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岛旅游不可随便去!福建查获一起非法组织旅游案
为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近日,福建海警局与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开展海域海岛联合执法检查,并针对暑期旅游热,个别商户、渔民利用无居民海岛组织旅游活动以及不法分子违法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等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无居民海岛进行全面踏查。
此次行动,共检查重点无居民海岛68个,发现涉嫌违法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问题线索5个,查获非法在无居民海岛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案1起。
只有经过科学编制后的无居民海岛才能旅游开发
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我国有1.1万多个海岛,其中无居民海岛占绝大多数。那么,能不能到此一游?
《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指出,强化无居民海岛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科学编制拟适度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单岛规划,适度发展海岛高端生态型旅游产业,选择平潭大屿岛为生态示范岛,探索科研公益设施和旅游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开发模式,组织开展海岛开发项目推介,提升海岛开发水平。选择长乐东洛岛等条件具备的岛屿,开展无居民海岛保护性开发利用试点。
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只有经过科学编制后的无居民海岛才能开发旅游产业。
2020年,《羊城晚报》报道称,12月24日,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庆龙带着广东海洋产业媒体采风团再次登上他心目中的“无忧岛”--三角岛。而三角岛是我国第一个以“公益+旅游”开发模式的无居民海岛。
据了解,三角岛开发预计首期总投资约22亿元,将充分发挥山、海、湖、岸、滩、礁、湾等资源优势,以整岛生态修复为重点、适度旅游开发为支撑,打造集科普教育、主题体验、海上运动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海岛旅游综合体及粤港澳大湾区旅游目的地。
由此可见,为保护原有生态,无居民海岛开发投资费用不菲。
私自登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2日,福建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二工作站在日常海域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辖区无居民海岛大坠岛上开展旅游活动。
该站执法人员随即登岛进行核查,经查,违法行为人于6月1日组织10余人登上大坠岛进行旅游活动,但无法提供此次登岛旅游活动的相关审批手续,涉嫌非法在无居民海岛组织开展旅游活动。工作人员依法将涉案人员带回,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1年,福建省平潭县发布的《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的通告》明确,根据《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未取得或者骗取《无居民海岛利用批准书》非法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或者未按利用海岛的保护方案履行保护义务,对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由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六、九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居民海岛的自然条件恶劣,各方面基础设施均不完善,登岛活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人类活动也容易导致海岛生态环境被破坏。”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海域海岛科科员林宇杰介绍说。
(原题为《无人岛旅游不可随便去!福建查获一起非法组织旅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