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公布

  12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新一批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这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河北省崇礼冰雪旅游度假区、黑龙江省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上海市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江苏省常州太湖湾旅游度假区、浙江省德清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金沙旅游度假区、山东省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湖南省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度假区、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秀湖旅游度假区、贵州省六盘水市野玉海山地旅游度假区、云南省大理古城旅游度假区、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那拉提旅游度假区。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大力推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扩容升级。按照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2015年、2017年、2019年分三批共推出了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布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涵盖了各种度假类型,其中河湖湿地类16家,山林类8家,温泉类6家,海洋类5家,冰雪类3家,主题文化类5家,古城古镇类1家,沙漠草原类1家。2020年第三季度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4426.18万,环比今年第二季度上涨82.57%,旅游接待总收入249.19亿元,环比今年第二季度上涨90.88%;第三季度51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2.93亿,环比今年第二季度下降2.45%,旅游接待总收入1358.42亿元,环比今年第二季度上涨37.69%。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已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第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展了复核检查,对不达标的度假区予以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3家限期整改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已通过了整改验收。2021年还将适时对第二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予以复核检查,复核不达标将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等级。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度假区为引领、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各种类型、各具特色的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形成一个满足多层次游客需求的度假区体系,加强动态管理和复核检查,推动度假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大众旅游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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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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