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卫士 守护诗和远方|扎牢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篱笆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旅游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案件。
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一些不法分子以康养、低价、赠送、返利为噱头,以旅游为名义聚集老年群体的流动资金。辽宁沈阳某公司通过发传单、线下集中宣传等方式宣传养老旅居项目,通过售卖会员卡的形式收取19名老年游客旅游团费12万余元,约定待旅游活动开展时扣除相应费用。经调查,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退还已收的会员卡费用12万余元,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还有一些与养老保健相关联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违法组织旅游活动,以免费或低价旅游为名,吸引老年人购买其产品。云南临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某保健按摩器材店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以邀请老年消费者参观保健按摩器材公司总部等名义,组织老年消费者参加“重庆、湖北六日游”等旅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该保健按摩器材店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户外探险类的旅游活动以及适合家庭出行的亲子游受到主力消费群体的青睐,而这些旅游活动经营主体鱼龙混杂,其中也不乏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某景区检查时,发现新疆某户外探险旅游有限公司招徕并组织29名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经查,当事人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08.8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群众投诉,投诉人称参加某旅行社组织“高端亲子游”定制项目前往新疆旅游,该旅行团导游无资质,且未按照行程完成全部项目。经调查,当事人于某假冒公司名义,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安排陈某等13人赴新疆旅游,获取违法所得8738.7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8783.7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接群众举报,山西运城市某户外用品公司经营人王某组织30余名户外旅游爱好者开展户外自驾二日游活动,并收取相应的组织费用。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户外用品公司未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且未与游客签订合同,未开具相关收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各地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全年执法工作重点,与暗访评估、假日市场执法、网络监测、执法培训等工作共同推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面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案例,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警示震慑,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