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通报3起案例!涉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公款旅游、村委会主任违规办理满月客..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宾川县金牛镇仁和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问题

  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金牛镇仁和村委会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家属共12人,由时任金牛镇仁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德明带队,9月18日至22日,以外出到腾冲考察学习为名,变相到腾冲市热海风景区、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北海湿地公园、叠水河景区、滇西抗战纪念馆、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顺古镇、固东银杏村、大理洱海治理博物馆等处进行旅游,景区门票费、住宿费、车辆油费及过路费、餐饮费共计支出16307元。2022年5月,刘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永平县龙门乡大龙午村村委会主任何丽丽违规办理满月客问题

  龙门乡大龙午村村委会主任何丽丽,违反永平县疫情防控期间“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客事一律不办、减少聚会”的规定,于2021年10月25日下午在永平县城老原饭店举办满月客,共计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合计6400元。2022年7月,何丽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云龙县诺邓镇石门幼儿园违规公款支付聚餐活动费用问题

  2017年1月至7月,尹冬梅在担任云龙县诺邓镇石门幼儿园园长期间,诺邓镇石门幼儿园两次违规组织聚餐活动。2017年12月,经尹冬梅签批,从幼儿园保教费中支付聚餐活动相关费用共6467元。2022年4月,尹冬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假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游山玩水;有的无视疫情防控纪律,违规聚众操办客事;有的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列支聚餐费用。3起典型案例的发生,充分说明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成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绊脚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禁而未绝。

  中秋、国庆在即,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危害,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抓纪律作风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主动担当作为、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当作为,守住重要节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节日腐败”,反复敲打借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高档烟酒茶等顽瘴痼疾,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大数据监督,精准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顶风违纪、触碰“红线”行为,坚持快查严处,严肃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和“零容忍”的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息来源:大理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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