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转发举办第二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进一步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发挥好旅游为民、旅游带动的重要作用,更好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促进建设强大国内旅游市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45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

  云南省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初审遴选和展播活动,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广播电视局共同开展。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广播电视局负责辖区内旅游公益广告作品的组织、遴选、审核、报送、监测等各项工作。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充分利用各自优势,积极采用多元方式支持旅游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宣传、展播等工作,确保遴选出的作品导向正确、主题突出、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群众接受度高,并努力将展播活动做好、做强、做出影响。

  二、严格把关,遴选精品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广播电视局对申报的作品进行严格把关,遴选出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科技创新相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优秀作品。申报方在作品遴选、展播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保证对参选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并签署保证权利无瑕疵的版权声明。同时,申报方应授权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作品用于专家遴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各州(市)向省级遴选报送的广播作品和电视作品数量每类不得超过5篇,脚本类作品不得超过3篇(“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广播、电视类作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占各地数量指标,但不超过5个)。

  三、注重时效,按时报送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遴选出的参选作品纸质版报名表(电子版发邮箱)和按照格式要求的作品电子版刻录光碟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单位直接报送)。以方言或民族语创作的作品,一并报送作品普通话翻译文稿。5月30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省广播电视局完成全省作品初审工作,并将通过初审的作品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

  请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接此通知后,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并会同广播电视局抓好工作落实。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及电话:杨丽琼,0871-64608387。

  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及电话:蒋合松,0871-65514775。

  材料报送邮寄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18号平台B座205。

  材料报送邮箱:187259069@qq.com。

  材料报送联系人(收件人)及电话:周鹏,13888559663。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