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文化旅游资源统筹 聚力打造“旅居在汉中”品牌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李杰)5月19日上午,三秦都市报记者从汉中市政府召开的2021年惠企惠民政策第四场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围绕统筹文化旅游资源、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和打造“旅居在汉中”区域品牌等重点工作,该市制定出台了统筹文化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资金管理考核相关政策。

  汉中市统筹文化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资金管理考核相关政策文件共有4个,分别是《强化文化旅游资源统筹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汉中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汉中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汉中市4A级景区提升奖补办法》。

  

  《强化文化旅游资源统筹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围绕统筹文旅资源要素共提出21项具体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六个统筹”。统筹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统筹市场建设、打造特色品牌;统筹旅游线路、激活旅游市场;统筹质量标准、提升服务水平;统筹品牌宣传、扩大对外影响;统筹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合力。

  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文旅资金、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激励机制4条保障措施。

  《方案》同时以附件的形式,细化了三年行动任务重点工作项目,提出了38条旅游精品线路的打造计划,提出了《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考核办法》等举措。

  

  根据《方案》,全市将积极引导并支持企业主体参与汉中文化旅游业发展,共享汉中文化旅游发展红利,实现互利共赢。具体的奖励政策是:对创建国家5A、4A、3A级景区的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对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对评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创建国家文化旅游镇、村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创建省级文化旅游镇、村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荣获国家旅游金、银奖的旅游商品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荣获省级旅游金、银奖的旅游商品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评定“汉家乐”的奖励5万元。对新(改)建3A、2A、A级旅游厕所的分别奖补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创建智慧示范景区的奖励50万元;对新创文化旅游演艺剧目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单位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对市域外旅行社组织的航空旅游、专列旅游、团队旅游分别给予不同层次奖励;对新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奖励按相关规定执行。

  

  《汉中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共四章12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具体内容:

  明确了资金筹集方式。市旅游发展资金总金额1.2亿元,采取分级筹集的方式,市级筹措6000万元、县区筹措6000万元,其中市级筹措的6000万中,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00万元,市投控集团筹措3000万元市场化运作,用于旅游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由市文旅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提出了资金使用原则及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明确由市文旅局按照考核办法对项目进行月检查、季考核,并对考核结果打分排名。市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金。

  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违规处罚等条款进行了明确。

  《汉中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根据资金来源确定资金不同使用方向。对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3000万元,主要用于汉中旅游形象品牌宣传。包括市本级旅游宣传广告、宣传促销活动、重大旅游节事、招商投促活动、域外旅行社奖励等;市投控集团筹措的3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大做强平台,引导撬动民间和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县区筹措的6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县区年度旅游标准化创建和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奖励。

  明确了项目管理考核具体办法。考核对象是各县区和市投控集团。

  

  《汉中市4A级景区提升奖补办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明确奖补范围为全市现有的15家4A级景区和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二是明确奖补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5000万元;三是明确程序办法为由市文旅局负责,依据相关标准和文件制定考核细则,按照细则内容和评分标准,会同市财政局,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第三方机构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考核;四是明确资金奖补在考核达标后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通过考核奖补,兑现政策承诺,体现政府诚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高A级景区(度假区)创建,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旅游投资,促进汉中旅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