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下山西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路径研究
一、山西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背景与基础
(一)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是山西省“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以景区、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等为依托,打造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和文化旅游“十四五”规划为全省文化旅游发展指明了方向。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从顶层设计上坚持高位推动。《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定位。《山西省“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在指导思想中明确了坚持以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为战略定位。《山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2021年10月25日,林武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通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山西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因此,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是山西省未来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山西省实现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
(二)山西省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条件
一是文化旅游资源丰厚。山西省旅游资源禀赋佳,不仅资源类型丰富多样,而且不少具有垄断性和稀缺性,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截至2018年,全省有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共269处,其中:自然保护区46处(国家级8处,省级38处);风景名胜区49处(国家级6处,省级43处);森林公园82处(国家级25处,省级57处);湿地公园61处(国家级19处,省级42处);地质公园19处(国家级9处,省级10处);沙漠公园12处(国家级12处),自然景观资源覆盖全省11个地市约80%的县区。表里山河不仅构筑了山西山水生态好风光,也造就了山西独特的文化圈。53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居全国之首。山西古建遗存丰富多样,拥有6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11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占全国13.7%,居全国之首;550处中国传统村落,居全国第五,北方第一;31000多处地面文物古迹。宋辽金以前的地面木结构建筑120座,占全国总数的70%以上,从东汉至明清历代壁画在山西都有遗存,是中华优秀古建文化艺术的“活标本”。被誉为“中国古建筑艺术博物馆”。山西五台山、平遥古城和云冈石窟三大世界文化遗产闻名世界。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内涵丰、数量多,全省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130项、保护单位181个,代表性传承人150人,位列全国第三;省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537项、保护单位942个,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09人。截至2020年底,山西全省共有A级旅游景区238家,其中5A级9家,4A级109家。
二是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把文化旅游业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2016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建成富有特色和魅力的文化旅游强省的目标。2016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意见》,确定了首批149家景区景点进行改革创新。
2017年6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2017年版)》,提出了十五条支持旅游发展的扶持性政策。2017年9月20日至23日,在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上,山西省政府提出了“锻造黄河、长城、太行旅游新品牌,开创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大格局”的新理念和新思路。2017年12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山西省旅游条例》。
2018年3月9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文物局出台了《山西省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18年4月28日,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出台了《“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试行)》《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奖励办法(试行)》和《优秀导游奖励办法(试行)》,加大对创建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和“引客入晋”业绩突出的旅行社、优秀导游员的奖励力度。
2019年6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的意见》,激发文物保护单位活力,促进文物价值发挥。2019年6月24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和《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基本要求与评价》两个地方标准,进一步引导乡村旅游的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全省乡村振兴。2019年12月3日,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山西省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2020年2月11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支持山西文旅企业共渡难关,增强疫情后复苏能力。2020年3月5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我省智慧旅游云平台融合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发展。2020年4月20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建设年行动方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聚焦高质量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态势日益向好,文化旅游产业实力不断壮大,文化旅游市场更加繁荣。
