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看似美丽,却一碰就“罪”
昨日,北京市纪委通报了“怀柔区纪委公款旅游问题典型案例剖析”,以对“两节”期间的公款旅游、送礼收礼等“四风”问题进行警示。根据通报情况,怀柔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周燕涉嫌公款旅游,被撤销党内职务,怀柔区区纪委常委王恩华等其他5名纪检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29日《新京报》)
公款旅游其实就是借着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用公家之钱,为私人买单,对党对人民是欺诈和不忠诚,对党纪国法则是不尊重不敬畏,更何况此次对象为纪委工作人员,实属不应该。公款旅游就像毒品,吸食前充满幻想和诱惑,吸食时无比畅快却胆战心惊,吸食后变得无法自拔,看似很美丽却是一碰就“罪”。
公款旅游为何频频变脸、屡禁不止?事物存在即有理,理指的是理由,并非道理,所以公款旅游的存在同样有其客观理由。一是组织参与公款旅行的党员干部党纪涣散、党性缺失,忘记自己的身份,没起到党员干部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现今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的出台,不仅清除了灰色收入,同时还将原来本该享受的正常福利减少,致使一些党性不强的干部顶风作案。
此次公款旅游的对象居然是纪委干部,难免让人心里堵得慌。就好比正义之师挥舞着审判之剑却去帮助邪恶分子,好一个无间道,好大一条蛀虫。此次事件给群众心里带来的冲击力就好比看3D电影一样震撼,甚至是惊恐,纪检人员都违纪了,那其他领域的官员呢?这恐怕成了多数群众的内心所想。
纪检人员公款旅游不是首例,短期内也不可能是尾例,那么就该引起警惕,在严惩的同时用心提防,毕竟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首先,加强党员干部自身的党性修养,加大党纪国法的学习力度和深度,提高干部素质;其次,对以考察等名义进行的各种出差活动进行严格地审批和监督管理,发现不实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不松一次口,不破一次例;最后,加强预防,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公款旅游进行有效治理。
纪检干部违纪,虽是少数,但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却不小,毕竟纪委是正义的执法队,乃真正的正义之师。公款旅游此等不正之风假如不被及时刹住,势必会形成更大的不良影响,所以在治理上必须下决心、下狠手,党员干部们也请不要去尝试这看似美丽的毒药,毕竟一碰就会“罪”。
文/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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