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消协发出春节消费提示

  吐鲁番市消协发出春节消费提示

  吐鲁番日报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刘敏)春节来临之际,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吐鲁番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春节消费时增长消费知识、增强维护意识,合理消费,共同度过一个开心、快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01

  购买食品时

  消费者要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场所采购,海鲜类食物要蒸熟煮透;订餐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店,就餐时注意合理膳食、不酗酒贪杯,农村聚餐要远离污染源;外卖选择距离较短的店面,签收时查看外包装或封签是否完好并尽快食用。

  消费者要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特别是要提醒家中老年人不要盲目参加“健康养生”等诱导性促销活动,建议提醒“阳康”人员多休养,“一老一少”及有基础病的亲朋好友注意防护和保暖。

  02

  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应当按需置办年货,防范低价促销,要选择明码标价,质量与售后有保障的商品和服务,避免促销者虚构原价、虚假优惠、额外加价的行为。在商业性停车场停车时看清楚标价牌上明示的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

  03

  在购买涉疫用品时

  请到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涉疫用品包装要标有药品批准文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编号等中文信息,了解清楚相关价格、规格等信息,不要在微信群、朋友圈囤购夸大功效的涉疫用品。

  04

  外出旅游消费时

  要提前了解景区及出行路线情况,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租车出行要签好租车合同、提车单和还车验车单。

  此外,消费者还应当提醒自己合理消费,预付消费要以实际需求为主。预付押金少量多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大、消费周期不宜过长,不要轻信口头承诺,避免被诱导消费。

  来源:吐鲁番日报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卉

  审核:文志辉?李艳芳

  终审:孟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