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建设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养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马发〔2017〕23号),促进全域旅游建设,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机遇,以“1231”精品打造工程为抓手,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全面完成马鞍山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目标,启动实施“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力争到2022年,全市年旅游总收入超过500亿元,旅游业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率超过8%。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1231”精品打造工程。
1.目标任务。坚持品牌化、差异化目标,打造一批旅游精品项目。到2022年,建成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2个国字号文化旅游品牌,重点提升3个省级文化旅游品牌,并争创国家级品牌,打造1条国内知名研学旅行线路。
2.实施内容。对照国家5A级景区创建标准,完成采石矶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通过设置互动项目,做足“矶、江、山、河、洲、湿地”等自然资源文章,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激活“楼、阁、馆”等文化资源,利用采石镇横江街、唐贤街,增设美食、民宿、文化旅游商品、非遗展示等内容,完善旅游六要素,增设灯光秀、演艺项目,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拉长产业链。在此基础上,借助长江东岸改造提升,增设休闲旅游功能,将采石矶片区打造成长三角知名的城市生态客厅。以“课本上的马鞍山”特有的文化元素贯通采石矶、阳湖塘、采石河和长江东岸区域,整体创建文化旅游示范带,将其打造成全市旅游业的“一轮明月”。(责任单位: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5A创建办)、江东控股集团(市文旅集团)、市文旅局、雨山区政府、市港航局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挖掘整理凌家滩遗址文化旅游和研学旅行资源,加快游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体系、“六要素”体系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玉文化、文明起源主题品牌,优化产品设计,拓展感知方式,增设互动内容,建成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面向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研学旅行基地。在拓展特色度假功能的基础上,加大濮塘国家度假公园的宣传力度,使之成为南京地区旅游户外运动爱好者的“打卡地”。进一步发挥濮塘国家度假公园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依托现有的濮塘十景、特色民宿、森林公园、湖光山色,打造运动休闲旅游品牌,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含山县政府、花山区政府、市文旅局等)
紧紧围绕“李白文化”和“乡愁民宿”两大主题,着力推进大青山旅游区诗歌文化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使之始终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展乡村旅游的样板区。加快推进大青山野生动物园、诗歌小镇、千字文小镇、李白文化园、太平府文化古镇等项目建设,推动大青山文化旅游区创牌、提质、扩容,在建成省级文化旅游示范区的前提下,争创国家级文化旅游示范区。加快服务驿站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褒禅山香泉旅游度假区百里廊道,使其串起的“三山三湖六故事”成为区域旅游核心吸引物,加快推进昭关褒禅山、香泉特色小镇、祥云涧、明发湖光山色等项目建设,提升昭关褒禅山、鸡笼山半月湖、香泉湖景区休闲度假功能,在建成香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前提下,力争将褒禅山香泉旅游度假区打造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发挥博望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的作用,对接南京都市圈,结合长三角一体化,依托横山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将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和农业要素相融合,突出旅游功能,打造观光农业、高效现代农业、共享农业基地、乡村度假酒店、原舍民宿等内容的农业旅游品牌,争创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含山县政府、和县政府、当涂县政府、博望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
坚持“游”、“学”并举思路,按研学旅行和景区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实施古昭关、褒禅山、天门山、陋室、霸王祠、李白文化园等景区品质提升工程和和县猿人遗址、千字文展示馆、朱然博物馆、市博物馆、含山博物馆、当涂博物馆、当涂民歌艺术馆等功能提升工程,提升“课本上的马鞍山”研学旅行基地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主题品牌,优化产品设计,丰富研学旅游体验。开展精准营销,加大对外宣传,提升“课本上的马鞍山”研学旅行影响力,使其成为国内知名的研学旅行线路。(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等)
3.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江东控股集团(市文旅集团)和县区文旅投的作用,在重大项目建设、新业态引领、智慧旅游推广、文旅品牌营销、南京都市圈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等方面起到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市场运作,引入国内知名文化旅游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引进先进管理模式,推动“1231”精品工程建设。将“1231”精品打造工程纳入到市政府重点调度项目,每半年调度一次。除采石矶项目外,其它项目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责任分工,以县(区)政府为建设主体,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组织开展实施。制订“课本上的马鞍山”研学旅游基地和研学旅游线路建设和服务规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文旅局等)
(二)全域旅游招商工程
1.目标任务。每年入围3个省级重点项目,争取省级政策支持。按每个县、区不少于2个每个园区不少于1个的要求,每年确定15个左右市级调度项目。全市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开发运营大型综合文化旅游项目的企业,各县、区每年争取落地1个超过亿元的文化旅游项目。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新业态或具有示范意义的旅游项目。
2.实施内容。按照“两带四片区”的总体布局,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要求出发,根据长三角一体化新需求,完善《马鞍山市文化旅游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做好项目策划,建立全市旅游招商项目库,编制招商项目手册,利用各类旅游展会和推介会等平台,宣传推介本市旅游招商项目。积极争取将采石矶5A级景区、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褒禅山香泉旅游度假区、濮塘旅游度假区建设等“1231”项目入围省级项目库。重点走访知名文旅企业,持续推动项目引进洽谈,促成更多旅游项目落地,形成在谈一批、建设一批、建成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级重点文旅项目调度机制,明确重点文旅项目的范围、入选条件、管理体质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制订文旅项目招商引资优惠和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三)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
1.目标任务。支持含山县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当涂县、和县申报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和县建成省级文化旅游名县。到2022年,争取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或省级文化旅游名县,建成10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镇、20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40个以上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重点评选、宣传100个市级文化旅游名村。
