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排10亿资金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政策
内容解读
将形成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
热带海岛冬季阳光旅游、海上运动、潜水等旅游项目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西沙旅游将得到开发
无居民岛屿旅游将成为一大新亮点
将发展邮轮产业
邮轮母港得到建设,将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服务业务,将允许境外邮轮公司在海南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意见》指出,将研究完善游艇管理办法,创造条件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做好经批准的境外游艇停泊海南的服务工作。
国际购物中心有望建成
积极发展大型购物商场、专业商品市场、品牌折扣店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经营好免税店,逐步将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
将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游
将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符合条件旅游企业上市将得到支持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其中指出,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
房车等旅游装备业有望发展
扎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培育发展房车、游艇、轻型水上飞机、潜水设备、高尔夫用具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等。
温泉资源将得到合理开发
《意见》指出,要合理开发温泉资源,发展康体保健服务。
免税购物政策可行性待研究
由财政部牵头抓紧研究在海南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具体办法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可行性,另行上报国务院。
将打造精品旅游景区
塑造“阳光海南、度假天堂”的整体旅游形象。进一步完善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万宁兴隆温泉度假区、琼海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等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服务功能。将开发建设海棠湾、清水湾、棋子湾、尖峰岭、霸王岭、五指山等一批精品景区;规划建设海洋、热带雨林等旅游主题公园。
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
开放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逐步培育一批旅游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实行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
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更完善
将在交通枢纽、景区、城市广场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平台,健全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完善旅游标识系统等。
旅游市场秩序将进一步得到规范
旅游餐饮、住宿、交通、景区、旅行社、导游、购物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有望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加强,如规范景区门票价格,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