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景点景区旅游转型升级:启示与借鉴
内容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转型升级,形成以县域为基础的全域旅游业发展新模式,2017年全区旅游业综合增加值3029.9亿元,对GDP综合贡献率为1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内蒙古与广西同属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景点景区分布县域归属方面存在较大相似性,他们的做法为我区旅游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转型升级全域旅游启示与借鉴
广西壮族自治区由旅游资源大区到确立旅游业大区,再到形成“双创双促”旅游业发展新模式,走出了一条特色化发展之路。目前,这种模式虽仍在探索与完善中,但对广西景点景区游转型升级的带动效应已充分显现。作为旅游资源大区和正在全力将旅游业打造为支柱产业的内蒙古来说,广西旅游业转型升级经验对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广西旅游业发展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广西积极推进“双创双促”旅游发展模式,即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特色旅游名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旅游转型升级,全区旅游经济综合效益增长显著。截至2017年底,广西共有“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41个,旅游县域年接待游客达1.86亿人次,同比增长26.48%,占全区接待旅游总人数的比重达到36.7%,特色旅游名县实现旅游总消费1990.98亿元人民币,占全部旅游收入比重达到35.7%左右,县域特色旅游业已成为广西经济稳速增效的有力抓手。2017年全区旅游业综合增加值为3029.9亿元,对GDP综合贡献率为14.9%,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对服务业贡献率为37%,对财政收入贡献率为15.3%,对社会总消费贡献率为26.7%,旅游就业人数占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的35%左右,占全部就业人数的比重为13%以上。广西推进“双创双促”旅游发展模式主要做法可梳理和归结如下:
(一)从打造“旅游名县”起手
“广西处处是桂林”,但很多风景久锁深山人未识,全区旅游资源最好、潜力最大的地方在县域,而发展最大短板也在县域。广西有25个县被评为“中国长寿之乡”,占全国的1/3,其中巴马、乐业以“世界长寿之乡”闻名于世。同时,“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服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全区111个县(市、区)中近一半是老百姓守着“金山银山”过着穷日子的贫困县。2013年,广西提出以全域旅游为引领,“点、线、面”结合推进旅游大发展。专门召开全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推进现场会,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名县,示范带动建设更多的特色旅游乡镇、村寨。自治区、市、县、乡发展旅游级级有重点、层层有抓手,各显神通、协同发展。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广西旅游业主要指标均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2017年全区接待旅游总人数5.23亿人次,旅游总消费5580.36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5%左右,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贡献率越来越高。
(二)下好城镇化与旅游业互促互融“一盘棋”
广西以县域经济发展为统领整合相关资源,以城镇化与旅游业互促互融来激活全域旅游“一盘棋”。一是推动旅游规划与县域总体规划和产业、城市、交通、生态、扶贫等规划有效衔接,推进旅游与农、林、工、商、金融、文化、体育、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将县城景区景点建设融入城镇建设中,使城镇建设凸显旅游功能和特色。二是把塑造特色、提升品质作为推动旅游业与城镇化的共同目标,推动单一观光型旅游向涵盖观光、休闲度假、养生保健、专项旅游产品的复合型旅游转型,把打造生态宜居特色旅游城镇作为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构建“大旅游”“旅游+”发展新格局。三是以旅游业发展为牵引推进乡村就地城镇化,将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打造生态乡村、美丽乡村,达到以城带乡、以旅兴农、共同发展的目的。乡村旅游业已成为广西主打品牌和县域旅游发展新的增长点,南宁“美丽南方”、玉林“五彩田园”、贵港“四季花田”等已成为知名旅游品牌。
(三)把打造“特色”作为旅游业核心竞争力
特色是旅游业的“根”与“魂”,广西积极探索符合中央要求、切合广西实际、具有壮族民俗特色的县域旅游发展路子。一是坚持差异化发展,41个特色旅游名县及创建县各地因地制宜,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奇”的要求,找准主攻方向,把县域自然风貌、民族特色、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紧密结合、整体展示,突出个性特点,提升了景区建设品位。广西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已连点成线,集线成片,目前拥有78个自治区级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其中19个是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二是着力品牌突出性,每年在桂林举办世界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连续多年举办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大力打造“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节庆品牌。金秀“圣堂仙境、生态瑶都”,三江“千年侗寨、梦萦三江”,融水“秀美融水、风情苗乡”被越来越多的游客所熟知,阳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巴马的长寿养生之旅、大新的中越德天(板约)跨国大瀑布等已经成为广西旅游的知名品牌。
(四)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广西围绕城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项目为抓手,推动旅游业和县域城镇化良性互动、融合发展。一是建立领导分包机制,“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旅游项目。2014年,重大旅游项目14个,总投资达400亿元。2015年,重大旅游项目50个,总投资达730亿元,政府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78亿元。2016年,重大旅游项目22个,总投资达540亿元。二是全区各级把抓好项目策划和争取民间资本投资,让资源与资本更好地结合,推动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尤其是广西把发展旅游作为与周边省区共建“高铁经济带”的重头戏,大力发展“高铁旅游带”,在沿线市县着力打造一批旅游新热点,共建区域旅游合作“朋友圈”,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成为旅游业升级发展的又一大亮点。
