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诸暨这些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调整!
鉴于当前国内、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风险监测,扩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面,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检测对象
核酸检测要求
1.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看守所工作人员
每周1次。
2.货运司乘人员(疫情重点地区来诸货运司乘人员按另行规定执行)
1.在绍兴市范围内运行的司乘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往返绍兴市外的司乘人员除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外,每次返诸须配合高速道口开展核酸检测。
3.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司乘人员
每周1次。
4.客运站、高速服务区等交通场站工作人员
1.客运站工作人员每周1次核酸检测。
2.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
5.旅行社及旅游经纪人服务社、导游服务等相关人员
每周1次。
6.邮政快递从业人员(除涉进口快递工作人员外)
每周1次。
7.外卖工作人员
每周1次。
8.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
1.农贸市场经营户、超市生鲜区工作人员每3天1次;其他工作人员每周1次。
2.酒吧、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图书馆、影剧院、桌游室、足浴、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店、运动场馆、健身场所、棋牌室从业人员每周1次。
3.酒店宾馆、餐饮饭店、民宿、农家乐从业人员每周1次。
4.商场超市(除进口商品店铺、超市生鲜区外)、便利店等从业人员每周1次。
5.药店、专业市场(除进口商品店铺外)从业人员每周1次。
6.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从业人员每周1次。
7.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每周1次。
9.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每周1次。
10.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每周1次。
11.各类办事窗口工作人员
每周1次。
请各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定期前往就近愿检尽检点开展核酸检测,并自觉落实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企业),并主动规范就医,切实防范疫情风险。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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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要通知!诸暨这些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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