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彻底闹掰?韩方要求赔偿12亿,还要封财产,日本拒绝配合

  文丨秋秋 审丨

  2013年8月,韩国的裴春姬等人以“慰安妇”的受害人为由向韩国法院提出了民事调解,一直到2021年,韩国首尔地方法院对此事作出了判决,判决裁定被告日本政府要向原告韩国“”受害者裴春姬等12人,每人赔偿一亿韩元。但是在2022年的9月23日,有韩国媒体报道称,在政府总是以“翻译有误”等各种理由来拒绝接收韩国方面所发送的文书,这些文书主要就是一些查封财产所需要的。所以这也就导致韩国和日本的关系最近变得有些紧张。

  韩方法院裁定日本政府12亿韩元

  据韩国媒体的相关报道,在2013年8月份地时候,裴春姬等12名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因为曾经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被日军诱骗或强制充当“慰安妇”,最终变成了日本军队的性奴隶,所以裴春姬等12人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每人1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但是日本政府却拒绝民事调解,一直以来日本政府还反对韩国的法院对此案进行受理。但是,令日本政府没有想到的是,韩国首尔于2021年1月判决,裁定日本政府应向已故的裴春姬等原告每人赔偿1亿韩元。

  据该报报道,去年9月,首尔中部地方法院民事第51独任庭为了确认日本在韩国的财产向日本发送了报告财产令和传票等文书,但是日本法务省并没有接收这些文书,韩国法庭对此表示称,这些文书已经送达日本法务省,但法务大臣却拒绝接收,理由是“一部分送达文书的日语翻译有不足之处”。

  日本政府多次拒绝接收韩方所发送的文书

  据报道,当时日本法务省指出,12名原告之一所提供的地址中有一部分翻译错误。今年5月,韩国法庭在修改了这一错误之后,再次向日本法院发送了该文件,但日本法务省以该文书“侵害了日本的主权和安全”为由,再次拒绝接收该文件。

  韩国法庭对于日本政府多次拒绝接收文书这件事,曾表示,由于债务人反复拒收送达文书,除了公示送达之外没有其他送达方式,并以此为由驳回原告的明示日本在韩财产的诉讼请求,建议债权人依据韩国《民事执行法》第74条,运用财产查阅制度。该媒体报道称,这一案件中的“慰安妇”受害者及遗属正在考虑立即提出上诉。

  部分消息参考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