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难掩违纪“腐败样”

  “原以为借培训的机会去转一转,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还是被查了……”事隔四年,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义龙新区雨樟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胡某洪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违纪行为会在一次巡察中露出马脚。  原来,2018年3月至4月,州委驻义龙新区第一巡察组到雨樟镇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在查阅雨樟镇财务资料时发现,胡某洪等人涉嫌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报销。随即,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义龙新区纪工委。  经义龙新区纪工委调查核实,胡某洪等人公款旅游并违规公款报销的违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2014年4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雨樟镇相关领导安排,时任雨樟镇副镇长王某丽(另案处理)、时任雨樟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胡某洪到成都参加为期5天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城管应急执法培训班”。  “4月15日培训结束,没几天就到周末了,成都这边历史文化深厚,我们干脆去‘考察’一下……”眼见培训结束,王某丽和胡某洪就商量趁这次培训机会,出去“考察学习”一下,并达成一致意见。  培训结束后,两人便动身前往成都市区、市郊、乐山大佛等地旅游,直到4月20日才返程,让原本5天的培训时间延长至10天。为了便于回单位报销,两人还做足了准备,事先从培训机构多开了一张6280元的发票来冲抵部分旅游的费用。  回到单位后,胡某洪将“培训发票”通过报账程序进行报销,顺利地额外多报销逗留的五天差旅费,违规公款报销费用共计10124元。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胡某洪自以为天衣无缝,岂料最后还是被巡察组“逮”到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没有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没有筑牢思想防线,培训结束后公款旅游并回单位违规报销,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胡某洪作了深刻反思和检讨,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触碰党纪“高压线”,必然受到惩处。2019年8月,胡某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全额收缴。   “纠正‘四风’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既要根除‘四风’老病根,又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让不正之风无所遁形。”义龙新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