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森林生态旅游度假产品开发的原则

  市场为导向原则

  伊春市作为小兴安岭的腹地,本身就是一座大的森林公园,其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夏季气候凉爽,伊春市具备了开发以度假旅游、避暑旅游为主题的旅游项目的开发条件,伊春市根据城市旅游感知形象以及空间集聚和竞争关系,确定“中国林都-避暑胜地”这一生态主题,在以大森林公园为绿色生态背景下开发建设一系列度假旅游项目,进行主题包装和项目策划,通过交通设施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带动沿线及周边地区餐饮、交通、通讯、商业、宾馆等行业的发展,使原来较为分散的景点能形成一定规模,成片、成线开发。

  

  目前伊春市尚未提供适应不同层次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的森林旅游产品结构,依赖自然风光吸引游客使得观光产品的自身局限性如:停留时间短,季节性强反映明显。鉴于此,伊春市应该发挥“资源+区位+风景+生态”的环境优势和交通优势,打出“森林养生、户外运动、生态旅游、森林度假”几张特色旅游王牌,不走传统的竞争开发森林观光旅游产品,走一条观光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开发的新路,从注重“人头”的门票经济向关注“消费”的乘数经济转变。

  

  保护性原则

  森林生态旅游产品的主要卖点就是其良好的生态环境,如森林中舒适的气候、高浓度的空气负离子、植物精气、优质的水资源、绿色的特色食品等等,由于森林的净化作用,使森林里空气清新,细菌含量少,含尘少,噪声小,大气和水污染少,物种数量多,是人类生存的最佳空间,绿色的森林对光的反射作用弱,能吸收强光中的紫外线,具有保护眼睛视网膜的功能,只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才有可能吸引游客前来旅游,所以生态环境的保护非常重要。

  

  在进行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时,应具体考虑到对于森林生态旅游区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野生动物的保护,尊重自然规律,对于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和珍贵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只有在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才能使森林生态旅游区的青山绿水、优美的自然环境永续利用,才能体现旅游业的经济效益,使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提高。

  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及环境对其旅游开发和利用都有一个承载力的范围,超出这一范围,生态旅游资源及环境就会受到破坏,在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中,既要保证旅游者的游兴,又要遵循生态规律,科学估计与测定合理的生态旅游承载力,把旅游人数控制在其生态旅游承载力范围内,以保证森林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系统性原则

  系统论强调的是一种有序性,使系统内各子系统集合的总效能大于子系统单个效能的简单相加,伊春旅游资源的优势在于丰富性,而劣势在于资源相对分散,要使伊春旅游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必须用系统性原则审视旅游产品开发过程,注重开发过程中的全局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全局性要求在开发伊春旅游产品时,与其它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资源进行横向比较,找准定位,整体性要求在具体景点的设计上不能就事论事,局限于单个景点的建设,而应体现景区的整体形象、整体景观效果,协调性要求在开发过程中,每建设一个景点都要顾及到其它景点,特别是在旅游资源的组合和配置过程中,要注意每一个景点之间的相互关联,使它们交相辉映,以避免景点重复和资源浪费。

  

  主题性原则

  所谓旅游主题,就是将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产品要素层次分明地体现出来,即围绕某个主题组合旅游产品,使游客能清晰地意识到他在观赏什么、享受什么,目前,伊春的旅游产品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属“粗放型”,如果采取主题性原则,那么在未来建设中,可以为旅游资源的配置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该原则符合国家对伊春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政策:“加强保护、立体开发、综合利用、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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