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攀枝花旅游业建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方向,在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安全保障等各方面,都要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便捷性放在第一位。

  创新发展原则。突出攀枝花独特的阳光气候优势,强化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招商引资模式的创新,创造适应游客多种需求的独具特色的阳光生态旅游吸引物、游憩方式、旅游产品,推动攀枝花旅游特色化发展。

  融合发展原则。以旅游业为主导,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拓展攀枝花旅游的发展空间。

  区域合作原则。充分发挥攀枝花在攀西阳光生态旅游区建设中的增长极作用以及面向大香格里拉旅游区的旅游集散地优势条件,以“攀西阳光生态旅游区”和“滇川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为重点,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加快攀枝花旅游的区域联动发展。

  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装备与用品制造和使用、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旅游活动组织方式等多方面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推进低碳旅游,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实现攀枝花旅游从观光型为主向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等综合型产业转变,基本建成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进一步确立旅游业在攀枝花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产业地位,使旅游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成为民生性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把攀枝花建成全国著名的冬季阳光度假旅游目的地,攀西阳光生态旅游区的增长极,面向大香格里拉的重要旅游集散地。

  1、经济目标

  到2015年,接待游客达1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以上;旅游总收入确保目标85亿元,奋斗目标1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比重力争达到8%,占全市服务业的比重力争达到25%。

  2、社会目标

  以促进攀枝花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加强乡村旅游开发,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在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中,通过统筹城乡和区域旅游发展,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在文化建设中,加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紧密结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新时代文化的创造和提升,凸显攀枝花现代工业城市的移民文化特色;在实现全市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中,充分发挥形象大使、沟通桥梁的特殊作用;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体制中,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劳动密集特点,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旅游就业人数1500人,占全市每年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达10%。为实现“十二五”全市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3、环境目标

  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攀枝花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和对旅游资源的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全面推进资源保护型旅游开发方式、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方式和环境友好型旅游消费方式,建立绿色产业体系,促进市域生态环境和城乡社区环境面貌的改善,促进攀枝花市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快都市阳光休闲旅游发展核心区、百里生态长廊旅游发展轴、仁和-米易乡村旅游发展翼建设,形成支撑攀枝花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一心一轴两翼”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都市阳光休闲核心区:紧紧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结合森林城市建设,在中心城区,重点加强商业游憩中心区、休闲文化聚集区(点)和城市生态建设,打造1~2条具有区域性中心城市特色的集购物、休闲、观景于一体的商业中心街区。提高城区绿化美化、环境功能旅游化、设施建设景观化、文化氛围个性化、服务配套完善化水平,构建“阳光?健康?安全?和谐?美丽”的优秀旅游城市形象。

  百里生态长廊:完善、提升红格阳光温泉休闲度假旅游区和格萨拉裂谷奇观生态旅游区的功能,加快推进二滩画廊山水休闲度假旅游区建设,建成红格旅游度假区—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格萨拉生态旅游区—百灵山生态旅游区“百里生态长廊”旅游精品,川滇香格里拉旅游圈的重要节点。

  仁和阳光康养旅游区:突出阳光康养特色,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冬春疗养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实现乡村旅游的规模化发展,打造川滇结合部区域性阳光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米易阳光运动旅游区:突出“阳光、运动、休闲”为主题,打造现代时尚亲水戏水休闲旅游产品,建设攀枝花市的“阳光迎宾厅”、“休闲后花园”。

  以旅游线路开发为抓手,有效统筹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通道建设,培育旅游精品体系,加快推进攀枝花旅游转型升级。

  突出旅游资源优势和旅游产品组合优势,系统开发都市阳光休闲、百里生态长廊、阳光康养、阳光运动个性化精品旅游线路,先期建设百里生态长廊和阳光运动旅游线路。

  都市阳光休闲旅游线路:炳草岗商业游憩中心区—沿江经济休闲带—大三线工业旅游区。

  百里生态长廊旅游线路:市中心区—红格温泉旅游度假区—桐子林镇—二滩国家森林公园(二滩风景名胜区)—渔门镇—格萨拉生态旅游区—百灵山生态旅游区—国胜渔(茶)家乐乡村旅游区。

