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之儿童福利政策指南③
(来源:顺义民政)
原标题:“顺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之儿童福利政策指南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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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教育资助
问
一、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已纳入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岁后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等高等院校就读的中专(包括中技或职高等)、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答
问
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助标准?
答: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助学金。
答
问
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如何申请?
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助学申请,填写助学申请表,同时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就读证明(就读学校应纳入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统招名册)。
答
问
四、对于家庭困难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我市有什么救助政策?
答: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救助的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救助。考取师范、农林专业免交学费和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
答
问
五、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标准是?
答:考取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当年一次性最多救助4500元。学费低于上述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
答
问
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如何申领?
答:每年10月底前,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家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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