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检课堂】民法典与刑法的关联点系列——表见代理与合同诈骗并非相互排斥

  玛检课堂

  

  张某系某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员,办理大量保险业务且已理赔到位,后因经济拮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擅自利用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约,先后骗取王某等15名客户资金共计人民币200万元,赃款未追回。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被害人损失应由谁来赔?

  张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22年5月15日施行)

  第六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作出相关司法解释,实践中,在数额标准认定上应适当高于普通诈骗罪相应的数额标准(3000元、5万元、50万元)。

  因此,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虚假保险合同的形式骗取被害人钱款200万,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诈骗赃款未能追回,给被害人造成巨大损失,应予严惩。

  被害人的损失谁来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因此,人民法院在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刑罚处罚时,应判令继续追缴赃款返还被害人。

  如果张某无力赔偿,怎么办?——“表见代理”来帮忙

  什么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72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若张某无力赔偿,王某等15名被害人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张某所在保险公司,理由有二:一是张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其损害后果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是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张某作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长期为该保险公司办理大量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对张某前期办理的保险合同也完全认可并全部理赔到位,其后又与王某等人形成涉案合同,王某等15名被害人作为善意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张某具有保险公司的代理权。因此,保险公司应对张某利用公司诈骗王某等15人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结? ?论:

  表见代理制度并不当然排斥犯罪行为。合同诈骗的受害人可以民法上的表见代理制度越过无力承担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向内部管理混乱的被代理方追责。也就是说,当刑事诉讼追缴不能时,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代理方承担赔偿责任。

  文? ? ? 稿:陈? ?茜

  编? ? ? 辑:牛思思

  校? ? ? 对:张? ?涛

  审? ? ? 核:李承忠? 马青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