  阳光康养旅游线路:市中心区—岩神山-莲花村阳光康养旅游度假区—大田红石榴旅游区—迤沙拉民族文化旅游区。

  阳光运动旅游线路:市中心区—海塔普威风景区—龙潭溶洞风景区—米易县城。

  在旅游景区建设中,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品,创新发展阳光康养等专项旅游产品,从整体上加快实现由观光旅游产品向综合性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的转变,有序推进以下旅游景区建设。

  对于都市阳光休闲旅游线路:重点建设1~2条集大型商贸、休闲娱乐、阳光花城特色景观于一体的宜游街区,进一步完善、提升大三线探秘旅游区。

  对于百里生态长廊旅游线路:重点建设红格温泉旅游度假区、二滩风景名胜区百里画廊旅游区、格萨拉生态旅游区、择木龙杜鹃花海生态旅游区,国胜渔(茶)家乐乡村旅游区。

  对于阳光康养旅游线路:重点建设岩神山-莲花村阳光康养旅游度假区、大田红石榴旅游区、迤沙拉民族文化旅游区。

  对于阳光运动旅游线路:重点建设米易县城南部新城休闲度假旅游区、龙潭溶洞旅游区、海塔-普威乡村旅游区。

  在旅游线路所涉及到的旅游城镇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能满足团队旅游和自助旅游不同需要的餐饮、住宿、交通、购物、娱乐、咨询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成为市内区域旅游集散、接待中心;并进一步通过优秀旅游城镇创建,将其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配套的旅游目的地。规划先期重点建设米易县城、盐边县城特色休闲旅游城镇,红格和渔门旅游集镇。

  旅游通道建设的重点,是要提高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旅游交通的快捷、安全和舒适性,道路景观的优美性,旅游交通标识、休息服务、医疗救护、通讯网络、旅游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备性,充分满足团队及自驾旅游的需要。要有序推进二滩环湖公路、弄黑公路、苏铁旅游区开发配套公路、西区金沙滨河休闲旅游区配套公路、择木龙旅游公路、攀莲镇—海塔—普威公路、永富街—营盘山公路、平地镇—迤沙拉公路、市区至大黑山旅游区过江索道等旅游通道的建设和提升。

  支持、指导星级宾馆提档升级,引进国际连锁“青年旅社”,规范社会旅馆管理;引导、壮大经济型酒店、汽车旅馆和“农家乐”家庭旅馆的发展,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集群式接待能力。

  建立攀枝花市旅游商品研发促进中心。充分利用攀枝花的亚热带水果、生态植物、苴却石、钒钛制品等特色资源,着力研发、生产、促销携带方便的旅游纪念品,使之特色化、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加强对盐边菜系、里颇彝家菜系、米易特色菜系、雅江鱼系列等当地名特餐饮的整理、提升和包装,形成攀枝花特有的饮食文化。积极引进、培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充分借助“中国钒钛之都”、“中国苴却砚文化之乡”、“中国块菌之乡”等攀枝花城市名片,着力开发生产特色鲜明的攀枝花旅游商品,完善特色旅游商品市场和特色餐饮市场建设。

  充分发掘和利用攀枝花文化、体育资源,进一步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结合,开发具有攀枝花特色的高品质演艺、体育、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推动攀枝花市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广场、体育场馆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的加快发展。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树立攀枝花旅游文化形象。

  健全攀枝花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分析和报送机制,加快建成旅游“三网一库”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优化各级旅游电子政务,大力加强旅游公众信息服务,适时推进旅游电子商务,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推进旅游政务电子化、旅游景区数字化、旅游服务和营销网络化建设,提高旅游服务和管理效率。