(五)形成有益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广西在推进全区旅游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各级部门以旅游业“品牌创建”为聚焦,探索和形成了“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做法,形成“创特”强大合力。比如,发展改革委组织筛选项目,公安厅支持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财政厅安排项目资金,国土资源厅支持旅游产业用地改革,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支持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改造,环境保护厅加快项目环评审批,交通运输厅则支持旅游道路建设,文化厅积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强各类博物馆建设,扶贫办每年安排专项旅游扶贫资金等。二是建立与加快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政绩考核体系。柳州、河池、贺州、来宾等市对创建县实行差别化考核,以侧重考核旅游发展指标代替GDP考核指标。同时,对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实施缺额递补竞争机制,不搞终身制,每两年复核一次,有进有出。此外,采取了PPP(包括BT、BOT等)模式,激发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城镇化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之中。例如桂林市以游客需求为核心,通过PPP模式,构建形成了统一的旅游资源数据库。
二、对我区的启示与借鉴
内蒙古与广西同属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阶段、旅游业资源类型及地缘方面具有很大的类同行,在景点景区分布县域归属方面也存在较大的相似性。相关研究也表明,在西部地区中,内蒙古、四川、广西和云南的自然遗产分别排在前十位,内蒙古与广西、陕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排名在15-20位。因此,在打造内蒙古旅游业支柱产业的关键背景下,广西景点景区游转型升级好的做法,为我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与借鉴。
(一)以县域为基础的全域旅游适合我区旅游发展定位
全域旅游是旅游业发展方式的一场变革,其核心是从单一景区建设管理向全域打造提升转变、由单一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广西的做法充分契合了旅游业发展新特征与新要求,可看作是当前及今后培养和做大旅游支柱产业的基本遵循。基于此,考虑到我区与广西在景点景区县域归属方面的相似性,以及自治区旗县、盟市空间距离较大的具体实际,今后要充分围绕县域集中了大部分优势旅游资源的实际特征,在理念上更要强化以县域为基础的全域旅游业发展。统筹县域发展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优化,将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到县域旅游产业中,更好地建设景区和改善景区周边基础设施环境,从而把加快县域旅游业发展作为自治区打造旅游业支柱产业的重要切入点和根本突破口。
(二)构建全域模式下县域旅游的市场体系与产业体系
一方面,发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很重要,这是旅游业提升整体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关键途径。在一个国家各区域之间,旅游业间竞争力强弱最终取决于区域整体产业和市场体系以及品牌竞争力,这是旅游业壮大做强的普遍遵循和重要手段,广西旅游业的发展壮大就是一个重要例证。我区更要强化基于全域模式的市场体系和产业体系构建,实行统一规划线路、统一产品开发,统一宣传促销、统一监管服务,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大“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这一整体品牌形象的诠释、演绎和宣传。同时,围绕国家政策导向、产业发展趋向和市场需求方向,做好旅游项目设计、包装、策划和推介工作。围绕补链、延链和拓链开展精准招商,以项目建设支撑和带动旅游业发展;另一方面,要注重全域旅游中各旗县、节点之间的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鼓励各地的首创精神,避免简单复制、粗暴克隆,从实际出发把特色融入到各地城乡建设、景区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构建全域模式下县域旅游的市场体系与产业体系,形成各自的不同特色“旅游+”发展模式,突出差异化竞争和特色化发展。
(三)注重提升景点景区旅游文化内涵
旅游与文化相辅相成,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旅游的起点,同时多样化的民族文化深厚底蕴和丰富内涵使其成为民族旅游产业发展的内在支撑。借鉴广西通过大力打造民族文化节庆品牌带动旅游业发展方面的成效,我区应突出草原文明主要发祥地和承载地这个核心,充分凸显蒙元文化、红山文化、皇家文化、河套文化、契丹文化和三少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富集的文化资源、独特的文化魅力,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深度开发大型文化演出、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创意街区、文化节庆活动、文化休闲基地等产业项目,不断推出影视、歌舞、书刊特别是实景化、体验式的文化精品,推动民俗风情、民族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融入旅游项目和产品,搞好旅游与文化元素的融合、嫁接和渗透,让游客感受到内蒙古旅游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文化品味,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提升旅游档次,以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业。
(四)建立县域旅游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借鉴广西经验,我区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和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做法,探索建立“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领导分包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资源、金融、人才、技术等综合扶持政策,在旅游资源开发、规划、重大项目推进、县域城乡发展以及政绩考核方面等方面加快形成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制,把旅游发展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通过典型引路、标杆开路,形成争先进位抓旅游、比学赶超促旅游的良好局面,从而形成旅游业与县域城镇化互促互融发展方面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全”的要求,以及旅游业资源的稀缺性和属地专有性特征,探索建立自治区内部盟市以及相邻不同省区之间县域旅游方面的整体优化和联动机制,以旅游业产品和服务的尽可能多样化和多层次化,迎合消费者多样化和个性化旅游需求,增强旅游业整体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五)培育旅游发展方面的创新与共享理念
创新与共享是包括旅游业在内各产业持续发展的必经途径,广西旅游业由传统的景点景区游向县域全域旅游发展以及形成与东盟国家旅游业良性互动的实践转型,也可看作是旅游业发展创新与共享方面的生动注脚。针对我区实际情况,一是要推动“旅游+”引领的发展理念、手段和产品等方面的综合创新,树立快旅慢游理念,发展“旅游+文化”“旅游+科技”“旅游+体育”“旅游+制造”“旅游+体验”“旅游+交通”“旅游+地理优势”“旅游+城乡建设”和“旅游+创业创新”“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新业态、新模式。比如利用好高速(快速)铁路、支线机场等。二是要形成联合执法、联动管理、综合保护、统筹推进等多种管理模式,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旅游交通标识及导览系统建设。优化PPP模式,支持市场前景好的旅游景区和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特许经营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加快推进旅游行业运行大数据平台建设,改革完善旅游用地差别化管理制度,挖掘旅游业发展方面更大的动力。三是要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机遇,树立“一带一路,旅游先行,互联互通,旅游先通”理念,加快推进中蒙俄旅游走廊建设,加快出入境旅游的政策创新与协调,加快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创意设计、旅游线路整合、旅游营销合作和旅游服务提升等多方面的创新与合作,进一步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并促进自治区旅游业的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