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州旅行社电子消费券发放!
为拉动抚州文旅消费市场,推动抚州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条件下,由抚州市文广新旅局牵头,抚州市旅行社协会组织各家旅行社积极参与,委托江西赣游文旅有限公司免费提供技术支撑平台,发放旅行社电子消费券,线上抢券下单,线下参团旅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01
# 活动时间 #
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
02
# 活动组织 #
主办单位:
抚州市文广新旅局
承办单位:
抚州市旅行社协会
江西赣游文旅有限公司
03
# 活动单位 #
自愿报名
经审核后在抚州市文广新旅局官网进行公示的
旅行社及门店
04
# 参与人员 #
本市居民、途经当地的旅行者及在抚学习工作的外地人员
05
# 消费券发放 #
一、旅行社电子消费券设置
1、旅行社消费券分别为50元、80元、100元三种面额,对应三类旅游线路产品,分别为价格在100元之内(含100元)、101—200元之间(含200元)、201元以上的三类旅游产品。
2、抚州市旅行社消费券总额为190万元。
二、旅行社电子消费券投放
1、用户抢券
用户可以通过各推广平台,扫码进入活动页面,在活动页面进行抢券活动。抢券成功后,会自动生成电子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7天,过期自动失效。
2、用户下单、支付立减
用户抢券成功后可立刻下单,根据抢到的消费券面值不同,直接引导到不同的产品类别里选择具体的线路产品下单。用户没有立即下单,下次登录平台,在“我的”按钮,可以查找到已领消费券,在电子消费券有效期内,都可下单。用户下单支付成功后,会生成一个二维码,以备去旅行社参团报名时核销。
3、旅行社核销
用户下单成功后,与旅行社或门店联系(已公示的名单),进行二维码的核销,并在国家旅游监管平台上进行旅游电子合同的签订,安排出行事宜。
06
# 活动细则 #
1、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微信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2、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与旅行社自行协商退款。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3、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小程序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4、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手段非法套利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所有优惠资格。
5、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关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赣上游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6、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赣上游反映,平台将积极协调解决。
7、未尽事宜,以抚州旅游官方平台发布消息为准,抚州市文广新旅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2年抚州旅行社(跟团游)消费劵核销商户名单
2022年抚州市旅行社(跟团游)消费券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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