  针对自助旅游日益增多、“散客化”趋势明显对于旅游集散服务的需要,逐步构建由市中心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旅游县城旅游集散服务次中心和旅游集镇(旅游社区)旅游集散服务点构成的三级旅游集散服务体系,为外地游客和市民本地游提供全方位旅游信息咨询、便利化旅游交通和网络化旅游预订服务,实现便捷的旅游集散服务。

  加大力度塑造、推广“阳光花城,中国攀枝花”形象,打造、推介攀枝花“最温暖干爽的冬春阳光”、“诱人的鲜花水果”、“激情的体育运动”、“惬意的健康养生”、“独特的裂谷地貌”等旅游亮点,充分展现攀枝花“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的独特魅力,不断提高并强化攀枝花旅游在中国乃至世界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吸引力。

  立足重点突破冬暖阳光健康旅游市场,逐渐拓展全年阳光健康旅游市场;立足本地旅游市场,巩固成、渝、昆、黔和周边传统客源市场,面向全国重点拓展东北、华北、华东潜在客源市场,构建稳固的核心客源市场,提高旅游市场营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明确目的地整体旅游形象营销的政府责任、旅游产品营销的企业责任和共同营销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攀枝花市政府部门、旅游企业、相关中介服务企业、宣传媒介和宣传活动等各方面宣传促销力量,搭建旅游宣传促销大平台,形成旅游宣传大联合、大促销格局。

  突出阳光花城主题,对攀枝花现有节庆活动进行筛选、规范、统一、整合、提升,重点开发冬暖阳光生态、春情攀枝花开、夏尚户外运动、秋养健康养生、全娱水果狂欢嘉年华等旅游节庆系列,构建攀枝花旅游节庆体系,打造极具影响力的旅游节庆活动。

  在充分运用平面静态、三维动态资料和传统媒体进行旅游宣传促销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加强旅游营销信息化建设。以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为基础,整合应用信息技术(尤其是移动信息技术)、数据通信传输技术、计算机处理技术,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规模化、精准化互联网-移动通信旅游宣传促销体系,提高旅游宣传促销现代化水平。

  以人民满意为基准,围绕建设“和谐攀枝花,诚信旅游”环境目标,强化诚信经营,构建旅游信用体系,塑造攀枝花和谐阳光旅游新面貌。

  1、树立诚信服务意识

  以游客满意为中心,在全市旅游行业树立“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意识,提供让游客满意的服务。

  2、加大旅游诚信服务制度建设的力度

  全市旅游行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旅游企业和旅游窗口从业人员诚信服务等级评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建立体系健全、运转协调、高效有序的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

  3、加强旅游诚信服务的社会评价与监督

  旅游行政有关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要与消费者协会协同开展“诚信、维权与旅游”活动,深入开展旅游行风社会评议活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制、行政、舆论监督、社会评议、旅游行业诚信网络公告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在全市开展旅游企业诚信服务公示阳光行动,加强旅游诚信服务的社会监督,彰显诚信,鞭笞欺诈,营造诚信氛围,树立良好的诚信企业形象。

  4、建立健全旅游诚信建设体系与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为主导,以旅游企业自律为主体,以各旅游行业分会自律、互律为基础,考核、评价、奖惩并重的全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体系与运行机制。

  1、深入开展旅游行风建设活动

  开展以“优化管理、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做群众满意的旅游工作者”活动,推进“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倡导旅游行业新风尚;大力开展“满意在旅游”活动,展现旅游系统员工的新面貌、新形象,增强攀枝花旅游的亲和力,提升旅游行业的影响力;广泛开展技能比赛活动,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创新思维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优质服务能力,以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2、加强旅游市场管理整治力度

  以“文明示范窗口”为载体,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文明服务标准、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进一步规范文明服务管理,大力提高旅游行业文明诚信服务水平;继续打击无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经营机构和人员,依法查处旅游经营欺诈行为,严肃查处和清理各种不规范的旅游广告,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

  1、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加大对旅游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切实推进旅游经营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制定攀枝花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标准,探索建立攀枝花市地方旅游行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行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使标准化管理走上“有标可依、有标可查、违标可究”的轨道。

