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级经验看旅游度假区创建要点

  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是继5A景区之后,对地方旅游资源及旅游工作的又一个肯定,因此各个省份积极创办省级旅游度假区,以此为大众旅游度假时代下的引擎促进旅游市场的发展,并且作为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储备力量。

  省级旅游度假区不仅是符合旅游市场要求的产物,更是集中展现各省份旅游资源的窗口。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创建省级度假区460多家。东部地区的浙江、江苏、山东起步较早,发展比较活跃,其创建数量、发展规模、市场效益等处于国内度假区建设的领先地位。

  浙江省经验

  浙江省以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率先发展,经过20多年的发展建设已经形成了“浙江经验”,整体呈现出实力强、开发快、功能全、品牌响、环境优等特点,并将“诗画浙江”的丰富旅游资源聚集整合,呈现出多点开花的发展态势。

  截至2019年年底,浙江共有50家省级旅游度假区,4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数量和发展质量都位于全国前列。2019年,全省旅游度假区接待游客1.37亿人次,实现总收入619.65亿元。全省度假区现拥有房间数8万间,五星级酒店25家。

  (一)高定位

  《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进行了修正。同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支持资源禀赋优良、发展基础扎实、要素保障有力的地方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全面落实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2015年浙江省印发《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7)》中提出,积极探索旅游度假区、旅游功能区的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旅游业。努力把旅游度假区打造成旅游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到2017年争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50家。

  2020年浙江省发布《浙江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将省级旅游度假区发展定位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改革创新先行区,并明确了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考核机制,推动浙江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

  此外,浙江省还出台了促进浙江省旅游投资消费等其他促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标准化

  浙江省省级旅游度假区每两年考核1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连续两个考核周期不合格的,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请省政府予以撤销。

  浙江省坚持从标准立项、标准研制、标准发布、标准贯彻、标准评价到标准修订,形成标准化工作的闭环。建设“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官方网站,梳理文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省地方标准290项,及时公布并组织开展培训。以公共服务标准化县(市、区)创建、A级景区、国家级和省级度假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A级旅游厕所等评定为抓手,以标准为支撑,推进标准贯彻落实。

  浙江省近年逐渐在成立协调性的管理机构、形成科学性的规划体系、出台综合性的扶持政策、设立专项的发展基金、组建创新性的管理团队五个方面实现突破,进一步实现旅游度假区的旅游的整体升级。

  (三)主题精

  比如,宁波荪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依托优越的区位条件,以文化、休闲、游乐为主题,打造“城郊运动休闲”型旅游度假区。形成了荪湖小镇、荪湖“五棋一牌”训练竞赛基地、保国寺建筑文化体验基地、宁波现代农业休闲示范基地的“一镇三基地”格局,先后被授予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棋牌运动推广基地等荣誉称号。

  龙泉青瓷文化省级旅游度假区,由于中国青瓷小镇上垟镇保留有大量古窑址,是近代龙泉青瓷最集中的产区,因此,度假区紧扣“青瓷文化”主题,以“传承青瓷文化、弘扬人类非遗,发展度假产业、享受度假生活”为主旨,打造融合青瓷文化体验、美丽乡村度假、高山休闲养生、宗教文化休闲、户外健康运动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品质文化体验型休闲旅游度假区。

  嘉兴运河文化省级旅游度假区,以浙北水乡平原及湖荡、湿地生态环境为依托,打造以运河文化展示、休闲度假及运河民俗体验为核心功能,汇集农业休闲、湖泊度假、湿地科普等多元业态的高品质文化体验型休闲度假胜地。度假区的设立是嘉兴市本级旅游产业格局的“补位”产品,是秀洲区“打造大景区、建设大花园”的核心产品。

  宁波梅山湾省级旅游度假区,以长三角唯一的蓝色海湾、罕见的金色沙滩为依托,打造以滨海度假、运动赛事为核心,汇集海洋主题游乐、健康养生、保税展销等多元业态的高品质滨海运动休闲度假胜地。

