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公款旅游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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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篇之二

  公款旅游不可“行”

  旅游是乐事也是私事,自然不能用公款支付,中央对公款旅游明令禁止、三令五申,可一些党员干部仍玩起“变装”把戏。为了规避检查、便于通过审核,一些公款旅游往往以“变装”的形式出现,手法越来越隐秘。

  公款旅游,不仅助长了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玩乐的不良风气,而且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干群关系,助长了享乐主义的恶习。

  本期热点

  公款旅游不可“行”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从小事小节做起

  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律观念

  始终做到公私分明、严守规定、改进作风

  切莫心存侥幸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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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划 | 管道局纪委 新闻中心

  漫画/海报 | 马静怡

  编辑 | 马静怡

  审读 | 刘立岩

  原标题:《@党员干部,公款旅游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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