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后,海口小区停车收费乱象整改如何?记者走访发现......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实习记者 朱勃羽 摄影报道)海口市部分小区停车费从每月210元涨至650元、强制租停车位20年、只售不租等乱象,引起媒体和市住建局等部门的高度重视。9月1日,海口市发改委、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海口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居民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海口市居民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新规出台后,一些曾存在乱收停车费现象的小区有没有整改?9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进行了回访,发现部分小区已经整改,但仍有个别小区地面停车费仍按照210元/辆·月来收取。
海口三部门联合制定新规
9月1日,海口市发改委、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海口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居民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海口市居民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情形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通知》提出,海口市居民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包含管理服务费用和车位使用〈租赁〉费用)按规定情形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不具备议价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的(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海发改物价(〔2018〕160号)执行,居民住宅小区12座以下或1吨以下车辆配套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露天停车场固定性停放90元/辆·月,简易棚停车场固定性停放120元/辆·月,架空(地面停车库)180元/辆·月,地下停车场210元/辆·月,临时性停放皆为3元/辆·次、5元/辆·夜。
居民住宅小区符合相关规定,已经按法定程序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业主共同决定同意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具备协商议价条件。小区停车服务费具备议价条件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当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停放服务费,建设单位、服务企业提高价格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一些物业积极落实整改
9月6日,记者走访了在停车费收取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已经整改,但仍然有个别小区在观望。
此前,美舍嘉苑小区开发商因“只售不租”被媒体曝光。当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地下停车位由开发商对外租售,目前210元/辆·月,地上停车位暂时不收费。主要是目前小区周边路网还不贯通。待周边路网贯通后,地面停车位开始收费。
据了解,海口市水滨花园小区分一期、二期,分别由两个物业公司管理。
负责一期物业管理的智诚物业集团物业吴主任介绍,小区地面停车费收取90元/辆·月,而新能源车80元/辆·月,按政府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记者在走访中也了解到,水滨花园小区二期物业强制租停车位20年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目前地下停车费是210元/辆·月,已经整改,积极按照政府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部分物业还在观望中
海秀天成、金域湾畔、北大华府小区均因停车费收取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被媒体曝光,那么,现在落实新规情况如何?
经走访,海口金域湾畔小区、天成小区目前仍执行原来430元/辆·月的费用,仍未调整。海口金域湾畔小区物业负责人称,看到文件后已经通知产权人(开发商),建议他们按照文件执行,虽然目前还没有调整,但没有发生实质收费,如有业主缴费会询问开发商。
海秀天成小区物业经理称,地下停车位租赁费380元/辆·月,管理费50元,地下人防210元/辆·月,目前他们物业只收取50元管理费。至于产权停车位,收取的费用与物业无关。并表示,新规还在学习中,正在跟海口12345询问。
北大华府的物业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在调整中,估计中秋节过后,具体的收费标准才出来。
记者暗访:仍有物业在乱收费
在记者的走访中,有车主反映,所住小区车位不足就向隔壁的滨江路某高档小区物业租赁停车位,他每月上交地面停车费210元/辆·月。对此,记者向海南某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地面停车费确实收取210元/辆·月,地下停车位不对外出租。
车主建议,政府部门可以暗访取证,对于乱收费行为应给予打击。
【责任编辑:陈碧玉】
【内容审核:陈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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