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21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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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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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31,370,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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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①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重机行业的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新能源设备制造重点企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重大技术装备机电液一体化设计、制造、总装发运、安装调试及工程总承包能力,在行业内占有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为冶金、港口、能源、矿山、工程、交通、航空航天、造船等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提供成套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现已形成冶金机械、起重机械、散料装卸机械、港口机械、能源机械、传动与控制系统、船用零部件、工程机械、海工机械等九大产品结构。 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工具、模具、模型设计、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铸铝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仓储;商业贸易;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范围内)。
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目前,公司在传统主导产品(如起重机械、散料装卸机械等)具有领先的优势,并参与部分行业标准的制定。同时,公司按照“绿色、节能、环保、高效”的发展方向和原则,努力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开拓新能源、节能环保、海工装备等新兴业务,打造以传统主导产品为发展基础,以成长型产品和资本运营为增长拉动,以新兴产品和现代服务为新增长点,优势互补、战略协调的新型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采用集中管理、分散采购、大宗物资集中招议标的采购模式。采购类合格供方认证由战略采购部负责,外协类合格供方认证由运行保证部负责,各经营单位在认定合格供方中选择采购,非认定合格供方采购物资需向相关采购主管部门申请一次性审批;大宗物资实行限价管理,由公司相关采购主管部门负责,经营单位在不高于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由经营单位按公司统一确定的制度、流程、合同文本实施;采购物料入库前需经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入库由经营单位直接负责,供应商提供采购发票后,采购员、质管员、仓库人员确认后递交财务部门。
生产模式:公司重型机械相关产品全部采取订单式生产,产品分为批量生产、单件小批以及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三种生产方式,风电设备配套零部件一般采用批量生产;传统产品客户定制性较强,多为单件小批;冶金、港口机械类产品则大都采用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的生产方式。
销售模式:公司在营销上采取直接面对顾客的直销模式,按订单组织生产。在定价策略上,竞争型产品的订价随行就市,非竞争型产品的订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定价方式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参考原材料、能源、配套件价格等测算生产成本,结合同类产品历史价格等制定当期的产品价格,定价决策实施分级审批。公司重型机械相关产品由于生产周期较长,客户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签订合同时交部分保证金,此后按进度付款,直至产品交付安装运行规定时间后再付剩余款项。其中风电零部件为订单式批量生产;传统类产品多为单件小批,根据招标方进度需求安排生产;冶金、港口类部分总承包项目经营周期一般在1年以上。
(2)行业情况说明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仍然处于新常态,在“L”型底部区域盘整,全球经济复苏依然脆弱,需求不振;国内经济下行调整压力依然较大,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装备制造业处于同质化竞争和转型升级交织分化态势,实体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从企业层面看,传统市场需求下降较大,产品价格下降和原材料涨价“双向”挤压矛盾突出,资金回收困难加大,经营风险增多,企业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双重”压力。
机遇与挑战并存。世界性科技创新蓬勃发展,许多历史性机遇孕育其中;国家加快“一带一路”建设,“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的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新一轮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公司具有一定的行业领先优势,财务状况相对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国际化经营、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持续推进的效果逐步显现。这些都是企业应对挑战、创新发展的潜在机会和有利条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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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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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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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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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科学管理、审慎决策,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面对经济下行和重机行业市场需求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公司上下紧紧围绕年初决策部署,大胆工作、勇于创新、狠抓落实,奋力开源节流,积极谋划长远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创新升级,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3亿元,同比下降10.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8.28万元,同比增长24.70%。
(1)全力拓展市场,着力保持运行平稳
强化战略思维与摆布,集中优势资源及时发起营销攻坚战,市场调整与拓展取得较好效果。
①国际化经营扎实推进。国际化经营支撑企业平稳运行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国际化营销网络建设完善,新设立澳大利亚公司,积极组建马来西亚公司;大力开发新市场,签订几内亚铝土矿散料设备合同,实现美国必维、法国福禄等新顾客订货突破;稳步扩大零部件出口市场,风电齿轮箱印度市场占有率保持较好水平。
②制造服务市场稳步拓展。总承包领域市场拓展保持稳定,成功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订货突破;积极创新服务模式,首次以BOO方式签订宝钢湛钢翻车机项目;加大后服务市场开发力度,初步建立起以区域为单元的后服务网络。
③“三新”市场拓展多点开花。“依海拓江”补短板,实现内河港口翻车机总包突破;紧抓国家军民融合战略机遇,相互协作,成功进入军工领域市场;加大再制造市场开发力度,公司5类产品入选国家再制造产品目录,并取得市场订货突破。
(2)大力提质增效,积极提升获利水平
在降低显性成本同时,注重隐性成本管理和运用改革思维减少费用支出,固定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①降本工作效果明显。突出降低隐性成本,通过多轮自上而下研究,形成105项公司级举措、654项经营单位级举措,通过专项督查有效促进各项举措的落实,呆滞物料处置进一步推进,推行公车集中使用管理,促进了相关费用降低。
②费用管控更加严格。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与单项费用管控,经营单位可控费用和职能部门费用限额同比下降;通过实施定点采购、网上采购等措施,实现办公费同比下降;推行“携程商旅”平台预订机票,进一步明确业务招待标准和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控,实现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
③推进供应链体系战略管理。与瓦轴集团等实现战略采购较好推进;立足发挥规模优势,完成轴承、工业气体等物资集中采购;着眼供应商梯队建设,优化调整供应商队伍,帮助5家战略供应商完成融资。
(3)强化生产组织,确保产品高效出产
着眼提升满足顾客需求能力,进一步强化资源利用,积极延伸生产管理。
①组织效率不断提高。巴西桑托斯港装、卸船机等重点产品按期交货,特别是宝钢湛钢项目,急顾客所急,创同类产品出产周期最短记录,得到顾客高度赞誉;强化生产计划执行,加强内部资源调配,协调机加工工时3万小时、铆焊件6000吨,外协工时同比降低20%。
②推进生产管理向安装现场延伸。公司领导挂帅巡查13个现场,下达23个现场限期完成调度令,加速推进现场验收报竣,安装调试现场得到大幅度清理,加快了货款回收。
③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树立“一次做对、一次做好”工作理念,强化工艺技术保证,大力开展质量课题立项攻关,各改进项目实现年初预期目标,产品质损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④安全生产得到保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两级安全承诺公告机制,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较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公司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称号。
