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行!看看谁被处分了!
有这样一些公务员,他们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谋公事,当官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对这些庸官懒官心生怨恨。对于这些现象,群众不满意,纪委更是不答应。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小微权力”,选准基点、重拳出击、严肃追责。
这不,有不少党员干部被纪委毫不留情地处分了!来看看都是谁吧!
驻马店:通报7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典型问题
近日,驻马店市纪委通报了7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通西平县谭店乡和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合勤、会计王保证套取农业保险和坐收坐支耕地承包款问题
2011年至2014年,西平县谭店乡和张村委在对玉米和小麦等农作物实施农业保险过程中,王合勤和王保证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保险款9559.60元,此款未入账,直接用于村委日常支出。和张村委将111.70亩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收取承包款16万元,此款未纳入和张村委“三资管理”,其中14万元用于归还村委欠信用社贷款,2万元用于村里日常开支。2015年12月,西平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合勤、王保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舆县庙湾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杨海彬失职渎职问题
在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杨海彬违规受理庙湾镇代关庙村委四组村民夏国亮代同组村民代连成申请的危房改造材料;代连成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拨付后,杨海彬违规将补助卡交给夏国亮,夏国亮骗代连成说上级只补助4000元,另4000元被夏国亮侵占(此款已追回)。2014年庙湾镇农村危房改造时,由于杨海彬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郑晨翔等三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4000元。2015年12月,平舆县纪委给予杨海彬党内警告处分。
正阳县皮店乡康店村党支部书记孟凡联、村文书张正海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孟凡联在任皮店乡康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安排村文书张正海向农户多收取打井费用4.5万元,属于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行为。2015年12月,正阳县纪委分别给予孟凡联、张正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正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根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问题
2012年,刘根富违法适用简易程序擅自采用独任审判徐国伟与赵春梅合同纠纷案;刘根富在没有向法院院长报批的情况下,违反规定超期审理徐国伟与赵春梅合同纠纷案;刘根富在判决书没有送达被告的情况下,安排书记员李欣然伪造宣判笔录和赵春梅、赵富生、王水仙判决书的送达回证;刘根富在判决书没有实质送达被告当事人的情况下,给执行机关出具判决生效证明,致使执行机关启动执行程序,引发检察机关违规抗诉;赵春梅上诉后,刘根富借口“当初看错判决书送达赵春梅、赵富生、王水仙的送达回证日期”为由,不向立案庭移交一审卷宗。导致了赵春梅不能上诉,引发赵春梅多次赴中央、省、市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5年11月,正阳县纪委给予刘根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正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其庭长职务。
驻马店市开发区红十字会会长张文高失职渎职问题
驻马店市开发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原主任张文高(现任开发区红十字会会长)在具体处置土地时,没有严格执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违规将集体土地批为宅基地。2015年12月,开发区纪委给予张文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白果树村党支部书记李书林、村委会主任李丰钦、文书朱庆德违反财经纪律、工作失职问题
2011—2012年,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白果树村委将截留的危房改造款29180元,用于安装村委门窗和室内装修、修路拉沙等; 2009—2014年,白果树村委将承包费72100元未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委日常开支,其中有烟酒招待8164元,属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白果树村委违规分配低保指标,属失职行为。2015年10月,驿城区纪委分别给予李书林、李丰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庆德党内警告处分。
确山县留庄镇第一敬老院副院长王春兰(主持工作)、留庄镇民政所所长臧雪峰、留庄镇社会治安综治办主任陈永明工作失职问题
2016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廿一),确山县留庄镇第一敬老院、第二敬老院擅自决定,对留院过春节的55名五保户(其中第一敬老院25人,第二敬老院30人)均不再统一集中供餐,改由留院的五保户自行解决。2016年2月2日,“都市报道”将上述情况予以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王春兰、臧雪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陈永明行政警告处分。
平顶山市卫东区:旅游局局长受到党纪处分
经查,2014年10月,卫东区旅游局局长郭学军两次驾驶私家车到郑州、开封办私事后,将四张共计275元的过路费票据在单位入账报销,据为己有。此外,2013年2月,郭学军安排单位会计张某办理价值300元的提货卡13张,发给单位干部职工作为春节福利。
郭学军的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16年2月29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学军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2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