三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山西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改革,以文化旅游事业带动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壮大。文化方面,2018年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344.01亿元。重点骨干文化企业带动效应明显,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到338家,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达到40206家。连续实施“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年均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20余万场次。截至2019年11月,全省累计完成93个县级文化馆、90个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任务,完成128个市、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任务和1772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我省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施面积等两项指标均居中部六省第一位。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9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1家,省属文化旅游企业集团7家,文化创意企业243家,新三板挂牌文化企业5家。旅游方面,旅游综合改革成效初显,成功组建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旅游企业20强。149个重点旅游景区基本完成以“两权分离”为主的体制机制改革。“非遗+旅游”“演艺+旅游”不断发展,《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再回相府》《太行山上》《如梦晋阳》等一批经典旅游演艺剧目市场反响好,完成演艺进景区7000余场,建立景区非遗传习点12家,开展非遗展示活动300余场。“文化+”“旅游+”蓬勃发展,研学旅游、会展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夜经济”、文化休闲街区、国家文化公园等一批新兴文化旅游景区或业态逐渐兴起。“三个人家”引领乡村旅游升级发展,“游山西就是读历史”产品体系初步形成。规划建设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0km”标志文化驿站投入运营。洪洞、阳城、平遥等七个县(市、区)被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山西成为第八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创建单位。2019年,全省接待国内旅游总人数8.3亿人次、旅游总收入8026.9亿元。
四是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文旅融合品牌创建不断推进,公示了山西首批6家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创建单位,太原市入选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了七届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四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两届大河文明旅游论坛·黄河对话、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平遥国际摄影展、世界酒文化博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山西工美产品博览交易会、山西康养产业发展大会、关公文化旅游节、太行山文化旅游节、八路军文化旅游节、尧都文化旅游节等系列优质的文化旅游会展活动,构建了省、市、县三级办展整体格局,积极融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区域合作,赴20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推介,山西文旅市场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高。
二、山西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差距与不足(一)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要求
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是指具备吸引国际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和会议展览,吸引性、舒适性、可达性及附属服务达到国际化程度的旅游地域综合体。参照国际旅游城市(名城)的相关研究,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内涵也可界定为文化旅游产业高度发达,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广泛的国际影响力的区域。
一个区域建成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应该基本达到以下条件或标准:一是区域文化旅游形象鲜明,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城市产业高度化,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旅游产业是区域重要的支柱产业。旅游收入占区域GDP的比重至少达7%,具有超国界竞争力。三是旅游吸引物具有世界吸引力和影响力,入境旅游人次达到一定规模。四是旅游基础设施完善。五是服务质量一流,服务标准符合国际规范并达到国际水平。六是生态、完全的旅游环境。七是国际化的市民素质。(二)山西省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差距与不足
当前,我省正处于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全省文化旅游总体上存在产业发展大而不强,文化内涵挖掘不够,集约化程度不高,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仍然存在,客观上存在短板制约,季节性问题突出,旅游淡季明显;主观上存在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质量不高,缺少国际化的大型会议会展中心等。同时,碎片化、低端化、封闭化的问题依然突出。旅游经济总量较小,与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差距较大。
具体来看,一是文化旅游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现有资源旅游转化率不高,没有很好地串珠成链、连片成面,整体优势发挥不够;各地市、各区域之间文化旅游发展差距明显拉大;部门之间管理不协调等。二是在资源开发利用上,与我省在全国的资源禀赋地位不匹配,旅游资源开发程度不够,文化内涵挖掘不深,文化旅游核心景区景点建设培育相对滞后,产品创新程度低、同质化多,内容雷同、格调单一,缺乏品牌文化旅游产品带动,一些世界级的文化旅游资源处于低效利用状态,无法有效发挥文化和旅游资源外溢辐射效应。三是在产品供给上,观光产品比例偏大,休闲、度假、体验、研学、康养等产品发展不够,新产品、新业态、新空间不足,冬季旅游、夜间旅游产品不够丰富,旅游纪念品文化创意不强,不满足中高端游客需求、有世界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旅游吸引物缺乏。四是在市场主体培育上,文化和旅游企业除山西文旅集团外,整体呈现“小、散、弱”特点,竞争力不强,高质量转型发展能力不足,缺少具有支撑力、带动力、创新力的企业。五是在对外开放上,文化旅游产业整体发展距离国际化程度较大,接待入境游客占比较低。六是在创新发展上,体制机制、品牌培育、产品与业态等创新不足,科技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撑力不强,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不充分,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不足。七是在标准化建设上,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服务尚未达到高标准要求,产业标准化程度低,对照国际化要求的标准化建设滞后,服务品质有待提升。
