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地政策|看政府“暖企”政策如何帮助文旅企业纾难解困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我国旅游业遭受巨大损失,各文旅企业复工后,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困难或打击。当下各地已出台政策纷纷瞄准企业“黄金抢救期”,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发展,助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全国各省文旅支持政策汇总:
1
全国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2
北京
《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
在发布的十九项政策中直接涉及旅游主管部门的有一条:即第二十条,延迟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7日联合发布《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属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行业且经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企业可延长缴费至7月底。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发布的十六项政策中,其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有第二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和第五项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支持当地旅游企业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同时北京市还明确提出,对于旅游、住宿、会展、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3
天津
《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发布的二十一条政策中直接涉及旅游旅业的有:强化信贷支持等相关举措。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应贷尽贷快贷,不抽贷、断贷、压贷。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首批60亿元紧急融资,推动天津市属主要法人银行以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发放专项项目贷款。
4
上海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同时加大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信贷支持。
8日,上海市文化旅游局进一步推出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限免费延长2个月的新举措,助力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5
重庆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
《措施》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等举措。
6
河北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在发布的三十项政策中直接涉及旅游主管部门的有四项:即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轻房屋租金负担、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和研究制定疫情结束后应对服务需求反弹的预案等措施。
秦皇岛:《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
该《意见》包括减免中小微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等在内的十项针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等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
7
山西
《关于印发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2020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娱乐和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20%。
8
辽宁
《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缓缴社会保险费、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等措施,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损严重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
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9
吉林
《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针对吉林省当前防疫工作,给出了七项三十四条措施,其中直接涉及旅游旅业的减免相关税费、生态旅游等方面举措。
减免相关税费。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做好生态旅游发展准备。疫情过后,抢抓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健康、热爱生命的有利时机,有序开放文化旅游景区,开展以“生态吉林·健康游”为主题的旅游活动,推动旅游消费释放。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妥善解决冰雪旅游企业受损严重问题。
10
黑龙江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意见》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11
江苏
南京:《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出台“宁惠十条”,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其中涉及旅游企业的有提前下达财政援企资金等举措。提前下达财政援企资金,对现有市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优化调整,支持对象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住宿、批零、文娱、交通、物流以及外贸等中小微企业倾斜。各专项资金上半年的资金安排原则上在一季度拨付到位。
南京:《关于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意见》从加大创新支持、引导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扶持、服务保障企业等四个方面出台了16条靶向精准、干货满满的扶持政策。第六条壮大企业发展规模中直接指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对首次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教育培训等服务业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经营性损失较大的,经主管部门评估认定后,给予适当补贴。
苏州:《苏州市文广旅局贯彻“苏‘惠’十条”支持文旅企业渡难关实施办法》
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利用好“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对接服务。对在疫情期间为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文化和旅游园区(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文旅企业加强产品创新、引领文旅融合、提升服务品质、创新市场发展、强化员工培训,帮助企业走出疫情影响,激发文旅市场活力。同时,积极对接上级文旅主管部门争取旅行社质保金、旅责险部分暂退等临时性保障措施。
苏州:《关于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需求对接工作的通知》
对达成贷款协议且已完整运行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市文化产业风险补偿资金承担不超过该项目贷款总额 20%(单个项目不超过 500 万元)的风险补偿。
无锡:无锡市文广旅游局出台针对当地旅游企业制定四大项十六条政策
具体包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稳岗就业政策、强化重点企业扶持等举措。
无锡:《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
强化对服务业企业扶持。设立服务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12
浙江
浙江:《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
在发布的十六条政策中直接涉及旅游旅业的有:加强信贷纾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全力做好纾困工作。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央行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性奖励。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有关贴息政策支持。
绍兴:《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
在发布的二十条政策中指出:旅游业是重点关注行业之一,将拿出10%旅游发展专项经费进行补助。
扶持文化创意企业。从市级财政核定的2020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切出1500万元用于定向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创企业。
扶持旅游等相关企业。市、县两级文广旅游部门在同级财政核定的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切出10%专项补助疫情损失较重的旅游及直接相关的餐饮、宾馆等企业。
嘉兴:《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在发布的二十一条政策中指出:加强金融支持,以支持旅游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湖州:《湖州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
加快兑现有关行业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
13
安徽
安徽:《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同时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和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上,安徽多地相继提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不盲目抽贷、断贷,助力中小企业渡难关。
合肥:《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对生产加工、餐饮、旅游等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且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铜陵:《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
《意见》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不低于10%。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并将此项指标纳入市财政性存款支持考核范围。
