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单双号限行!秦皇岛发布2019年旅游旺季限行通告
最新通知!为了加强秦皇岛市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决定在市城市区、旅游区道路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
北戴河区
秦皇岛市公安局2019年旅游旺季道路交通限行通告
为了加强我市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20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我市城市区、旅游区道路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北戴河区双休日单双号限行区域及措施
北戴河区在常态化尾号限行的基础上,实行双休日(周六、周日)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7月13日至8月18日期间每周六、日,早7:00——晚20:00。(二)限行区域和道路北戴河区: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注:京哈高速方向车辆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此段出城方向可通行)——205国道方向行驶,也可经崔各庄互通——西部快速路——海港区方向行驶。
(三)限行原则7月13日至8月18日期间,对进入北戴河区的本市车辆,每周六、日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周六准许双号车辆通行(禁止单号车辆通行),周日准许单号车辆通行(禁止双号车辆通行)。车牌尾号: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执行双休日限行措施。(四)特殊通行需求1.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查、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需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已申领新能源号牌的小型客车(含已备案的新能源客车)。2.通行证申领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办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到东山大队(北戴河区单赤路北侧)申领北戴河旅游旺季道路通行证。(1)执行旅游旺季保障工作任务的市县(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车辆按照既定比例核发;
(2)因工作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各驻秦单位、企业等,按照最低保障原则核发;
(3)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残疾人的代步汽车,由北戴河区残联负责统一申报核发(提供本人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市民,因家庭成员患病且行动不便,确需乘私家车定期到医院就诊、治疗(如尿毒症患者需要定期透析治疗等)等特殊原因的,可持居民户口薄或实际居住地证明、医疗诊断书、行驶证、驾驶证申领。二、其他机动车限行措施(一)重点限行道路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老驼峰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海港区西环路(河北大街至北环路)每天7:00至21: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经102国道或205国道绕行抚南连接线(SL16)。
4.北戴河新区沿海公路全线(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绕行青乐公路(S261)。(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规定9座(不含)以上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牌照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康乐路(鹰角路以东路段)通行。(三)其他车辆限行规定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除205国道外,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通行。
3.禁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及其他生活必须的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北戴河旅游旺季道路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禁止双人骑、多人骑自行车,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行驶。三、法律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2条、第79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实行非现场处罚(每4小时抓拍1次,每日最多2次)。四、外地游客出行建议广大游客一是可选择乘坐飞机、火车、大巴等交通工具,到北戴河游玩;二是精准计算日期,最大限度合理规避限行要求;三是可将所驾机动车停放到北戴河限行区周边停车场后,乘坐旅游专线及公交车到北戴河。附:北戴河周边停车场分布及泊位情况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9日
山海关区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古城道路交通限行的通告
为加强古城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10月1日至10月7日,对山海关区古城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山海关古城限行区域及措施
1.限行时间 每日8:00—18:00。
2.限行区域和道路 古城(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及一关路)
3.限行原则
(1)在限行时间内禁止机动车、三轮车(含电动三轮、人力三轮)、畜力车驶入古城。
(2)在限行时间内对西门所有机动车辆、三轮车(含电动三轮、人力三轮)采取单行措施,禁止驶入。
二、特殊通行需求
1.通行证申领
(1)户籍所在地在限行区内的居民。
(2)因生产、生活需要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古城单位、企业。
(3)执行特殊工作保障的车辆。 注:申领通行证需携带驾驶人的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古城内单位、商铺另需携带单位介绍信。
2.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察、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法律责任
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2条、第79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四、古城通行证办证地点
1.个人办理地点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综合业务处理大厅(关城南路23号) 联系电话:5060007
2.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办理地点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九中队(古城内西大街7-1-4号) 联系电话:5250769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