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打造“旅游+交通”服务推广新平台

  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和旅游服务推广平台新闻发布活动在呼和浩特西服务区举行。平台以为自驾游客提供更加精准而便捷的出游指导为宗旨,对全区文化旅游资源和服务区所在地盟市、旗县、景区以及乡村旅游接待户等旅游企业进行免费宣传,促进文旅行业快速恢复发展。

  内蒙古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旅游服务推广平台,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自治区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全区境内11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为支点,建立起的贯穿总长6633公里高速公路,覆盖全区12个盟市,年推广人次4000万以上的综合服务平台。

  8月1日,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旅游服务推广平台正式启用以来,已在全区118个高速路服务区全天滚动播放自治区、盟市、旗县、景区等文旅宣传片、文明旅游宣传片总计90余部。每个服务区设立1个服务展架,放置自治区及盟市文旅各类宣传资料总计80余种,供游客免费取阅,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4万余册,同时配备1名经过培训的旅游咨询服务员,负责向游客提供讲解,平均每个服务区每天接待询问游客300人左右。

  各服务区显著位置悬挂巨幅自驾旅游地图,清晰地标明了该服务区周边的主要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旅游路线。广大自驾游客和服务区旅客,可以通过服务区的宣传推广平台,全面了解附近的旅游资源,了解内蒙古文化和旅游信息,从而科学地规划出行方案。后续计划还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上线内蒙古味道、非遗产品等具有独特内蒙古元素的文旅产品。

  “交通是旅游的首要条件。疫情过后,自驾游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旅游方式。高速公路沿线的服务区是游客短暂休息的地方,在服务区原有功能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服务功能,使其更加完善与多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蔚治国表示。

  据了解,该平台充分发挥了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辐射优势和资源优势,将高速公路网、服务区与当地历史文化、旅游景点等资源结合,通过民俗文化宣传、旅游宣传片播放、文化旅游宣传画册展示等形式,展示我区文化旅游资源。平台为探索全区乃至全国“交通+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大产业链形成与推广提供了新的思路,为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当地经济、文化旅游产业的双赢探索了新的模式。

  作 者:杜 磊

  编 辑:张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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