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向俄罗斯回购或租用海参崴的可行性
鲁迅说过:“特朗普是个商人,很容易花点钱就打发了。”其他的政治家未尝不是如此。海参崴寄托着我们深深的思念,是民族感情历久弥新的积淀。中国流失的国土,没有一寸是可以轻言放弃的。
尽管法理上海参崴如今是俄罗斯领土,但是在遵循国际法的基础上,可以用购买的方式收回海参崴,或者用租用的方式取得海参崴99年的使用权。从俄罗斯手中回购或租用海参崴,是否可行?简单探讨一下。
第一,俄罗斯有出售领土的优良传统。俄国曾以700万美元出售阿拉斯加170万平方公里给美国。1799年起阿拉斯加属于俄国,1853年俄国主动提议将阿拉斯加卖给美国,1867年3月30日,美国以700万美元外加20万美元手续费的价格从沙俄手中买下了近170万平方公里的阿拉斯加,平均每英亩土块仅值两美分,买卖合约在1867年10月18日生效。
第二,割让海参崴给中国符合国际法。
国际法中,领土的取得有先占、时效、添附、征服和割让等方法。其中,割让分为强制割让和非强制割让,是一国根据条约将部分领土转移给另一国,对此我们老祖宗习以为常。
以战争或战争胁迫、通过迫使他国进行领土割让的强制割让方式,我们做不出来。但买卖、赠与及互换等非强制割让方式,是可以考虑的,尤其是买卖。
第三、钱不是问题。
中国的综合国力,处在第二名向第一名弯道超车时期。稍微节约一点,比如少引进一些留学生,少购买一些高价油,养廉金稍低一点,多抓几个贪官,筹集资金困难很小。回购或租用海参崴后,哪怕搞个通行证,仅仅旅游观光,回收投资都不是问题。谁不希望去故土走走呢?
综上,我们应该勇敢提议回购会租用海参崴。成不成,看天意;敢不敢,在人为。因为我们和俄罗斯的战略伙伴关系,而且看在钱的份上,人家估计也不好意思轻易拒绝。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