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助推赣州经济!
旅游产业发展要变“快走”为“快跑”,这是赣州市形成的发展共识。因旅游产业得到长足发展,赣州已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赣闽边际重要红色旅游城市,这对于正迈入策应振兴原中央苏区经济的旅游产业来说,无疑又面临着崭新的历史机遇。
旅游产业大发展恰逢其时
2011年,赣州旅游产业交出一份满意的成绩单: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1764.77万人次,同比增长26%,旅游总收入135.7亿元,同比增长40.8%。
经过多年发展,赣州市旅游产业在发展模式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了独特的发展新模式。在资源上,赣州市拥有775处革命旧居旧址,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就有4处53个点;森林覆盖率达76.2%,有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22个,自然保护区29个,同时拥有极其丰富的温泉资源,目前共发现温泉90余处;在发展模式上,赣州市积极推行“文化+旅游”发展模式,整合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生态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构建生态旅游大市、旅游产业大市和著名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赣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在策应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经济上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目前赣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存在人才匮乏、建设资金紧张的制约因素,但是,有利的资源等因素中蕴藏着巨大潜能。主要包括:在地理位置上,赣州市50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城市群,大部分是广东、福建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它们经济发达,但旅游资源特别是绿色生态资源相对较欠缺,这些正是赣州市的优势,森林覆盖率在区域内最高,并拥有全国负氧离子最高的地方,环境综合指数高,这些为赣州市成为港澳台和沿海地区休闲、养生、度假胜地和建立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级休闲旅游度假区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在交通环境上,赣州市处在国内几个主要经济板块沟通的主通道上,且已初步形成了铁路、航空、高速公路、水上运输的立体交通网络,为赣州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腹地和空间。
尤其是伴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稳步增加,持续增长的大众化和多样性消费需求,为赣州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策应振兴原中央苏区经济大发展
旅游专业人士认为,下一步赣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应把握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经济的有利契机,注重引进符合赣州旅游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大、单位产出高、带动富民型的项目,扩展产业链,培育竞争优势,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
近年来,赣州市政府与广东省旅游局签订了全国第一个跨省区的局市旅游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了《海西区域旅游营销福州宣言》,联合共铸海西旅游品牌。2010年,在台北成功举行了2010年赣州(台北)旅游推介会,搭建了与台湾地区旅游合作的桥梁与平台,开拓了台湾旅游客源市场;与韶关、清远、郴州、永州、贺州拟定了粤北湘南赣南桂东(四省六市)区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致力于打造区域旅游联盟,推动无障碍旅游。同时,赣粤闽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长廊、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协会、“红三角”区域旅游协作机制更加健全,区域合作能力不断提升。
目前,瑞金红色旅游景区创国家5A级旅游区、通天岩景区创国家5A级旅游区、陡水湖风景区开发以及江南宋城特色文化产业园、马祖岩文化生态公园、龙南客家围屋文化旅游城、赣南百里脐橙观光带、 “红赣州·客天下”大型演艺项目等一系列旅游产业项目已经启动。
2011年,《赣州市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出炉,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打造对接粤港澳、闽台地区的旅游后花园,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总收入要翻两番以上的发展目标。
在如何实现“十二五”目标上,赣州市邀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知名人士为赣州旅游产业“把脉问诊”,提出“红耀中华·客赢天下”的旅游宣传口号。重点结合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特大城市(现代都市)、旅游强县、旅游强镇和精品旅游景区等建设,推进旅游业集聚发展,提高产业素质,提升产业竞争力。
追求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跑”轨道
赣州旅游产业实现“快跑”的同时,旅游产业开发在摒弃单纯追求游客量增长速度的同时,要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运行质量的关系。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现代旅游产业,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
高效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是衡量景区形象的重要标准。管理和服务一直是瑞金红色旅游景区创国家5A级旅游区的“软肋”。景区制定了一整套岗位服务标准,实行每月一考核,同时面向社会招聘了一大批高素质、高学历的导游,提升导游整体素质。在人员管理中,景区强化绩效考核,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实的游客投诉和违纪行为毫不手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此外,旅游专业人士认为,赣州市旅游行业在贯彻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的同时,还应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品质旅游、理性消费”、“中国公民文明出境旅游”等活动。以旅游标准化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建立和实施全市星级饭店、旅行社、导游人员、A级旅游景区的市场退出机制,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督力度,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做好节假日旅游黄金周、高峰时段和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旅游安全,增强旅游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旅游协会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升旅游协会在旅游行业中的发展活力、履职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努力提高旅游产业服务质量,助力旅游经济发展步入“快跑”轨道。
加大旅游商品的开发和建设
旅游商品为旅游业的4大要素之一,供给者为满足旅游者需求以出卖交换为目的而提供的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有形和无形服务(无形商品)的总和。如旅游景观,旅游服务,旅游线路,旅游故居,旅游设施,旅游交通等都称作旅游产品是不对的,不科学的。应称其为旅游商品。旅游商品承载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求和传播旅游地形象的双重价值。 一件精美的旅游商品能激发旅游者美好回忆,显示旅游者的生活经历。可使旅游者长期保存或乐于赠送亲友,乐于向周围社会介绍。对旅游地形象的传播是一个很好的渠道,有助于扩大旅游地的知名度。 大多数国内外游客真正感兴趣、愿购买的是那些特色鲜明、有一定档次、经济实惠的旅游商品。 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收藏性等是旅游商品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适应旅游者精神消费需求的旅游商品有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品、食品茶叶、服装丝绸、陶器瓷器、文物复制品、字画等等。 旅游商品所用的材料、制作工艺,还是实用性能、包装装潢等都应该体现较强的质量意识。否则难以引起游客的购物兴趣和购买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