三、山西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对策与路径
(一)全面发展旅游产业,推进景区倍增与业态多元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A级景区倍增计划,推动高级别景区建成国际一流文化旅游目的地。一要落实好《山西省“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以A级景区倍增为目标,大力推进各类自然文化景区、旅游综合体、城市公园、矿山公园、地质公园、主题乐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创建A级旅游景区。递次推动壶口瀑布、关帝庙、恒山、娘子关等著名景区景点晋升更高等级旅游景区。二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推动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三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再规划,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提升配套服务设施,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快建设形成特色鲜明、底蕴深厚、功能完善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三要加大培育以龙头景区为带动的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加强核心景区协同周边旅游资源形成点线面的旅游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涓滴效应,通过知名景区景点带动周边旅游资源,有效促进全省旅游资源协同均衡发展。
二是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补齐我省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发展方面的短板。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引导全国度假休闲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旅游业今后长期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共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45家,山西省尚处于缺位状态。建议依托气候、山地、温泉、森林、湿地等优势资源,优先推动云中河、五台山、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芦芽山等生态条件优、服务设施全、发展基础好的休闲旅游度假综合体,率先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三是大力发展具有中华文化标志性的旅游目的地建设。全面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立足黄河文化“根和魂”,聚焦打造壶口瀑布、乾坤湾、关帝庙等一批黄河(山西段)中华文化标志性旅游目的地。全面融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长城文物、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华长城博物馆建设,加快建设雁门关、平型关、娘子关等一批长城(山西段)中华文化标志性旅游目的地。
四是高品质打造经典红色景区。一要加强山西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利用,做好革命文物密集片区整体保护利用工作。二要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三要整合全省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全国党性教育基地、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5A级红色文化旅游景区创建,打造一批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一批国家级、省级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构建系统完善、特色突出的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地。四要创新红色旅游发展模式,提升红色旅游开发管理水平,促进红色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是大力发展康养旅游,建设世界级旅游康养目的地。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紧抓后疫情时代康养旅游发展机遇期,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形成“一核两片,多点支撑”的康养产业布局,构建以省会太原为核心的康养产业发展核心,突出太原在全省康养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同时紧密辐射忻州、晋中两市,构建一小时交通康养都市圈。重点在太忻经济区筛选优质资源,建设世界级旅游康养目的地。集聚发展大同-朔州和长治-晋城两个康养产业片区。培育多个康养产业支撑点,依托全省各地差异化的资源优势,结合地方产业特征,构建以避暑、温泉、森林、乡村、运动、中医药为引领的山西特色康养产品体系。优先发展太行山、晋北高原避暑康养,优化提升忻州、大同、阳泉、运城等温泉康养,重点培育灵丘、陵川、平顺等乡村休闲康养,着力建设中医药康养,试点推进太行山大峡谷、云丘山、霍州七里峪等森林康养基地。
六是打造标志性文化演艺品牌。打造一批实景演出、体验情景剧目,塑造体现山西特色、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演艺品牌。推动景区植入文旅IP的沉浸式体验产品,运用VR、AR等先进技术,搭建情景舞台,建设沉浸式演出剧场,推出沉浸式演出。拓展中小型文化旅游演艺空间,结合地方特色,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历史文化街区、餐厅场所等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表演项目。
七是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紧抓山西省获批省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重大发展机遇,补齐补足制约我省文旅高质量发展的短板。一要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出台《山西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各市、县组织编制本地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施办法,明确创建任务,细化部门责任。二要创优全域发展环境。加强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文旅、文物等部门统筹联动。挖掘利用地方特色文化,优化城乡建筑景观风貌,强化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文化旅游发展水平。广泛开展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强化人民的参与意识、形象意识、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社会环境,打造文化和旅游无处不在、主客共享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二)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旅融合,充分焕发三晋文化的时代光彩
