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留置看护中心:“五化联动”打造新时代留置看护铁军

  

  2021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中心在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乌兰察布市公安工作要求,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抓手,圆满完成年度留置看护各项工作,工作成绩在中纪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期间获得一致好评,工作模式和管理办法在自治区公安厅留置看护总队中得到了肯定和推广;工作成效受到了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认可。学习教育常态化,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以政治教育铸牢全警思想根基、以党史学习教育锤炼全警党性修养、以警示教育增强全警法纪意识、以英模教育激励全警担当作为,围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项教育”,引导部门民(辅)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政治理论集中学。截止目前,留置看护中心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8次,开展教育整顿专题考试测评5次,通过每日领学、研讨促学、测评督学等方式,对民(辅)警学习教育进行查漏补缺,全面倒逼民(辅)警对所学内容学实学细、入脑入心。二是党史教育重点学。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并按照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全面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4本书籍作为党员民警的必读书录,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并先后组织召开交流研讨会8次,着力强化部门民(辅)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的理解和认识。三是典型案例警示学。组织全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实地参观典型警示案例,进一步增强全警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全警集中观看《“打伞破网”背后的故事》《清廉中国》《警鉴》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典型的“保护伞”事例,反面引导教育全体留置看护人员以案为鉴,牢固树立思维底线和纪律红线。四是英模榜样引领学。积极响应关于组织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的号召,对潘东升、周春梅、刘安、陈泰、宋大伟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开展了对照自身找差距活动,全力营造出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学习氛围,为顺利开展留置看护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阵地建设标准化,全面加强组织效能建设

  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制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着力夯实组织基础,留置看护中心党支部率先参加市公安局第一批“最强党支部”评比建设,并在本年度先后荣获2021年度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一是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具体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4次,对本部门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全面确保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二是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动摇,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着力夯实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三是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扎实教育整顿 打造公安铁军”、党史学习教育、王来明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5次。并对上级各项要求,深入剖析检视,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时限,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现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2021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会议15次、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并以建党100周年、建国72周年等关键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庆建党百年·忆峥嵘岁月”文艺汇演、“诵读红色经典 献礼建党百年”朗诵比赛,着力丰富民(辅)警业余文化生活。五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联合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反恐怖和巡特警支队多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本部门党员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联合包联社区共同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为民办事中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六是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年内按照发展党员规定,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6名,发展对象2名、中共预备党员1名、中共正式党员1名。

  

  

  

  队伍建设规范化,全面加强业务工作开展

  一是全力以赴保障本级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双安全”。今年以来,在市局党委、局属各部门和各旗县市区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下,本部门在疫情防控、风险反弹、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主动响应组织号召,放弃个人休假时间,先后封闭管理3次,累计封闭执勤长达150余天,全年人均上勤时长达280余天,圆满完成本级留置看护任务“零事故”,为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有序完成抽调人员执行留置看护任务安排。在勤务紧张、人员紧缺的情况下,能够积极协调各旗县市(区)公安(分)局、局属各部门抽调民(辅)警完成看护任务,并对抽调人员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情况进行有序对接、合理安排。三是高质量完成自治区抽调人员任务安排。按照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对抽调至自治区执行看护任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安排,有序轮换。从事抽调执行看护任务人员月度考核均在全区12个盟市抽调人员执勤考核中名列前茅,着力展现了乌兰察布公安队伍应有的精神面貌。

  纪律作风建设长效化,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抓实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是以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要求,组织本部门民警如实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如实向组织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并配套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2次。对乌兰察布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汇编》等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面学习,并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肃清流毒影响。二是以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整治专项行动和“严格队伍管理 强塑公安形象”专项整治为具体抓手,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本部门民辅警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中违反工作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人员,进行“回炉”再造,开展封闭式培训;对违反留置看护工作纪律的抽调人员,书面通报至派出单位,要求派出单位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请销假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全面加强队伍内部管理,把个人内务卫生是否合格、请销假程序是否规范、“禁酒令”是否严格执行、迟到早退现象是否存在等内容作为自查重点内容,全年开展留置场所执勤人员队伍训练138天、开展内务卫生和警容风纪检查20余次,进行内部通报5期,并对通报批评人员整改情况进行持续关注,严格督促其本人整改落实到位;开展“禁酒令”检查30余次,督导本部门人员严格把牢纪律底线、守好制度红线。

  

  

  

  

  运行模式制度化,全面提升管理运行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中心人员执勤管理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中心奖惩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为专职看护人员执勤规范、调休方式、奖惩考核提供评判标准和制度规范,为高质量开展留置看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结合留置看护工作实际,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中心应急预案》,对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如何操作提供了指导规范。三是组织专人拍摄了留置看护日常工作教学视频,并在抽调人员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作为岗前培训视频,组织人员进行观看,为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开展留置看护工作提供了有效抓手。

  

  在今后工作中,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中心将持续推进留置看护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考核制度,努力形成出勤人员固定、出勤模式规范、看护职责明确、应急处突有序、后勤保障稳定的良性工作工作局面,着力打造一支新时代留置看护铁军,持续为高质量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保驾护航。

  排版丨周佳一审核丨于   洁来源|市局留置看护中心●【备战冬奥】实战练兵怎么练?乌兰察布公安给出答案

  ●【反诈宣传】预防“杀猪盘”诈骗,化德公安快板与你说

  ●【悬赏通告】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悬赏通缉18名命案逃犯

  ●【我为群众办实事】商都交管大队车管所加班加点审核电子驾驶证申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