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流 動 的 自 來 水 解 凍
放 進 雪 櫃 解 凍
( 攝 氏 4 度 )
用 流 動 的 自 來 水 解 凍
( 攝 氏 1 8 度 )
使 用 微 波 爐 解 凍
在 室 溫 下 解 凍
( 攝 氏 20 至 25 度 )
解 凍 所 需 時 間
超 過 10 小 時
雪 櫃 溫 度 低 ( 攝 氏 4 度 以 下 ) , 所 需 時 間 最 長 , 通 常 要 一 晚 。
約 2 小 時
約 30 分 鐘
是 最 快 的 解 凍 食 物 方 法 。
5-6 小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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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質 期
( 置 於 相 同 情 況 下 )
1 至 2 天
低 溫 阻 慢 細 菌 滋 生 。
4 小 時 或 以 下
細 菌 可 能 滋 生 , 保 質 期 視 乎 自 來 水 的 溫 度 而 定 。 食 物 一 般 在 4 小 時 內 仍 可 安 全 食 用 。
0 小 時
已 解 凍 的 食 物 必 須 馬 上 食 用 , 因 為 已 解 凍 的 食 物 溫 度 可 能 上 升 至 攝 氏 25 至 30 度 , 細 菌 會 迅 速 滋 生 。
0 小 時
食 物 不 應 放 在 室 溫 超 過 4 小 時 ; 如 已 放 在 室 溫 達 5-6 小 時 , 該 食 物 可 能 不 安 全 食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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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解 凍 的 食 物 再 置 於 室 溫 兩 小 時 仍 可 安 全 食 用 嗎 ?
在 整 個 解 凍 過 程 中 , 食 物 保 持 在 低 溫 狀 態 , 細 菌 很 難 滋 生 。 再 置 於 室 溫 兩 小 時 , 仍 可 安 全 食 用 。
已 解 凍 的 食 物 置 於 室 溫 兩 小 時 後 仍 可 安 全 食 用 。
食 物 解 凍 後 , 有 部 分 的 溫 度 會 超 過 攝 氏 30 度 , 細 菌 容 易 滋 生 , 因 此 須 馬 上 食 用 , 不 宜 繼 續 置 於 室 溫 。
食 物 已 放 在 室 溫 解 凍 達 5-6 小 時 , 不 宜 繼 續 放 在 室 溫 環 境 , 該 食 物 可 能 不 安 全 食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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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試 結 果
9
9
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