蚌埠:《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马鞍山:《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意见》中直接涉及旅游主管部门的措施摘录如下:
加快产业政策资金兑现。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产业扶持政策,立刻启动2019年度市级产业政策初审兑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组织申报,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实行企业承诺制,先行兑付审核资金的50%,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因省政策资金重复享受、亩均效益评价打折享受等涉及兑现资金减少的,经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复核后,实行多退少补。加快中小企业账款支付,确保账款清偿率达100%。
14
福建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
在发布的六大项二十四条政策中直接涉及旅游旅业的有:减免相关税费等相关举措。
15
江西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税费减免和加大金融支持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
16
山东
东营:《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
《意见》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信贷服务绿色通道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银行机构要成立专门队伍,专项受理信贷需求,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放款,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日照:《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
《措施》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大降低运营成本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
17
河南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政策意见》
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景区(点)、乡村旅游点、民宿、旅行社、星级宾馆酒店、演艺等文化旅游企业,力克时艰、渡过难关,推动淇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及时下发奖补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加大税收等政策扶持;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贷款、融资支持;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为企业争取专项项目资金和政府债券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重大文旅设施建设等;大力支持文旅企业在疫情解除之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经批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给予营销费用50%的资金补助;支持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加大旅游商品研发力度,加大网上电商推介销售力度,并给予开发企业一定的奖补。
18
湖北
出台18项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难关
湖北下发通知,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有效期暂定6个月。
19
湖南
韶山:《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若干政策意见》
《意见》针对当地旅游企业出台八项具体措施:包括制支持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支持税收扶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缓缴社会保险费、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开展导游人员免费培训、支持智慧旅游平台推广、协助复工营业相关工作八条具体举措。
20
广东
广东省: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企业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广州: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十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省、市、区针对此次疫情出台的“暖企政策”,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广州市文化金融发展促进会发布了“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十大举措”,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正常运营,实现纾难解困。
与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纾困基金,定向投放于受疫情影响的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企业。
广州:《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广州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交通等行业,鼓励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
珠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
《意见》中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税费减免等举措。
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交通等规上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或增加的相关防控费用,可以纳入成本费用核算。
21
海南
海南省:《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六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对海南省旅游企业提出实施援企稳岗、延长办理社保业务期限、减免房屋租金、降低运营成本、减免、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等六项具体措施,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海口:《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
直接涉及旅游企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小微企业信贷力度等举措,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生产。
“旅游十条”扶持旅游企业抗疫情
三亚发布了《三亚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具体包括由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扶持资金、及时发放奖补资金、实施税收减免和缓缴、减免海域使用金、缓缴水电气等费用、申请退还80%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降低企业房租、支持企业不裁员等十项具体措施,以支持当地旅游企业发展。
22
贵州
《关于全力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若干政策措施》
对服务业企业提出了很多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包括对在积极参与防疫抗疫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运输、批发、销售、研发、酒店等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合理补偿。全面清理政府部门、政府平台公司、国有市场主体与服务业市场主体的业务往来账款,对已达付款期的,加快支付账款,确保账款清偿率达100%;对未到付款期的,可按合同约定酌情提前支付等内容。
23
云南
丽江:《丽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政策措施》
积极扶持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旅游文化、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商贸物流、教育培训等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扶持措施,加大财政、金融、生产经营等支持力度,争取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24
陕西
西安:《西安市人民政府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
降低运营成本。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
强化产业引导扶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给予重点扶持。提前兑现先进制造、三个经济、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扶持政策,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恢复旅游业发展,对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高品质酒店及民宿建设、精品旅游演艺进行奖补。
25
广西
广西省:《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直接涉及旅游旅业的乡村旅游方面。
2020年2月底前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70亿元,加大对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经营企业、经营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可减免2020年度部分收费、适当延长已发放到期的贷款还款期限并免收罚息。
柳州:《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直接涉及旅游旅业的政策支持有:减免部分租金、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等举措。
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鼓励支持园区、专业市场、综合体、商务楼宇等市场运营方对疫情期间停止经营的餐饮、文化旅游、娱乐等中小微企业减免2月、3月份租金,2月、3月份物业管理费减半收取。
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加大对各类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持有生产订单、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通过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担保费、完善续贷政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26
宁夏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制造业等行业,以及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