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常德、湘西自治州共同推进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

  近日,张家界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三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联席会议备忘录》,标志着张家界市发起的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改革开启多地联动实施的序幕。

  

  根据《张家界常德湘西自治州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联席会议备忘录》,三地将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支撑下,进一步完善张家界现行的旅游佣金“公对公”制度,统一旅游市场执法标准和尺度。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以景区景点、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旅游演艺场所、旅游餐饮等为重点监管行业,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全力推行和执行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制度,依法处理不执行旅游佣金“公对公”的行为,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三地还将在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制度,通过开展旅游市场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跨区域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区域性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自2018年起,张家界市率先在全国开始探索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旨在从制度上治理旅游市场中存在的采取账外暗中给付“佣金”的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制度规定给付和收受旅游佣金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规定佣金收受人只能是旅行社法人或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规定必须建立符合法定要求的财务帐,所有营业收入、给付和收受的佣金必须如实入帐;规定佣金给付不得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确定的幅度。

  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制度的实行,让旅游行业中返利、让利或者佣金等公开透明化,遏制了佣金返利给付乱象,促使相关费用纳入税收监管,能有效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张家界市涉旅经营主体已全面执行旅游佣金“公对公”制度,所有旅游购物企业均已取消人头费和保底费,并实现佣金“公对公”兑付;景区景点、演艺场所按照制度规定和佣金“公对公”协议内容,基本实行旅行社团队优惠价直接销售门票,“高挂低售”、“高额回扣”等旅游乱象得到有效治理,让游客消费得明明白白。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地将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上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大湘西乃至武陵山片区的旅游市场监管协同作出示范。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通讯员满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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