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共关系策划的原则
旅游公关策划是旅游公关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旅游公关策划是否科学、切实可行,是决定公关活动是否成功的关键。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商品经济中,各个旅游组织的公关意识都大大增强,他们使出浑身解数,策划出各具有特色的公关项目,使旅游公关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千姿百态。然而,旅游公关策划并非随心所欲,任意所为,只有在一定的原则规范下,才能使旅游公关活动走入正轨,纳入规范的科学管理之中。
一般来说,旅游公共关系策划应遵循以下四个主要原则。
(一)组织利益和公众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旅游组织的任何发展都应该和自己公众环境的发展相协调,任何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都是在为将来设置陷阱。因此,旅游公关计划的制定不仅要有利于旅游组织的发展,同时还要巩固并加强与公众的关系,满足公众的要求。旅游公关人员既不能过分强调组织利益,又不能一切投公众之所好,两者必须相辅相成,统一与社会利益之中。
(二)总体形象和特殊形象相统一的原则旅游组织在公众心目中是一个整体形象,但对每一类公众来说,旅游组织要满足他们特殊的权利要求,使旅游公关工作计划有特殊的指向性。这是我们在制定旅游公关工作时要考虑到的,既要保持一个统一的总体形象,在设计形象时又要有所偏重,体现旅游组织在特定公众中享有的特殊形象,使旅游组织的总体形象和特殊形象达到和谐统一。
(三)知名度和美誉度相统一的原则旅游组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一定同步发展。公关人员在设计塑造组织形象时,要力求使两者统一,既名闻遐迩,又誉满全国,甚至誉满全球。在旅游公关工作目标的指导下制订公关工作计划,应当做到: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公关活动内容、具体实施的最佳时机,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每个公关人员的计划任务,预算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开支。即使是专题公关活动,也应制订具体的公关实施计划,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旅游公关活动必须重视经济效益,因为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的基础,没有经济效益,其社会效益是空的。旅游公关活动也必须重视社会效益,只有多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旅游组织才能获得社会的接纳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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