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处罚!黑河市发布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旅游服务、商品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者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旅游服务、商品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对企业自主定价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入口、售票处等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公示要体现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内容)、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监督及投诉电话等,明码标价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公示之外的任何费用。

  三、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四、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得以虚假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蒙骗欺诈消费者;不得违反规定以低价优惠或采取赠券、赠送有价服务、回扣等无序竞争手段招揽旅游者;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收费、价外加价和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对各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来源: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江浩然

  一审:杨扬

  二审:天冲

  三审:吴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