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被拒签?往往都是这几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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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在办理签证时的一些常见问题。

  1、从「短期滞在」签证是否可以直接变更中长期签证?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简单的解释一下什么是「短期滞在」签证?什么是中长期签证?

  「短期滞在」签证:探亲访友,商务考察,旅游等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中长期签证:工作,婚姻等4个月以上的签证。

  有很多人咨询现在是以短期的探亲访友签证,旅游签证来到了日本,是否可以不回国直接换成工作签证,婚姻签证?

  答案: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不可以直接做「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需要做「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根据:入管法第二十条3项,没有极特殊的理由从「短期滞在」签证直接变更成中长期签证是不许可的。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这样的东西。

  2、中国什么样的学历满足日本就劳签证的条件?

  申请工作签证需要学历,或者工作经验,或者一些技术资格。今天只说学历。

  ?统招生

  需要大专以上的学历

  ※重要的说三次,大专,大专,大专,不是一定要大本。咨询大专是否可以的?太多了

  ?函授,自考,成人

  需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而且需要有学士学位。

  3、被学校除籍,退学,毕业,辞职,离婚,配偶去世之后,可以留在日本吗?

  要点是拿着什么签证,就要做什么活动。

  比如说拿着留学签证就需要上学,拿着就劳签证就需要工作。

  除籍,退学,毕业(留学签证)

  因为已经没有在做留学活动,所以除籍,退学,毕业之后3个月内需要找到新学校上学,或者换成其他签证,或者离开日本。超过了3个月签证也不会自动失效,会成为入管局签证取消的对象。至于会不会被取消是不一定的。

  辞职(就劳签证)

  因为已经没有在做工作,所以辞职之后3个月内需要找到工作,或者换成其他签证,或者离开日本。超过了3个月签证也不会自动失效,会成为入管局签证取消的对象。至于会不会被取消是不一定的。

  离婚,配偶去世(家族滞在签证)

  因为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所以离婚之后3个月内需要再婚,或者换成其他签证,或者离开日本。超过了3个月签证也不会自动失效,会成为入管局签证取消的对象。至于会不会被取消是不一定的。

  离婚,配偶去世(日本人配偶签证,永住者配偶签证)

  因为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所以离婚之后之后6个月内需要再婚,或者换成其他签证,或者离开日本。超过了6个月签证也不会自动失效,会成为入管局签证取消的对象。至于会不会被取消是不一定的。

  这个问题延伸出的小问题。

  ?除籍,退学,毕业了,签证还没有到期,还有资格外活动许可,是否可以继续打工?

  不可以。只有在从事留学活动的前提下才可以打工。

  ?除籍,退学,毕业了,学校有没有取消签证的权利?

  学校没有这个权利。学校只能通知入管局这个学生不在这里了,是否取消签证是入管局定的。

  ?辞职了,元公司是否有取消签证的权利?

  公司没有这个权利。公司只能通知入管局这个职员不在这里了,是否取消签证是入管局定的。

  ?怎么知道入管局是否取消签证了?

  一般的情况,只要入管局没有找你,就可以理解为没有被取消。

  ?已经超过了3个月怎么办?

  超过了3个月就属于在留状况不良,对以后申请其他签证等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以后在做签证申请的时候只能解释经纬,写反省文对应。至于反省文会不会起作用,谁都不知道。从权利上来看,入管局可以不看任何资料就根据这一点直接做出拒签决定的。

  再多的,您就别问了。因为您别无选择,只能这样申请下去,或者放弃签证。如果放弃签证也是您的一个选择,那就请您放弃。如果不会选择放弃,就这样申请试一下,然后听天由命。

  ?退学了,毕业了,辞职了,离婚了,接下来可以申请什么签证?

  这样的咨询应该是不存在的,因为前后没有因果关系。

  只要满足上面说的在留状况良好,满足接下来要申请的签证本身的条件就可以拿到许可。

  所以,要点不是毕业了,离婚了。要点是是否满足以上所说的在留状况良好,是否满足接下来要申请的签证本身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接下来要申请的签证本身的条件,再考虑以前的问题也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比如说,申请就劳签证需要一定的学历。如果您只有高中毕业,即使以前没有任何问题也拿不到就劳签证。

  4、签证到期前入管局不出结果怎么办?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资格更新许可申请」只要在签证到期前把申请交上去就可以,申请交上去后,即使签证到期了也没有问题。签证到期后2个月内入管局肯定会出结果。

  以前解释过签证「特例期间」的规定,今天说了这个问题就再介绍一下。

  日语原文是这样写的。

  「在留期間の満了日から2ヶ月を経過する日又は処分の日のいずれか早い方の日までの間、引き続き従前の在留資格をもって本邦に在留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処分が行われないまま在留期間の満了日から2ヶ月を経過した時は、本邦に滞在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くなります。」

  因为是法律规定,所以肯定语言组织等等都会难懂,绕嘴。举例解释一下。

  那个框里写的资料是公司的资料,和个人的源泉征收票是两回事。