(4)着力防范化解,严控企业运行风险
聚焦重点项目、重点业务和重点单位,严控关键风险点,推动风险项目清理与疑难账款回收,有效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
①经营风险总体受控。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进管控进一步向“事前”转移,严格执行生产“三坚决”要求,全年无新的大额不良资产产生;着力管控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风险,关键风险点基本受控;加速风险项目清理,取得较好效果。
②强化疑难账款回收。注重应收账款风险预控,强力解决影响回款制约因素,明确主动法律维权判定标准,综合运用抵抹帐、法律清欠等手段促进回款,较好完成了质保金回收等回款任务。
(5)突出科技创新,推进产品结构调整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下发实施,强化以技术创新推动结构调整,产品开发与升级取得新进展,新产业开拓取得新突破。
①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国家风电传动及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完成风电智能监控平台研发等科研课题,提升了公司在风电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徐滨士重工装备再制造院士工作站”正式挂牌,大连市表面技术与再制造工程实验室正式运行,公司高层次专家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取得进展。
②积极推进技术升级。产品智能化升级方面,完成堆取料机无人化系统空载测试,利用自主研发的嵌入式机电一体化技术,成功实现焦炉设备核心部件智能控制;节能环保升级方面,开发的新型铬铁冶炼工艺和混铁车加盖技术,为顾客大大降低了运行成本;产品提效升级方面,折返式翻车机系统效率提升20%。
③新产品开发取得进展。以“新领域、高端、前沿”技术为重点,完成新产品开发29项、申报发明专利50项;围绕主导产品和成套工程上下游延伸,开发了荒煤气余热回收、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等节能环保技术,形成了绕桩式甲板起重机、核电乏燃料干储运输设备等一批核心技术储备;成功研制铸钢12Cr大型汽缸和国内首台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核环吊。
④新领域拓展有效推进。与铁建重工、大连海事大学分别设立合资公司,致力于合作拓展盾构机和海洋工程装备市场;以特种备件公司为依托,成功完成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取证,为公司拓展军工市场开辟了窗口。
⑤国家攻关课题取得突破。承担的8项国家级课题攻关进展良好,深水半潜式起重铺管船双8000吨起重机、大规模网络化PLC系统研发等成功通过验收;国家天文台500米口径射电望远镜落成启动,公司作为参建单位获国家高度赞扬与表彰;大型船用曲轴出产突破500支,技术水平跻身世界四强,为我国造船业发展做出贡献;研制的火箭发射脐带塔助力长征7号火箭升空,为国家航天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6)加强管理创新,注重提高精细化水平
以重点课题解决、“两化”融合为抓手,突出精细管理和夯实基础,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①基础管理持续改进。以风险受控、费用降低、成本核算为重点,修制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66项制度;加强内控测试评价与整改,完成3次体系审核,对合同审批执行、采购流程管理等9大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实现闭环管理;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重新对“三重一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突出了各类事项决策流程与审批环节,集中对17家经营单位决策制度进行了审核与完善,相关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与提升。
②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围绕库房管理等业务,开发完善30余项系统应用流程;以经营单位为试点,推进生产管理信息化向生产工序延伸,针对车间制造、售后服务等5大类业务问题,完成了生产过程执行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推动财务信息化管理,正式成立财务共享中心,实现资金结算等7项核心业务上线运用。
③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按照“非标订单、总包工程、贸易”三大类别,对36项业务管理进行分类与规范,搭建起“大连重工项目管理平台”,以印尼坦津电厂项目为试点,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借鉴“日式管理”经验,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项目经理权利与责任,推动了合同有效执行。
(7)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员工创新活力
紧紧依靠员工办企业,积极搭建成长创新平台,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员工。
①人才培养得到强化。通过高管授课、在线平台学习、传帮带等形式,组织120余项培训;鼓励员工立足岗位提升技能,组织6个工种、363人参加技能大赛及技术等级鉴定,新晋升120名技师、107名高级技师,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比例由12.8%提升至17.1%,60余人次技术和技能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②群众性创新活动有效开展。出台《职工技能登高成才和群众性创新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搭建起鼓励员工“创新、创优、创先、创效”平台,对评选出的78项群众性创新成果进行了命名表彰;22个“劳模创新工作室”完成51项创新攻关课题,“王金福劳模创新工作室”被评为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公司被大连市总工会评为“技术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③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加大安健环软硬件配置投入,切实改善了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环境;坚持为员工办实事,大力提高员工用餐标准和质量,完成女职工特殊关爱室建设、暖流工程等4项实事工程;进一步加大员工帮扶力度,公司主要领导多次赴宝钢湛钢、曹妃甸、山东鑫海科技、烟台港等现场,为辛苦奋战的一线员工送去温暖和关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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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政策变更。
②会计估计变更
a.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内容和原因及适用时点
变更原因:公司属于重型装备制造行业,主机产品价值较高,合同信用期相对较长,公司的销售客户群体以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为主,经对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坏账进行分析,公司主要客户发生坏账损失的金额占应收账款比例较小。为使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合理和规范,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变更内容:将账龄在3-4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50%变更为30%,账龄在4-5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100%变更为50%,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100%变更为70%。
审批程序: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于2016年5月13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适用时点: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2016年5月13日)起执行。
b.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影响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对2016年度的影响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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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所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 万澳元,于2016年11月15日完成登记注册,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大连华锐重工(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尚未收到出资款,本报告日合并范围增加该公司,拥有表决权比例为100%。
②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均由本公司承继。同时,公司设立分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铸钢分公司。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丛红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拟在河北邯郸设立仓储
物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快速响应用户备件需求,实现由满足用户增量需求向为用户提供存量服务的转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河北省邯郸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邯郸大重华北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仓储物流公司”)。
