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名下可以购买房产吗?律师:这4个方面你务必知晓!

  近日,有朋友来询问:夫妻俩现在有点闲钱,想买套房子,落在孩子名下;想知道未成年人具不具有买房的资格,如果买了以后又有哪些影响?其实,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选择落在子女名下,尤其是非首套房,可以避免以后过户的麻烦。但同时,房产落在子女名下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关于未成年人“买房”的问题,以下4个方面你务必知晓!

  1、虽然未成年人一般情况是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不具备买房的能力,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未成年人还是有拥有房产的权利的,一般是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来获得。在这些民事行为的过程中,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来代理签订各种合同、协议,行使民事权利。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监护人只有代为保存、管理未成年人财产的权利,并没有私自处置其财产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将房产落在子女名下,但父母也就不能随意对该房屋进行转卖了;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生活必要,比如说因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巨大损失需要支付赔偿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处置未成年人名下财产用于支付赔偿金。

  3、有的人认为,既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夫妻离婚时都不能处置子女名下的财产,那么是否说明子女名下的财产就完全与父母独立呢?不一定的,有人想以将房产落到子女名下的方式来转移财产,逃避强制执行,这是行不通的。法律规定,在法院强制执行时,不仅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可执行,就连成年子女,只要经济、生活没有独立或在案件期间受父母馈赠的,都可被强制执行。

  4、未成年人因为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是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也没有申请贷款的权利的。所以,未成年人不能贷款购房,也就是说,还有贷款未还清的房产是不能落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要想购房落在子女名下的人要注意了,只有在这一种情况下,未成年人不具备得房条件。

  民事权利、民事能力之间的确存在关联,但并非完全对应 没有民事能力不代表没有民事权利;未成年人是可以获得财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尤其是通过继承来获得财产,当子女还在胎儿(未出生)时期时,就有继承权,会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只要活着出生即可继承;若出生为死胎的,则取消保留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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