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 配建新能源充电桩

  

  《条例》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了较细的规定? 记者 黄维业 摄

  12月26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鼓励支持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旅游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做出规定。

  《条例》对全域旅游项目的用地保障作出规定,明确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旅游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土地供应方式,实施点状供地模式,为旅游项目建设提供用地;鼓励和支持依法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荒废厂区等进行旅游项目开发等等。

  《条例》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服务功能提升作了较细的规定,明确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站点、商业中心等游客集中的场所,应当配建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干线与主要旅游景区衔接;加强旅游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动自驾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旅游应急救援服务体系;等等。

  《条例》还对全域旅游发展的产业支持作了规定,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南宁市独特旅游资源,大力促进旅游与本地民族、体育、教育等领域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全域旅游品牌,提升多元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比如针对“壮乡风情旅游”,规定要挖掘壮乡旅游资源与优秀民族文化元素,打造壮乡风情旅游目的地;针对“体育旅游”,要结合本地传统体育、现代赛事、户外运动,积极打造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针对“工业旅游”,明确应依托工业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等,打造集生产、参观、科普、体验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和线路;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旅游与产业融合发展。

  当天,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南宁市文广旅局下一步将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引领,重点实施文旅体验、休闲养生、健康养老、会展演艺和体育文旅五大高端文旅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泰匀欢乐谷等一批文旅项目落地南宁;持续推动百里秀美邕江、园博园、大明山和昆仑关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构建环首府生态旅游圈、环大明山生态旅游圈、百里秀美邕江文化旅游发展轴“两圈一轴”格局;创新营销模式,办好南宁月月文化旅游节、“乐游南宁”等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以“老南宁·三街两巷”、邕江南岸片区为重点,打造“中国不夜城浪漫夜南宁”,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全域旅游发展新场景。(记者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