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通报3起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正风肃纪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宜宾市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跃进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3月,彭跃进带队前往江西上饶、湖北宜昌等地考察期间,带领考察组绕道江西婺源油菜花海、三峡大坝等地旅游,并公款报销绕道旅游产生的租车费、餐饮费、差旅费等共计5532.9元。2019年3月,彭跃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翠屏区李庄镇副镇长韦洪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9月,韦洪带队前往山东济南、青岛、威海等地考察期间,带领考察组绕道烟台、大连等地旅游,并公款报销绕道旅游产生的景点门票、餐饮费、住宿费等共计14280元。韦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韦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原宜宾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兼森林公安局局长唐永初、蕨溪森林派出所所长高翼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5月,唐永初、高翼带队前往安徽省某警官学校考察拟录用干部期间,带领考察组绕道安徽黄山、浙江千岛湖等地旅游,并公款报销绕道旅游产生的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共计6666元;此外,唐永初、高翼还分别携亲友1人同行。2018年12月,唐永初、高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严禁打着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旗号,行借机公款旅游之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出行计划、线路安排、经费报销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范和杜绝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廉洁宜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