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规,让公款旅游无所遁形

  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就嘉荫县委书记闫立海等人变相组织用公款旅游问题进行通报,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披露了闫某等人严重违纪案细节。(9月7日人民网)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号召节省公费开支,坚决禁止公费宴请和公费旅游。但嘉荫县委书记闫立海、乌伊岭区委书记韩殿君等人却违反相关规定、踩政策红线,以考察旅游线路之名 变相组织用公款旅游。

  一边是生计艰难的百姓,一边却是大把花着公家的钞票,玩得忘乎所以的官员。公款旅游,让公款消费者玩花了心,玩丧了志,不仅仅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资财,更为严重的是败坏了党风、玩痛了民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成为疏远干群关系、影响党风廉政和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顽疾。

  公款旅游反反复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了公款旅游与考察、开会的界限不好把握和法不责众的心理外,关键是政策规定较宽泛,法律法规不健全。一直以来,公款旅游行为被发现后,往往是单位自己内部处理,很少能移交到纪检监察部门,更不要说移送刑事司法。公款旅游越轨者的处理结果不外乎警告、通报批评等,可谓雷声大,雨点小。 如此不疼不痒的处罚,根本一点效果都没有。以至一些人认为,“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玩点花点算不了什么”,于是,扛着“工作需要”的旗号,用公家的钱玩山赏水,成为很多官员“身体力行”的潜规则。

  不管是搭公务便车还是假冒学习考察之名或是“体恤下属”的公款旅游,都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要彻底刹住这股风,让“变相公款旅游”丧失存在的土壤,不仅要严格限制各项经费,公布考察学习行程和消费明细,确保公众知情、参与、监督权。关键还在于完善现行的惩罚制度,提高公款旅游的违纪违法成本,加强惩戒的力度。只有对触“线”者依纪依法严惩,让挥霍公款成为官员不敢触犯的“高压线”,使其“吃不了兜着走”,才能切实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从思想意识上与公款消费划清界限,不能不敢不想穿着各种“马甲”的公款消费。(牛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