2.本次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801、802室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任延清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机械、电气安装、调试、修理及技术咨询;机电产品及备件、重型机械钢结构设计制造(加工地限大连五二三厂西侧甜水套制造基地限中华东路3号)、机具出租;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批发兼零售;公、铁、水运代理,货物中转联运,租船、订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以上凭资质证限现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以上均凭资质证经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以上均凭资质证经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邯郸大重华北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安装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6.拟定经营范围:备品备件的销售、存储及简单制造、维修翻新,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支持。
上述信息具体以所在地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安装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河北省邯郸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邯郸大重华北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占投资总比例的100%。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装公司投资设立仓储物流公司,是公司开拓后服务市场的有力举措,旨在依托安装公司的维保服务网络优势,为邯郸及其周边辐射区域用户提供备件零库存服务业务,在降低用户成本的同时,能够增加备件销售,进而拓展其他后服务市场。
存在的风险:本次投资存在经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安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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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至15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4
2.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二:表决意见与“委托数量”对应关系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学法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权利,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守法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发展情况;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4.33亿元,利润总额为1,623.17万元,每股收益为0.01元。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该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采购和销售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波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实际情况,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2017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6,400.00万元。公司2016年与上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4,207.97万元。
2.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丛红先生、贾祎晶先生、邵长南先生、田长军先生、刘雯女士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就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3.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7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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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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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1,379.31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伟
注册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86663D
主营业务:轴承、轴承零部件、轴承专用工具、工装、设备、机械设备、磨料、磨具、铸造、汽车零部件、机车零部件及相关产业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截至2016年9月30日,瓦轴集团的总资产为78.25亿元,净资产为32.63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9.63亿元,净利润为-0.65亿元(未经审计)。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3,0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忠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02673
主营业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
截至2016年9月30日,华锐风电的总资产为114.08亿元,净资产为36.26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21亿元,净利润为-1.72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1.瓦轴集团是公司最终控制方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瓦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马忠同时担任华锐风电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华锐风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方瓦轴集团、华锐风电具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与其发生的业务往来均基于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将基于上述关联方的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其履约能力,规避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16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17年度拟与瓦轴集团、华锐风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部署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促进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4,000万元对铸业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1,000万元增加至5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上述增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辽宁省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华锐路1号
法定代表人:孙福俊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铸钢、铸铁、铸铜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6年9月30日,铸业公司总资产为114,84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0,218 万元,净资产为4,625万元,营业收入为33,429万元,净利润为-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铸业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加至5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铸业公司进行增资,有助于提升其资金实力,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合同履约能力,有利于增加铸业公司与国内大客户合作机会及促进国际市场的开拓,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增资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拟在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充分利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的各项政策和区域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在大连小窑湾国际商务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国际工程公司”)。
2.本次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曲宏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见资格证);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机电设备设计、安装(凭资质证经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重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大连小窑湾国际商务区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国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6.拟定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见资格证);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机电设备设计、安装(凭资质证经营);开展上述业务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建设和运营等。
