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10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版指南》)。《新版指南》强调,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新版指南》指出,景区开放要坚持常态防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新版指南》指出,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新版指南》要求要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同时,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强化疫情防控培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加强清洁消毒、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做好安全保障。
在景区游览管理上,《新版指南》强调,景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景区内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新版指南》称,务必要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同时,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扫码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对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落实“一米线”要求。
《新版指南》强调,要防止人员聚集、优化游览环境、加强现场巡查、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尤其是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规范佩戴口罩。
《新版指南》指南指出,要加强沟通联动、做好应对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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