2.实施内容。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要求,结合“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城市特质,推进全域旅游标准化建设。突出“福”字,推进“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商业”、“旅游+农业”等项目的实施,突出“名”字,推进“旅游+工业”、“旅游+现代服务业”等项目的实施。对标达标,全面开展A级景区环境整治和服务提升工作,对A级旅游景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安徽省文化旅游名县(区)、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名村、休闲旅游示范点的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积极组织申报、参评,积极创建省级旅游名县(区)、名镇、名村和示范点。同时,支持和鼓励贫困村的项目参评,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攻坚。每个县(区)按照每年至少建成1个省级乡村旅游(民宿)示范点的要求推进乡村旅游。组织开展市级文化旅游名村评选工作。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连接公路基本达到二级公路及以上水平,重点乡村旅游示范点连接公路基本达到三级公路及以上水平。全市3A级以上景区全面实现“智慧旅游”。提升马鞍山市游客集散中心,完善市县两级游客集散中心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旅局,市扶贫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等)
3.工作机制。本着以县区创建为主体的原则,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评选一批、公布一批,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制订市级文化旅游名村评定和管理办法。鼓励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采用PPP投融资模式,导入旅游商业化服务要素的创新模式。通过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探索建立旅游设施建设中导入产业与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四)全域旅游市场营销和监管服务协同工程
1.目标任务。重点面向长三角,坚持系统营销、全面营销理念,培育若干个文化旅游品牌,塑造好“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马鞍山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软硬件“两手抓”、“两手硬”,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治理效能,提升服务品质,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局面,构建起适应全市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2.实施内容。积极打造“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城市主题形象宣传品牌,在市级主流媒体及重大经贸、文化、体育等活动中统一使用该品牌;常态化举办“李白诗歌节”、“户外旅游节”、“乡村旅游节”、“美食节”等文化旅游品牌节庆活动;加大课本上的马鞍山研学旅游、运动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宣传;继续以省市联合方式,在央视进行广告推广;提升互联网营销,推动长三角旅游营销一体化,共同开发长三角区域旅游线路产品;继续开展“宁镇扬马”联合促销;推动新媒体智慧营销,争取南京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支持,全面推进“一机游南京”中实现“一机游马鞍山”项目;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实行年休假相对集中安排。(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务员局、市人社局等)
健全游客满意度调查制度,建立以游客评价为导向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景区、旅行社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依法投保责任险。完善旅游统计指标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管理约束作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政府)
3.工作机制。建立集宣传营销内容、营销平台、营销方式、营销评价于一体的综合宣传营销管理机制。健全优化市县联动、部门协作、政企配合的旅游监管服务机制,明确、分解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等,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抓好规划实施、政策执行、工作保障。建立定期议事协调制度,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策和协调解决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每年召开1次全市旅游业发展大会。(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区政府)
(二)强化旅游规划引导。推进“多规合一”,抓好旅游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他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等规划的衔接协调,加强规划对旅游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和调控作用。强化规划管控,不符合全市旅游总体规划的旅游项目不予审批,严格控制低档次旅游项目进入。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统筹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修订《马鞍山市全域旅游规划》,完善重要旅游片区、旅游景区详细实施规划。(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级设立旅游产业政策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发展的投入。县区政府及相关开发园区应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县区政府可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全面落实《安徽省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认真落实《马鞍山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中文旅产业奖补政策。修订文旅产业奖补政策,增加文旅项目投资奖励额度,提高地接补助,对企业参与文化旅游宣传给予补助,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利用各种融资工具做大做强,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微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支持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建设。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江东控股集团(市文旅集团)等,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加强用地保障。对列入市级调度项目库的重点项目,按照规定使用市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和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地,可执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对符合法定划拨范围内的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旅游厕所与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等,各县、区政府)
(五)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把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文化和旅游干部交流培养,选调具有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经验和能力的干部,以任职和挂职的形式充实到产业发展关键岗位。加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服务技能、教学科研、乡村文化旅游、导游和“非遗”传承等人才队伍培训。加大景区规划、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和旅游新业态发展等紧缺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专家智库。加强与安徽工业大学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进一步发挥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人才培养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等)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按年度建立工作清单。优化旅游业发展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旅游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等,各县、区政府)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