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促进文旅健康产业发展政策合集

  “十三五”期间,云南旅游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突破万亿元。近日,云南省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持续壮大万亿级支柱服务业之一的旅游文化产业。其中,昆明市官渡区在促进文旅健康产业发展方面有这些政策。

  

  引进重点文化企业

  1.对首次落户官渡区的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类文化企业,当年或次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45万元、90万元、16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2.对首次落户官渡区的影视节目制作类、文化演艺、文学创作类文化产业企业,当年或次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30万元、8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3.对首次落户官渡区的文化培训类文化产业企业,当年或次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4000万元、8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60万元、13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4.对首次落户官渡区的VR/AR技术企业,当年或次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45万元、90万元、160万元一次性补助。经昆明市新认定的VR/AR总部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5.对首次落户官渡区的创意设计类企业,当年或次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4000万元、8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60万元、13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1.根据《关于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官渡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官渡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力扶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年度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对打造文化品牌,建设文化旅游街区,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参加国家、省、市文化创意展会等方面进行奖励扶持。(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2.对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年营业收入达到入库企业标准的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同比增长10%的,给予2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增长比例每增加5%,另给予企业1万元补助,依次递增后,单户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3.对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8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第十三条 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打造。对被评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单位,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被评为国家、省、市和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园区(基地)升格的,按照各级补助数额的差额予以补齐。支持园区培育、引进优质文化创意企业,每新增一家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给予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单位10万元补助。

  健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对园区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鼓励文化企业通过保护性开发、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在我区新建文化产业园区,打造“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等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园区(街区)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出让金)超过1000万元以上、入驻文化企业数量达到10家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按其实际投入的2%予以运营主体一次性资金补助,单个园区(街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官渡区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构建完善文旅融合产业生态体系。

  1.支持全区旅游业产业链、供应链和消费链发展。打造文化内涵丰富、文旅业态集聚度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打造文旅融合新业态项目,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被正式列入市、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库,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0.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2.支持精品酒店、旅游民宿建设发展。对新评定为云南省精品酒店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为云南省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3.支持库内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旅行社发展,根据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区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旅行社资金补助,第1—10名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第11—20名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4.支持跨境旅游发展,对年营业收入在800万美元以上外联创汇并按国家规定结汇的旅行社,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民币补助;当年营业收入2000万美元以上,按其当年形成地方可用财力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支持文旅品牌打造。

  对成功创建5A级、4A、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构建多元化旅游住宿产品体系,对接国际化标准,高品质建设和打造的高星级酒店,对经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新评定为五星级以上酒店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经省文旅厅、省商务厅新评定为四星级酒店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支持开展旅游对外开放合作。

  1.支持开展旅游对外招商,鼓励引进旅游跨国公司、国际旅游领军企业等,对首次落户官渡区的外资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年度实际利用和投入外资300万—50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补助;对年度实际利用和投入外资500万—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补助;对年度实际利用和投入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人民币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2.对新引进国际知名文旅品牌项目,获得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认定,且当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3.对新引进的“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鼓励展览项目落户。

  在官渡区报备并成功举办,展期达2天、展览面积达5000㎡及以上且折合标准展位数量不少于250个的国内外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型、综合型展览项目,按照每个标准展位300元的标准,给予每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区内会展机构举办的展会项目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支持重点会议项目。

  在官渡区报备并成功举办,参会人数达200人及以上,会期达1天及以上的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的重点会议项目,住宿在官渡区三星级(或相当于该星级标准)以上酒店,按照三星级(每间夜100元)、四星级(每间夜150元)、五星级(每间夜200元)的酒店标准分别给予补助。使用区内多个星级酒店的合并计算,单个会议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照会议费用(主要指场地租赁费用、场地布置费用和会务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会议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鼓励参会参展。

  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省、市、区政府组织的重点展会活动,经向官渡区报备,按照参展参会企业实际承担参展费用(展位费、布展费、会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事项已享受省、市补助的,该项补助不超过企业实际承担部分的50%。(牵头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支持会展企业壮大。

  对新增会展企业年度形成地方可用财力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其形成地方可用财力的50%为参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存量会展企业以其形成地方可用财力较上一年度增量的50%为参照,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新落户官渡区且组展办会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会展企业,引入重点展会项目在我区举办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区内会展企业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和项目协会(IAEE)、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会议中心协会(AIPC)、亚洲展览会议联盟(AFECA)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鼓励提升医疗水平。

  鼓励扩大社会办医规模和质量,对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经医院等级评审,首次获得三甲、三乙、二甲资质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第二十二条 服务贸易企业按行业分类享受上规入库、办公用房、稳定增长等方面补助,产业促进专项政策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