  2、提高规范管理效能

  加强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实行标准化执行等级划分制度,并列入各级旅游部门年检考核内容;推进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规范管理效能。

  1、完善健全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以旅游执法机构为基础,发挥公安、交警、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认真抓好旅游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依法治旅,树立良好的旅游执法权威。

  2、建立有效的旅游监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对涉及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要举行听证制度,加大对违法案件处理的公开透明程度,严肃处理各种违规旅游执法行为。

  1、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

  2、提高旅游安全管理能力

  建立常态和特殊时期两套旅游安全运行机制,尤其要健全旅游安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应急系统,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创建高水平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体系

  加快市、区(县)、企业三级旅游培训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市情的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使旅游从业人员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能满足攀枝花建设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要求。

  2、加强对旅游重点人才的培养

  以自主培养为主,对外引进为辅,着力抓好旅游业发展需要的通晓旅游事务和经营管理的行政管理、职业经理、市场营销、旅游开发、特种服务等专业人才的培养。

  3、推进旅游教育培训的改革与发展

  整合旅游教育培训资源,促进旅游教育培训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大旅游、大教育、大培训新格局。改革旅游教育培训形式和方法,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旅游教育培训的科技含量。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自主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继续推行旅游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逐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积极稳妥地实施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

  ——在攀枝花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全局中,牢固确立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坚决贯彻实施旅游发展国家战略,努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攀枝花市优先发展的一个综合性大产业。

  ——把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体现到推动旅游发展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进一步破除各种有碍旅游发展的思想禁锢和影响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具有攀枝花特色的旅游发展新格局,开创旅游业发展的新局面。

  ——全面加强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对全市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的全面领导,建立覆盖全行业、对市场多层次发挥作用、形成切实调控作用,推进全市旅游加快发展的全面、全方位、权威性长效保障机制。

  ——对涉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权外的事项,建立“转办制度”,交由具有相应管理职权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要求限时办理,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避免旅游管理中的重叠和缺失,统筹协调旅游管理部门与其他产业管理部门对旅游业的全面有效管理。

  ——全市各区县都要设立相应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构,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作为各地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促进开放、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千方百计落实旅游发展任务,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产业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

  ——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等专门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形成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旅游业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发展基础。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宗教、林业、文化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药品食品监督、安全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整顿,建立优质服务、规范经营的旅游市场秩序;交通部门要努力改善交通条件,增加旅游客运能力,提高旅游交通水平。

  ——把吸纳旅游部门和旅游行业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与旅游密切相关规划的积极诉求,以适当的方式和渠道予以固定。

  ——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支持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旅游经济园区试点等专项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

  ——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在农村配置一定旅游发展建设用地指标,或将部分农村作为城乡统筹试点探索,实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配置。

  ——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税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

  ——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不再缴纳排污费和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

  ——在安排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旅游服务设施政府投入的力度,确保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到位,妥善解决因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薄弱而制约旅游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经营性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经营性资本投入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发挥企业投资的主体作用。

  ——用足用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对于促进旅游发展的融资授信、贷款优惠、信用担保等金融支持政策,鼓励旅游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

  ——组建“借、用、管、还”一体化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企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机制、企业运作方式,成长为以资本为纽带的旅游业投资平台、融资平台和信用平台,发挥投资主体作用。

  ——全市各级城建、环保、国土、水利、林业、旅游、文化、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快各自职责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各旅游资源的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注重保护,更要研究发展,积极形成合力,探索“有效发展和有效保护”的新路子。

  ——加强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开发与保护,维护生态、生物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避免以破坏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代价的旅游开发,建立生态环境与旅游开发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系统,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旅游景区景点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生态影响评价技术规定的要求。

  ——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旅游景点及旅游接待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处置设施和防止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以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生产方式变革为目标,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加强旅游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低碳发展示范试点工作为重点,推进攀枝花低碳旅游快速起步和健康发展,促进攀枝花低碳旅游城市建设。

  ——以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为重点,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完成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