上述信息具体以所在地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大连小窑湾国际商务区设立国际工程公司,占投资总比例的100%。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按照辽宁自贸区的区域布局划分,大连片区重点发展港航物流、金融商贸、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航运服务等产业。国贸公司在大连片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充分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优势,向国际项目总承包和国际项目本土化经营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参与国际业务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截至目前,辽宁自贸区的政策细则尚未完全明确,需要进一步熟悉相关的政策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避免发生政策风险。同时,国际工程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2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推进经营转型,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三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寰集团”)及大连旅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顺旅游”)共同投资设立大连金普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农商行以货币形式出资3亿元,持股60%;三寰集团以货币形式出资1亿元,持股20%;公司和旅顺旅游各出资5,000万元,分别持股10%。
2. 本次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农商行
1.企业名称: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594435596H
4.注册资本:495,156.3093万人民币
5.住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城A区1栋-A1号
6.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7.营业期限:2012年6月21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经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股权结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大连农商行股本总额为495,156万股,其中法人股427,731万股,占比86.38%;自然人股67,425万股,占比13.62%。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前十大法人股东如下:
■
10.相关关系:农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三寰集团
1.企业名称:三寰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312747X
4.注册资本:12,327万人民币
5.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59号
6.法定代表人:关健
7.营业期限:1992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9日
8.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许可范围内)、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机械、化工、建材、轻工、粮食加工制造及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畜牧业、商业贸易、物资经销(不含专控)、房屋、场地出租、房地产开发、自有土地开发经营;交通业、建筑业、医药制造(限下属企业经营)。
9.股权结构:
■
10.相关关系:三寰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旅顺旅游
1.企业名称:大连旅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16963582C
4.注册资本:8,667万人民币
5.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长江路1号
6.法定代表人:王德旭
7.营业期限:2000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
8.经营范围:旅游相关产业;停车场管理服务。
9.股权结构:旅顺旅游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旅顺口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0.相关关系:旅顺旅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金普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
4.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农商行以货币形式出资3亿元,持股60%;三寰集团以货币形式出资1亿元,持股20%;公司和旅顺旅游各出资5,000万元,分别持股10%。
6.拟定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办下列部分或全部基本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
上述信息具体以所在地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与合作方签署投资协议。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协议条款的洽谈工作,及时签署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公司主导产品大多适合作为融资租赁交易物。本次参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旨在通过金融租赁平台,为公司客户提供金融租赁服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推动公司“产融结合”发展。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金融租赁公司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经其派出机构核准方可开业,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金融租赁公司运行受市场利率等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变动影响,其未来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投资回报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主要发起人农商行,在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有利于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公司未来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有效手段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六、其他说明
由于金融租赁公司正处于筹备组建阶段,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经其派出机构核准,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批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7-0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25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4.33亿元,利润总额为1,623.17万元,每股收益为0.01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杨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丛红先生、贾祎晶先生、邵长南先生、田长军先生、刘雯女士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17年计划投资69,876万元,其中:
1.建设项目及生产能力完善投资8,876万元。
2.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部署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促进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4,000万元对铸业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1,000万元增加至5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3.为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进一步推进国际化经营,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在大连小窑湾国际商务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
4.为加快推进经营转型,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公司拟联合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三寰集团有限公司及大连旅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大连金普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农商行出资30,000万元,持股60%;三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持股20%;公司和大连旅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各出资5,000万元,分别持股10%。
5.为快速响应用户备件需求,开拓后服务市场,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在河北省邯郸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邯郸大重华北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上述对子公司增资及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杨波先生简历
杨波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教学部主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管理教学部主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九三学社东北财经大学支社副主委。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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