  同样的还有,以“文化休闲、禅意养生”为核心理念打造中国“最具禅意”的义乌市佛堂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等,都是浙江省优秀旅游资源的核心展示,有利于优化和丰富旅游产品结构,培育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

  江苏省经验

  (一)政策红利

  2013年江苏省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指出,以紧紧围绕建设美好江苏、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全省旅游度假区规范发展、转型发展,壮大发展主体,促进项目实施,完善公共服务,努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齐全、生态环境良好的精品旅游度假区,增创江苏省旅游业发展新优势,为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分别从四个方面促进度假区的发展:

  为加快旅游业的发展,2014年江苏省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整合全省旅游资源,发挥旅游度假区的幅射作用,不断改善招商引资的软环境,为地区招商引资服务、为开放型经济服务。要在省级旅游度假区中,择优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可比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二)综合发展

  2014年5月,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明确评价依据、评价内容等,其中评价体系由综合发展、项目建设、经营状况、规范管理、生态环境、政府支持6个一级指标及26个二级指标组成。

  2018年,江苏省旅游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度旅游度假区总体考核评价报告〉的通知》(苏旅委〔2018〕1号),公布了2017年度全省52家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考评结果。其中,溧阳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的总分为854.7分,在6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中蝉联第一,扬州瘦西湖旅游度假区排在省级度假区第一名。

  (三)区域联合

  2015年江苏省在南京举行工作商会,并签署《关于支持打造“畅游江苏”品牌、加快建设旅游强省战略合作协议》。着力打造“畅游江苏”体系:

  2016年,江苏省旅游局在“2016江苏休闲度假产品推广月”牵头组织省内10家旅行社与省外旅行社共同签署了“客源互送”合作协议。并且江苏省50多家旅游度假区在展会中以主题形象与休闲度假产品为特色,促进了旅行商与旅游度假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山东省经验

  (一)休闲度假功能和管理服务水平头等重要

  早在2003年山东省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就指出,对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实行与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等的优惠政策并加快旅游度假区体制改革,实行度假区负责人聘任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国家及省级旅游度假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和租金可全部返还度假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山东省出台贯彻落实国发[2014]31号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把提升旅游度假区的休闲度假功能和管理服务水平放到头等重要位置,将旅游度假区打造成旅游业创新发展先行区、度假产业集聚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并严格控制新批省级旅游度假区数量,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条件。

  2015年山东省又将促进省级旅游度假区纳入2015年重点旅游工作中,突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依托山岳、滨海、滨河建设的度假酒店集群,上半年召开全省旅游度假区暨度假酒店集群工作会议,推动省级旅游度假区完善度假功能,加快度假酒店集群建设,各市要重点打造1-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同年,山东省又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旅游度假区的发展。

  2020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强调提升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发展质量。

  (二)以“末位淘汰”制严控质量

  2011年山东省为加快旅游度假区发展,打造休闲精品,充分发挥度假区在国民休闲中的引领作用,在围绕旅游度假区建设工作中开展了八方面的工作,其中一项是考核评审,建立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每月情况”报送制度。并于2013年开始对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工作考核,重新审核资格。

  2013年山东省面对旅游度假区发展不理想的问题,要求38家旅游度假区摸清家底。山东省旅游局开始对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年度考核,重点是度假设施、经营业绩、管理服务、统计等方面的情况,这表明对山东省旅游度假区的各项经营指标进入了“摸底”阶段。

  2014年山东省对旅游度假区进行了分类指导,各类别优选出“第一梯队”将获重点支持。山东省旅游局明确指出度假区发展离不开所在城市,需尽快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已成共识。其中,日照市委、市政府完善区级机关部门设置,通过创新大区域面积配套的模式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带来优质资源;临沂河东区政府则将汤泉区和汤头街道合署办公,形成了汤泉旅游度假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一竿子到底的工作运行管理体制。这些管理体制的创新为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开创了新的管理模式。

  2016年山东省提出旅游度假区的打造要分布实施,因地制宜。并提出要打造各个类型的度假城市概念,在市、县级旅游目的地之下,山东还将培植打造一系列的特色旅游度假区,满足世界各地不同消费游客的需要,像养生养老类、文化体验类、中医康体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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