一是加强非遗保护传承,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一要完善非遗保护体系,拓展非遗传播渠道。统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分类保护。重点推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碛口、河曲、上党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拓展非遗传承人群和传播渠道,改造提升非遗传习所和展示基地,构建非遗现代传播格局。择优包装一批非遗项目和传承保护活动进景区,将当地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共同谋划,开发一批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民间艺术街区等,打造一批非遗与民间艺术展示精品。二要创新形式,提高文物活化利用水平。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和“文明守望”工程,在确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文化旅游。进一步推动涉旅文物单位以“两权分离”为重点的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我省文物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和市场主体优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教育、文旅等一体的综合文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对外开放。抓好云冈石窟、五台山、平遥古城三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提高文化遗产在旅游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加强陶寺遗址等省内重要遗址的考古调查和发掘研究。依托佛光寺、应县木塔、关帝庙等重要文物建筑,蒲州故城、晋阳古城、晋国博物馆等重大遗址,通过“文物+景区”“文物+研学基地”“文物+博物馆”“文物+数字化”等方式,提升文物活化利用水平,率先创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三要加快文物数字化保护进程。构建全省文物资源公共数据平台,积极探索实施文化遗产云建设工程,为公众提供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的文物信息产品。加快推进数字博物馆和网上博物馆建设,以云冈石窟数字化保护为引领,加大云冈石窟保护力度,加强“云冈学”研究,推动“云冈学”逐步走向世界。通过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将数字化广泛应用于征藏、保护、展陈、教育、传播等博物馆发展要素,逐步实现博物馆智慧服务、智慧保护、智慧管理。重点完善山西博物院、晋商博物院、晋国博物馆等重点场馆智慧化建设,叫响山西博物馆旅游品牌。
二是积极打造文艺精品,弘扬传承优秀文化。一要提升文艺精品创作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繁荣中长篇小说创作工程实施方案》,聚焦主题,选好题材,讲好故事,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二要努力创作一批文艺精品。深入实施精品创作工程,通过召开文艺精品创作座谈会、重大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会,编制中长期文艺创作推进计划等具体举措,着力提高重点产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工程化、项目化方式扶持一批代表山西水准、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门类和重大项目。实施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聚焦中国梦主题,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山西特色,加强选题规划策划,打造现实题材文艺创作新高地。
三是大力发展工艺美术,打造特色山西礼物。一要率先实施工艺美术振兴计划。落实好《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三晋工匠精神。开展工艺美术资源普查,建设山西传统工艺美术数据库。着力打造澄泥砚、推光漆、珐华器“山西三宝”工艺美术品牌,“擦亮”木版年画、晋派剪纸、晋绣、皮影等老字号品牌。重点支持具有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强的传统工艺类项目,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山西工艺美术知名品牌。二要大力支持工艺美术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地域相对集中、劳动力相对聚焦的工艺美术中小企业主体集群化发展,建设平遥推光漆器、祁县玻璃器皿、平定砂器等具有山西特色的工艺美术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产业示范基地。三要挖掘文化元素,打造具有三晋特色的文创产品。整合文创资源单位、设计研发机构、生产制造企业三方优势,引导文创企业将山西文化元素、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时尚元素有机结合,打造具有晋风晋韵的山西品牌化特色纪念品和文创产品。开发具有景区地域特色的系列文创产品,把“山西礼物”打造成引领全国的创新型、系统型、规模型官方文创连锁品牌。积极探索文创产品市场化运营模式,提升山西文创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三)培育壮大文旅市场,推进市场主体多维度融合,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是培育以文旅集团为核心的各级市场主体。加大政府对山西文旅集团的支持力度,推动山西文旅集团快速成为我省文旅产业“旗舰”和国内外旅游市场“劲旅”。充分发挥山西文旅集团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市场化建设的主导地位,通过国企引领,撬动社会资本,建立跨地区、多业态的综合发展模式,有效推动我省在基础设施、龙头景区、康养产品、智慧旅游、文化创意、旅游地产等板块强势崛起,努力破解山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引领山西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支持各地以控股、参股、委托运营等多种形式,与国内外大型文旅集团进行深度合作,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多元化发展。
二是加快“双创”提档升级,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具有一定规模且市场潜力较大的中小型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引导小微企业加快产品模式创新和多产业多业态多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文化创客空间、创意工坊、文化工场,打造一批科创型中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集群。
三是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要贯彻落实好林武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把握“三无”“三可”要求,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坚持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一是持续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持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各项重大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省国家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山西省美术馆等省级重大文化场馆建设。继续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游客中心等功能融合,提高综合效益。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更多专业化的文化企业、社会机构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内容,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旅游服务产品。加大对公共服务内容的创作生产力度,因地制宜提供有效的文化和旅游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强化公共文化单位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建立日韩市场营销中心,开通日韩定期固定航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行错时开放、延时开放。