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影响,邛崃市出台19条措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复苏繁荣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工作

  近日,我市出台了《邛崃市应对疫情

  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对受疫情影响的文化和旅游业

  给予有针对性的支持

  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我市十方堂文创小镇项目现场,工人们正在忙着作业。项目副总监郭玉刚告诉记者,面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双重形势,市文旅局及时向企业传达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以及“邛崃十二条”、“邛崃市应对疫情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协助企业做好政策申报工作,帮助企业对上争取防疫资金50万元,让项目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非常感谢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不仅积极主动给我们做好服务,还千方百计、多种渠道帮助我们企业解决防疫物资、资金周转等困难。有了这些政策支持,相信会有更多的文化旅游产业复苏繁荣起来。

  ——十方堂文创小镇项目副总监 郭玉刚

  十方堂文创小镇项目属于省级重点项目,为助力重点项目尽快复工复产,市文旅局靠前服务,点对点服务,引导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同时,指导企业做好防控措施和复工复产,并积极制定《邛崃市应对疫情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该项目于2月24日已实现复工。

  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成都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有序实现复工复产同时,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文旅新消费新业态。

  我市制定出台了“两大类”“十九条”政策措施,包括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8条和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新动能11条。助力文旅企业渡难关,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不仅有服务支持、还有专项资金的支持。除十方堂文创小镇项目外,我市还有多家文化旅游产业在《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支持下,产业正逐步复苏。

  市文旅局表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了许多文化旅游企业的积极响应。下一步,市文旅局将紧扣恢复提振生产信心和投资信心两个关键,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建立服务专班,一对一联络员制度,坚持“一企一策”收集问题、务实解决问题,让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在政策扶持下,尽快复苏繁荣。

  《邛崃市应对疫情

  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详细内容请跟着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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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

  (一)落实文旅行业政策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和省、成都市出台了财税、金融、社保、房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市文旅局要落实专人负责,实实在在帮助企业用好扶持政策、解决经营困难。(市文旅局政策咨询电话:028-88775158)

  (二)加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指导

  指导文旅企业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人员健康的前提下,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通过产业资金、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三)加大文旅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国家、省、成都市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文旅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由市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减半收取融资担保费。银行机构采用延长还款期限等多种方式增加贷款投放,下浮文旅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续贷利率,确保文旅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四)给予文旅企业财税支持

  受疫情影响,对文旅企业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文旅重点产业项目或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根据企业申请,经审核后可缓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调减缴存比例;已缴存的,可提前退还。

  (五)减轻文旅企业租金负担

  对承租市属国有公司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文旅企业(个体工商户),2月、3月租金全免,4月租金减半。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业主减免缓文旅企业租金,对减免文旅企业租金的业主给予相应税收额度内、不高于租金减免额度的资金补贴。

  (六)降低文旅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建立生产要素供给单位三方协调机制,全力保障文旅企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促进文旅企业加快发展。2月至4月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0.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下调0.5元/立方米。

  (七)鼓励支持就近就地就业

  对2020年上半年内不裁员、少裁员的文旅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给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30%的补助。对在邛注册文旅企业2020年内新增吸纳因疫情导致未就业的本市户籍劳动力20人以上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享受上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八)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行动

  鼓励涉旅行业劳动者居家提升技能,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其他渠道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1000-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鼓励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文旅企业,开展各类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技能提升培训1200元/人、以工代训每人200元/月、岗前培训500元/人、高技能人才培训3000-6000元/人、新型学徒制培训4000-6000元/人给予补贴。

  02

  培育文化旅游新功能

  (一)鼓励引进重大文旅项目

  对新引进文体旅产业化项目,按照协议约定推进项目建设的,可分阶段给予项目产业政策扶持,对投资引进五星级或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度假酒店,经评定达标后,按投资额对投资企业给予相应产业补助。

  (二)推进文化旅游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整合建设、国土、交运、农林、水利、文旅等行业政策资源,优先实施文化旅游产业补短板、优配套、强链条项目,支持文旅文创产业园区、景区(点)建设。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租赁或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

  (三)引进文体赛事品牌活动

  对在我市创办、举办的大型赛事、影视、演艺和节庆等活动,由企业引进并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省级以上文化活动、品牌体育赛事、夜间演艺综合体,视其规模和影响力,给予创办、举办方营销补贴。

  (四)培育文化旅游品牌

  大力实施品牌培育战略,对新评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以上社会旅游景区、国家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国家级文化体育项目基地(中心)等各类省级以上景区、示范区、基地、民宿等品牌,根据其创建品牌等级给予品牌创建奖励。

  (五)促进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企业服务人才技能提升,积极参加文旅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升我市人才的整体水平,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1年以上的员工参加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技能比赛得奖的,除按相关人才政策享受外,再给予额外奖励。

  (六)强化旅游宣传营销推广

  市内文化旅游企业凡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和省级卫视黄金时段持续播放推广邛崃市的景区或项目广告,旅游形象品牌的;在省级(含)以上媒体、重点客源地城市进行旅游形象宣传和广告发布,给予营销奖励。

  (七)支持旅游商品研发

  围绕“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发展要素,支持文化和旅游商品企业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并参展参赛,对旅游商品参展参赛并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成都市级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给予奖励。

  (八)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

  在成都临邛文博创意产业示范区、有美堂文创园、平乐音乐小镇等成都市级以上文化创意园区,建立文创企业集聚发展的管理运营平台,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后续年份增量部分按经济贡献再给予奖励。

  (九)支持文旅企业产学研联动

  对文旅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实施文创产品研发,文旅项目合作等且产业项目实质性运行的,按合作项目实际投入经费和项目影响力给予相应奖励。

  (十)鼓励引进品牌首店等新业态

  引进餐饮、商业、文创等全国连锁品牌全国首店、成都首店、户外运动基地、自驾车营地等新业态项目,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根据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次性给予相应的品牌入驻奖励。文商旅项目运营平台企业可按入驻平台品牌打捆申报。

  (十一)鼓励精品民宿建设

  大力实施精品民宿规范提升工程,构建邛崃市民宿产业集群发展,组建邛崃市民宿联盟,每年对服务质量优、经营效益好、区域带动性强的精品民宿进行评比,对中国民宿100强、获评省级以上文旅部门奖项的民宿、网红民宿品牌,给予相应奖励。

  原标题:《应对疫情影响,邛崃市出台19条措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复苏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