深入开展国有景区、博物馆免费开放,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文化权益。打造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空间,积极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继续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支持采取PPP模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三是建设山西文旅智慧信息平台,增强互联互动。以大数据应用、智慧旅游研发创新基地和产业联盟为突破点,推进山西文旅智慧信息平台建设。结合“游山西”App和“晋游码”,开发面向游客“服务一机游”、面向文旅部门“管理一张网”、面向涉旅企业“运营一平台”,形成山西智慧文旅新模式。做好省级、11市、117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四是深化产业研究,推进相关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设山西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就要用高标准倒逼转型、提高质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建立生态旅游绿色发展标准,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提高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等标准化水平。要进一步丰富完善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一批旅游业发展亟需的、可操作的地方标准。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抓好标准宣贯,提升服务成效。坚持“实践—标准—实践”模式,立足山西文旅行业发展实际建立标准体系,用标准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更好实践。
五是构建良性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文化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实施文化旅游产业安全综合治理,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议、联合检查、隐患问题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快安全预警体系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监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营造“文化旅游友好型”市场环境。(五)加大后疫情时代文旅产业发展研究,探索发展新路径
一是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在财政、货币、金融等宏观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并举,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更需加大对文旅企业及各大景区实施补贴减税降费等政策支持,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金融系统向旅游实体经济让利等措施。加大各级财政对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对A级景区的奖励扶持力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用于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景区景点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山西旅游发展。支持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采取组合担保、互动联保等方式实现融资。支持旅游企业贴息贷款,加大对中小微型文化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整合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依托文化旅游展示交易平台,开展旅游资源交易和旅游投融资服务。继续推进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资源开发和景区景点改造。
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打造近郊旅游业态精品。后疫情时代,通过公共交通才能抵达的大景区、大景点、文化演艺等旅游项目,受疫情及公共交通安全等条件的影响,游客更愿意前往距离较近的城市周边和乡村旅游,围绕都市圈打造小而美的近郊游旅游业态精品项目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因此,紧抓后疫情时代发展机遇期,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与城市环城游憩带,同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让城市和乡村各具特色。通过文化旅游带动乡村产业发展,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文化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结合,打造一批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休闲农庄(园)、特色文化古村落、田园综合体、乡村民宿度假区。丰富和提升“旅游后备箱经济”,推动特色农副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延伸“旅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积极探索“政府+公司+农户”的旅游合作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
(六)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强化人才保障体系
一是大力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要坚持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积极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通过柔性引进、“候鸟专家”等多种途径,活化人才引进方式。鼓励对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确保“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为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文旅领域高端人才的特殊引进政策,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给予经费奖励,实实在在帮助解决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等问题。对于艺术、创意开发、数字化建设等专业性较强领域的人才,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定向培养、交流学习、综合提升。提高国有企业人才薪酬,推行市场化薪酬制度。
三是打造文旅人才集聚平台。大力支持企业引才聚才,加强与行业协会、高校等合作联动,邀请国内权威专家、产业领袖、高层次人才组建专家智库,共同谋划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方向。深化省校合作,打造创新人才集聚平台。培养一批能统筹谋划、科学决策、改革攻坚的大局型、实干型人才,有市场研判、创新宣传、品质营销能力的管理运营型人才,懂文化、懂旅游、懂多业态融合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
作者: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